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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生活十大守則

作者/侯恩源|類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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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祈禱;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五15-22)。
一、不可以惡報惡
1、律法上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五38)。
2、主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太五39-41)。
3、主又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45)。
4、保羅說:「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17-21)。
二、要常追求良善
1、「愛人如己」是至尊的律法(太二十二39-40;雅二8-9)。
2、「愛是不加害於人」(羅十三8-10)。
3、「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彼前三8-12)。
4、「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十二17-18)。
三、要不住的禱告
1、「禱告要恆切」(羅十二12;西四2)。
2、主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8)。
3、凡事要藉著禱告將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7)。
4、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弗六18-19)。
四、要常常喜樂
1、要靠主常常喜樂(腓四4)。
2、在指望中要喜樂(羅十二12)。
3、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雅一2-4)。
4、喜樂的心乃是良藥(箴十七22)。
五、要凡事謝恩
1、凡事要奉主耶穌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弗五21)。
2、要存感謝的心(西三15;來十二28)。
3、萬事互相效力都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29)。
4、要在恆切禱告中儆醒感恩(西四2;腓四6)。
六、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
1、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帖後二13)。
2、聖靈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
3、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我們(約十四26)。
4、要隨從聖靈行事(羅八4、13-14;加五16)。
七、不可藐視先知的講論
1、先知是神的代言者(來十三7、17;提前五17)。
2、先知的講論是為造就教會(林前十四3-4)。
3、先知是奉主名傳達神的聖言(林後六16-18)。
4、藐視先知的講論必惹神發怒(來二1-4,三7-15)。
八、要凡事察驗
1、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
2、總要察驗何為神所喜悅的事(弗五10)。
3、不要效法這世界,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
4、要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一9-10)。
九、善美的要持守
1、要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來三14)。
2、要靠聖靈牢守善道(提後一13-14)。
3、行善不可喪志(加六9-10)。
4、要忍耐行完神的旨意(來十36-39)。
十、各樣的壞事要禁戒不作
1、要禁戒肉體的私慾(彼前二11;羅十三13-14)。
2、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弗四29,五3-4;腓三2)。
3、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弗五11‘12)。
4、要敬畏神遠離惡事(箴三7~8
結語:
我們若能遵行這十大守則,神必親自使我們全然成聖,使我們的靈與魂和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24)。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7》,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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