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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督化家庭-談父子之道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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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3),父母當好好經營,不辱主所託。
2、當孝敬父母(出二十12),是神的誡命,子女當謹遵主命,盡為人子女之本分。

一、父母如何待子女?

1、在生活上

(1)養育兒女(箴三十一15)。
(2)管教兒女(箴十三24)。
(3)親近兒女(創二十二7上)。

2、在信仰上

(1)帶領兒女信主(徒十六31-33)。
(2)帶領兒女事奉主(徒十六33、34)。
(3)建立家庭祭壇(創八18、20,十二7、8、18)。
(4)常為兒女禱告(伯一5)。

3、在品德上

(1)培養誠實品德(代上二十九19)。
(2)培養愛人品德(彼後一7;創五十21)。
(3)培養公義品德(彌六8;提前六11)。

4、在婚姻上

(1)教導聖經正確的婚姻觀(創二18-25;來十三4)。
(2)輔導與勉勵在主裡聯婚(林前七39下;林後六14;尼十三25-27)。

5、待子七不

(1)不可苛待子女。
(2)不可放任子女。
(3)不可溺愛子女。
(4)不可棄絕不顧(創二十一14-18)。
(5)不可惹兒女氣(弗六4)。
(6)不可尊重子女過於神(撒上二29、30)。
(7)不可愛兒女勝過愛主(太十37)。

二、子女如何待父母?

1、在主裡凡事聽從父母(弗六1)。

2、奉養父母的生活(太十五3-6)。

3、關心父母的需要(創四十八1-2)。

4、從心裡尊敬父母(瑪一6)。

5、弟兄要和睦相處(詩一三三1-3)。

6、長大仍不改變孝心(約十九26-27)。

7、成名也不改變孝心(創四十三27,四十五3、11)。

8、待父七不

(1)不使父母孤單。
(2)不使父母憂愁(創二十一11;箴十1)。
(3)不可藐視父母(箴二十三22,十五20)。
(4)不可棄絕不顧。
(5)不可咒罵父母(利二十9;太十五4)。
(6)不可偷竊父母之物(箴二十八24)。
(7)不可愛父母勝過愛神(太十37)。

結論

父子乃骨肉之情,關係甚為密切,父子之間,理當彼此相顧,建立美滿生活,奉行主的教訓,榮神益人。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6》,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真耶穌教會  #家庭  #靈糧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