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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神的兒女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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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作神的兒女是最榮耀,最尊貴的身份,真教會的信徒是神家的人,即是神的兒女(彼前二9)。

一、資格──重生(約一12、13)。

二、地位──後嗣(羅八17)。

三、印證──聖靈(羅八16)。

四、品性──聖潔(弗五27)。

五、本份──順服(弗五24)。

六、責任──事奉(來十二28)。

七、情感──愛神(約壹五2)。

八、目的──像神(約壹三2)。

九、指望──見神(約壹三3)。

十、賞賜──榮耀(來二10)。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20》,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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