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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耶穌的益處

作者/林奉來|類別/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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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敬拜又真又活的神
帖前一9:離棄偶像,服事又真又活的神。
林前十二2:啞吧偶像。
林前十19-20:祭鬼。
徒十七22-30:當敬拜造物主。
二、 耶穌是救世主
約四42;約壹四14:救世主。
提前一15-16: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提前二5-6:唯一的中保。
約三16:福音之內容。
徒二十六17-18: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註:往光──良善、智慧、幸福。暗──罪惡、愚昧、不幸。
約壹五19: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西一12-14:脫離黑暗權勢,遷到神愛子國裡。
彼前二9:出黑暗入奇妙光明。
賽四十九6:主作外邦人的光。
路二32:照亮外邦人的光。
徒十三47:傳道者作外邦人的光。
林後四4:基督榮耀福音的光。
約一4、9:主是生命和光。
約八12:主是世界的光。
太五14:信徒是世界的光。
弗五8-9:光明的子女。
三、 耶穌是審判主
徒十七31:主將在末日審判天下。
徒一9-11:主必再來。
啟一7:主必再來。
啟二十11-15:白色的大寶座。
啟二十一8、27,二十二12、14-15:硫磺火湖。
帖後一6-10:主再臨之光景。
彼後三8-15:天地將毀滅。
來九24-28:信徒將蒙拯救。
四、 能作新造的人
弗二1-10:得救本乎恩。
弗四17-24;西三5-10:造新人。
腓二12-16:作成得救工夫。
加六15;林後五17:要緊的是作新造的人。
五、 能與神和好
羅五1-2、9-11:得與神和好。(聖靈是作神兒女之憑據:羅八15-17;加四4-7;約壹三1-3)。
弗二12-18:十字架使神與人和好,又使人與人和好。
弗一2:恩惠、平安(原文同和平)來自父神和主耶穌。
弗四3,五21:教會之和平。
弗五22-33:夫妻之和平──家庭之和平。
弗六1-4:父子之和平──家庭之和平。
弗六5-9:主僕之和平──社會之和平。
弗六15;徒十36:和平的福音。註:平安與和平原文同。
六、 能得平安
約十四27,十六33:主賜平安。
太十一28:主讓勞苦擔重擔者得安息。(詩三十八4罪拯;太八14-17病擔)。
彼前五7;詩五十五22:把一切憂慮卸給神(憂慮的擔子)。
腓四6-7:應一無掛慮。
來十三5-6(申三十一8;詩一一八6,五十六4、11):主的看顧和幫助。
七、 能得永生
約三15、36:信耶穌有永生。
約六66-68:主有永生之道。約二十31:信主能得永生。
提後一9-10;約十一25-26:不再有死亡。
啟十四13:在主裡死有福氣。
啟二十一4-5:不再有流淚、死亡、悲哀、哭號、疼痛。
帖前四13-17;林前十五50-54:復活、變化之奧秘。
△ 聖靈是復活、變化之憑據:羅八11;林後五1-5。
 △聖靈是得天國基業之憑據:弗一13-14。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林奉來  #經卷  #靈糧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