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TOP

探討始祖犯罪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犯罪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引言:勞苦、愁煩、短暫、虛空的苦海人生,最後以死來結束一生,乃因始祖違背神犯罪的結果(羅五12);不但陷全人類於罪中,至終罪人要下地獄受永刑,何其可悲!茲查考始祖的犯罪,以明白魔鬼的伎倆和人性的軟弱,從中明白耶穌基督的救恩,並學習謹慎自守的教訓。
經文:創三1~6
一.魔鬼利用狡猾的蛇來破壞──女人與蛇為友(1)。
 △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箴十八24)。
 △人本為神之子,不可與鬼相交(利十九31;申十八10~12);但世人因不認識邪靈而受迷交鬼。
二.談話中誘引夏娃起疑心──「神豈是真說」(1)。
 △疑惑的心像海浪翻騰,心懷二意的沒有定見(雅一6~8)──使人無法分辨是非善惡。
 △人非有信,不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
三.夏娃不清楚神的吩咐──將神的話更改(2~3)。
 △神是說:「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夏娃增添、改變神的話)。
 △不可忘記神的律法,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何四6)。
 △真理必叫人得自由(約八31~32)。
四.似是而非的誤導──不一定死(4)。
 △神的道只有一是,沒有是而又非的(林後一18~20)。
 △神的真理記載聖經上,永不改變,不可增添、減少或改變(參:太十五9)。
五.挑起好奇心──吃了眼睛會明亮(5)。
 △對罪惡的好奇心,往往讓人陷入罪惡危險之中。
 △愛世界就不能愛天父真神(約壹二15),因鬼用世界誘惑人。
六.挑起好勝心──如神知道善惡(5)。
 △該隱是哥哥,自以為高人一等,務必勝過弟弟,故因神看中弟弟的獻祭,卻看不中他的而發大怒變臉色(創四3~5)。
 △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
七.眼目的情慾──悅人的眼目(6)──想看。
 △大衛遊行王宮平頂,看見美女沐浴,導致犯姦淫又謀殺人(撒下十一2~5、14~15)。
 △眼睛是靈魂之窗,亦是犯罪之源,當控制眼目的情慾。
 △心眼明亮,才能接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林後四4)。
八.肉體的情慾──好作食物(6)──想吃。
 △人在慾在,不正當的邪情惡慾陷人於罪中。
 △體貼肉體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5~9)。
九.今生的驕傲──使人有智慧(6)。
 △婦女無知的稱讚惹掃羅王發怒,因驕傲嫉妒使他仇視大衛,致惡魔纏身,胡言亂語,一心想殺死大衛(撒上十八6~12)。
 △天使因驕傲犯罪而成魔鬼(結二十八17);驕傲之心使人敗壞(箴十八12);當存心謙卑,與神同行(彌六8)。
十.犯罪的動作──摘下來吃(6)。
 △該隱和亞伯說話,他起來打弟弟,把他殺了(創四8)。
 △私慾懷胎就生出罪來(雅一15)。
 △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13~14)。
十一.親情的信任──丈夫也吃了(6)。
 △人情的包圍,往往使人喪失理智而失慎犯錯。
 △不可因親人的阻擋,失去領受救恩的機會(太十37~38)。
 △犯罪後的始祖,罪眼明亮,遂以樹葉遮羞(創三7),但風吹日晒,樹葉枯乾,羞恥仍然出現,隱喻用人的方法無法除罪。
 △神用皮子作衣服給始祖穿,得以棄其羞恥(創三21),隱喻耶穌基督為世人作代罪羔羊,被釘死十字架,流出寶血,藉洗禮洗淨人的罪,以完成救贖。
結語:詳細明白始祖犯罪的經過與原因,讓我們明白人類起初如何犯罪,得罪天父真神,而被趕出伊甸樂園,失去神子尊貴的身分;今日務須倚靠耶穌代死十架之救恩,因信主受洗罪得赦免,而能成為義人,以恢復神子的身分,將來得以進入聖潔榮耀的天國。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福音講章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