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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的三不可

作者/簡東豪|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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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人往往會自作聰明來斷定事情,把神認為可行的事當作不可行,以致違背神的旨意。例如彼得:
一、主阿,萬不可如此(太十六22
1、因為他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3
﹙1﹚撒但常會利用自己的人來阻擋神的旨意(參:太十36
﹙2﹚撒但常會裝作光明的天使來欺騙我們(林後十一14
2、要體貼神的意思(太二十六39
﹙1﹚出於神的旨意要樂意行(詩四十8,三十九9
﹙2﹚作主門徒要有吃苦精神(太十六24
3、要明白神的旨意(弗五17
﹙1﹚學習真理就曉得神的旨意(羅二18
﹙2﹚小心察驗就明白神的旨意(羅十二2
二、你永不可洗我的腳(約十三8
1、先以信心接受,後來必明白(約十三7)。
2、洗腳的意義:
﹙1﹚表明主的愛(約十三1
﹙2﹚要門徒聖潔(約十三10
﹙3﹚謙卑服事人(約十三13-14
﹙4﹚表明主的饒恕(約十三11
﹙5﹚與主有分(約十三8
3、對我們的教訓:
﹙1﹚要彼此相愛(約十三34-35
﹙2﹚要保守聖潔(來十二14
﹙3﹚要謙卑服事人(太二十26-28
﹙4﹚要彼此饒恕(西三13
﹙5﹚要領受道洗(弗五26-27
三、主阿,這是不可的(徒十14
1、神所潔淨的,不可當作俗物(徒十15)。
﹙1﹚因為神不偏待人(徒十34
﹙2﹚有心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5)。
2、不可輕視主所潔淨的人(加三27-28
﹙1﹚不重富輕貧(雅二1-4、9
﹙2﹚不輕看小子裏的一個(太十八10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3》,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簡東豪  #人物  #靈糧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