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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託付的使命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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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託付的使命,都記在四福音書裏,最重要的有二種使命,述說如下:

一、傳福音──對外的工作(可十六15
 
◎主應許門徒,得聖靈之後開始傳福音(徒一8)。

1、福音的信息第一是見證主的復活(徒二32,三15
2、第二是見證信徒得到的聖靈(徒五32,十九2
3、第三是見證自己所見所聞的信息(徒四20

◎應當向親戚、朋友、同事、鄰居、同村、同鄉作見證
◎傳福音時要特別警戒(太七6,十16

二、牧養主的羊──對內的工作(約二十一15-17

1、把主的羊帶到有草有水的地方(詩二十三1-2

2、小羊也要照顧(約二十一15
 
◎小羊指小孩說的,當重視宗教教育(申六6-7)。
◎小羊也指信心軟弱和受苦的信徒,當關心他們(林後十一29;太二十五35-40)。

3、若是牧養的好,羊的生命更豐盛(約十10)。

三、傳的福音和講的道不能錯誤

1、講道時要按神的聖言講(彼前四11;約三34;提後二15
2、神的話語有規模的,所以不能加添,也不能刪減(提後一13;申四2)。
3、若是傳錯了必受神的咒詛(加一8-9

結論:講道時要充分的準備,若是沒有把握,不要強解聖經,以免自取沈淪(彼後三15-16)。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3》,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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