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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的人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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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財、子、壽、名、位、利、樂」非真福。
一.認識耶穌的人(太十六13~17
 祂是道成肉身的神(約一1、14;賽九6)。
 祂是創造萬物,托住萬有的神(來一2~3;約一3)。
 祂是獨一的救主(徒四12;路二10~11)。
 △救人脫離罪惡的轄制(太一21;提前一15)。
 △醫治人的疾病(太八14~17;約五1~9)。
 △趕出人身上的魔鬼(路八2;可五1~19)。
 △救人進入天國(約十四1~3;提後四18)。
 △認識祂的,在今生有平安,在來世有福氣(伯二十二21)。
 △當以認識主耶穌基督為有至寶(腓三7~8)。
二.蒙神赦罪的人(羅四7~8)。
 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約壹五19)。
 作罪的奴僕(約八34;羅七14~24)。
 罪的工價乃是死──永遠沈淪(羅六23,五21)。
 神是愛,祂不願有一人沈淪(約壹四8、16;彼後三9)。
 祂來到世間,捨命流血作萬人的贖價(太二十28;徒二十28;羅五8)。
 給萬民開了一個洗除罪惡的泉源(亞十三1;彼前三21)。
 信而受洗的,罪得赦免,成為神子,得承受神國(徒二38,二十二16;約三5;加四4、7)。
三.領受聖靈的人(賽四十四3)。
 聖靈使人重生(約三5;多三5)。
 聖靈使人得永遠的生命(結三十七14;啟二十二17)。
 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羅八14~16、9)。
 聖靈是得救的憑據(弗一13~14)。
 因此,領受聖靈乃得著神的大愛,是有福的人(羅五5)。
 受聖靈以說方言(靈言)為憑據(徒二4,十44~46,十九2~7;可十六17;徒二33)。
四.在主裏死的人(啟十四13)。
 凡不在主裏的,就死在罪中(約八24)。
 要受第二次的死,就是永遠沈淪(啟廿12~15,二十一8;帖後一8~9)。
 在主裏死的人,乃遵守主忍耐的道,至死忠心的人(啟三8、10,二10)。
 此等人必有公義冠冕為他們存留(提後四7~8;太二十五34)。
 因此,他們是有福的,在神眼中極為寶貴(詩一一六15)。
結語:把握機會相信耶穌、受洗罪赦、祈求聖靈充滿,在基督裡作新人最有福氣(林後五17)。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福音講章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