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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的社會生活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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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聖經說:要作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太五13~16),才能實現社會的光明面,給人們生活在互助互愛的社會裏。
一.對人的態度
 以誠實對待人(亞八16;箴三3)。
 以愛心對待人(太五43~48)。
 以公義對待人(雅二1~5)。
二.社交的態度
 不濫交敗壞善行者(林前十五33)。
 不要浪費錢財(路十六19、23~25)。
 凡事要分別為聖,例如:嫖、賭、飲(提前六8~10;箴廿三31~35)。
三.對國家的態度
 要順服國家的指導(羅十三1~5)。
 要盡國民應盡的義務(羅十三6~7;彼前二13~14)。
 要愛我們的國家,為在位掌權者祈禱(提前二1~3)。
結語:國家強盛,社會安定,國民就能安居樂業,帶來舒適的生活(王上四24~25)。
◎例證:
 耶穌救我脫離毒癮:新埔教會李弟兄。
 我不再打麻將了:基隆教會彭旭明。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福音講章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