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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之正路

作者/謝忠光|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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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箴十四12(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每人都認為自己所相信的最好;其實,聖經告訴我們「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西一28(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
引到神面前。)
△我們相信:本會所傳的就是全備的福音(西一25),得救之正路。其步驟如下:
一、得救恩的準備階段(悔改相信耶穌)
△所謂「得救」就是從罪惡裏蒙拯救以享平安(太一21),以備將來進入天國享受永生(提後四
18)。
1.悔改──痛悔前非,改過自新。
A.施洗約翰開始傳道的話:「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三2)。
B.主耶穌開始傳道的話:「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
C.保羅勸勉人:「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十六20)。
D.施洗約翰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
△要如撒該(路十九8-9),或如行邪術的燒書(徒十九19),才能算是真正的悔改。
2.相信──相信耶穌為獨一救主。
△信心是得救之根本原則。
A.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0-31)。
B.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C.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D.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8)。
二、得救恩的領受階段(領受水靈二洗)
約三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多三5:「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
靈的更新。」
徒二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
聖靈。」
1.領受水洗使罪得赦(徒二38,二十二16)。
徒二十二16:「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本會之洗禮,有赦罪之權能,是神賜下祂的靈(聖靈)在本會;因為赦罪的權柄在於聖靈(約二
十21-23)。
△本會之洗禮有赦罪之權能證據如下:
A.施洗時常看到洗禮的水變成主耶穌紅紅的寶血(參:約壹五6)。
B.常有受洗後病得醫治之見證(參:可二10-12)。
C.受洗後較容易得聖靈,因為受洗罪得赦後,神聖潔的靈就會降在他身上(參:徒二38,十九4-7)。
D.受洗後,似如卸下罪之重擔,感覺身心輕鬆;且舊有之壞習慣即可脫離。
2.受聖靈得基業憑據(弗一14)。
弗一14:「這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據」。
△是否得了聖靈,要以說方言(靈言)與否為證據(徒十44-46,十九6)。
A.非信了耶穌就有聖靈(參:徒十九1-2)。
B.非接受洗禮就算有聖靈(參:徒八16-17)。
C.非有好行為就算有聖靈(參:徒第十章)。
△本會稱為真教會,乃因神賜下「水靈二洗」的真救恩在本會之故。
三、完成救恩的階段(道洗與火洗)
領受水靈二洗之後,就在生命冊上有名,便被稱為神的愛子,是神所喜悅的(參:太三16-17);
但是,我們還活在世上,除了有聖靈之帶領外(如以色列民走曠野路有雲柱、火柱之帶領一般),
必須藉著道理靈修,保持聖潔才能進入天國見神。因為人非聖潔不能見神(來十二14)。
若非靈修到神聖潔的標準,神就用火煉淨我們的渣滓,才有資格進入天國享受永生。
1.道洗:聖經說:「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這是說,神藉著水洗
與道洗,要使教會聖潔;所以我們除了接受水靈二洗之外,也需要接受道理的洗禮。所謂「道洗」
就是接受神的道──聖經的話之潔淨的意思。聖經是一面鏡子,當我們讀聖經時,似如一面鏡子
在照著我們,使我們能藉以靈修行道。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
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作詩的人
也說:「少年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詩一一九9)。所以我們領受水靈二
洗之後,除了多禱告以求聖靈的更新之外,必須多讀聖經或多參加聚會聽道理以潔淨我們的行為。
2.火洗:假如我們的靈修不夠,神為了使我們具有進天國之聖潔標準,便要以火煉淨我們(參:
太三11;伯二十三10
)。所謂「火洗」就是以病痛或患難來熬煉我們。火洗可分管教與試煉兩種:
A.管教:管教是當我們做錯事的時候,神對我們的鞭打。聖經記載「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
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十
二5-6
);又說:「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
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
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十二10-11)。
B.試煉:試煉是神為使我們成為精金以便當作貴重的器皿,用一些患難來熬煉我們。
△箴十七3:「鼎為煉銀,爐為煉金;惟有真神熬煉人心。」
△瑪三2-3:「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祂必坐下如煉錚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代
表信徒),熬煉他像金銀一樣。」
△伯二十三10:約伯說:「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當我們明白神火洗的美意之後,我們就明白「受苦與我有益」之道理了(詩一一九7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9》,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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