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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略主的救恩

作者/蔡聖民|類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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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二1-3:經上此言,對得了主救恩之人,作極重要的警戒。「忽略」乃不看重,不珍重,不留意之意。得了救恩而忽略的,古今皆有,實在可惜亦復可憐!
一、救恩是「這麼大」的(3):
1.從天上至大的神賜下來的。若世上有君王賜下一件東西給百姓,就說是大恩,何況天上至大的主,賜與萬民救靈之大恩!
2.差獨生子來受苦捨命而賜的(約三16;羅五8;約十五13)。
3.救人脫離極大的死亡(林後一10)──即靈魂的永遠沉淪。
4.高升為神的兒子(約壹三1;詩一一三8)。有永生,可承受天國的基業,永遠尊榮;且不是空論,乃有聖靈與神的權能隨著作憑據(羅八16;來二4)。
△得這麼大救恩之人,若忽略,致於放棄,實在何等可悲!
二、忽略救恩的各種人:
1.已聽到了這救恩,卻不接受的(太十一20-24)。
2.接受了,但不知此恩之大,不感謝而放棄的。古時的以色列人,被救出埃及之後,在曠野發怨言(出十六1-3);以後,代代都有如此忘恩之人;耶穌傳道時,十個長大痳瘋的,得了救治,其中的九人忽略了主的救恩(路十七11-17)。
3.不看重真道,只注重肉體及世界的事。其實使人得救恩的真道,比千萬的金銀更寶貴(詩十九7-10,一一九72;彼前一24-25),應該效法古聖徒的重視真道(伯二十三12;詩一2;申六6-8)。
4.不實行的:如經上所記之人(雅一22-23;路六46)。唯實行的才有根基(太七24-25),才得福(雅一25)。
5.不傳揚的:得了救恩之人,有傳揚之責任──見證神的存在及所施的恩惠(賽四十三10;徒一8,五31-32)。白白得來要白白捨去(太十8)。不傳揚的有禍(林前九17)。
6.不保守的:人得了寶物,若不保守,不愛惜,就要失去。得了主的救恩,竟不保守而失去之人相當之多。要留意經上指示的保守之言(箴七1-2;提後一13-14)。
△不保守而失去之人,多是因「隨流」所致的。隨流就是隨從世界的「潮流」,即世間惡俗的流行、浮華的生活、不合道理的思想言論……等。得了救恩之人,若貪愛世界,隨波遂流,對救恩竟忽略而失去,將來要受永刑而滅亡;羅得是這種人之實例,可作為鑑戒。要留意經文中的「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之警語(來二3;參考:來六4-8,十26-27)。
──聖民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蔡聖民  #信心  #靈糧集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