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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同行

作者/王永昌|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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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兩人總比一人好(傳四9)。
一、父子同行(創二十二8):亞伯拉罕與以撒
1.父親是屋頂、母親是地基。
2.我在這裏──親子教育。
(1)信仰延續(創二十二2、9)。
(2)親子溝通(創二十二7、8)。
(3)關愛訓練(創二十二6;哀三27)。
(4)關心孩子的婚姻(創二十四)。
3.兒子當順從父母(創二十二3、6、9、10)。
二、夫妻同行(徒十八1-4、18、24-26):亞居拉與百基拉
1.同一信仰(徒十八1、2;林後六14)。
2.夫妻同心(徒十八1、2、11;彼前三7)。
3.共同事業(徒十八3;弗四28)。
4.共同服事(羅十六5;林前十六5)。
5.共同作工(徒十八18、19;羅十六4)。
三、婆媳同行(得一19):拿俄米與路得
1.婆有義媳有情(得一8、15,三1)。
2.看成一家人(得一12、14,三1)。
3.相同信仰、同甘共苦(得一16-18)。
4.路得的決心──同心、同路、同宿、同國、同神、同死、同葬。
結語:當存完全的心用智慧行完全的道在家中,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詩一O一2)。
 

二人同行  王永昌
引言:兩人總比一人好(傳四9)。
一、父子同行(創二十二8):亞伯拉罕與以撒
1.父親是屋頂、母親是地基。
2.我在這裏──親子教育。
(1)信仰延續(創二十二2、9)。
(2)親子溝通(創二十二7、8)。
(3)關愛訓練(創二十二6;哀三27)。
(4)關心孩子的婚姻(創二十四)。
3.兒子當順從父母(創二十二3、6、9、10)。
二、夫妻同行(徒十八1-4、18、24-26):亞居拉與百基拉
1.同一信仰(徒十八1、2;林後六14)。
2.夫妻同心(徒十八1、2、11;彼前三7)。
3.共同事業(徒十八3;弗四28)。
4.共同服事(羅十六5;林前十六5)。
5.共同作工(徒十八18、19;羅十六4)。
三、婆媳同行(得一19):拿俄米與路得
1.婆有義媳有情(得一8、15,三1)。
2.看成一家人(得一12、14,三1)。
3.相同信仰、同甘共苦(得一16-18)。
4.路得的決心──同心、同路、同宿、同國、同神、同死、同葬。
結語:當存完全的心用智慧行完全的道在家中,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詩一O一2)。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9》,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王永昌  #人物  #靈糧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