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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與神蹟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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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天父真神憐愛世人(約三16~17),雖然人類自始祖犯罪以後,即常常違背神,甚至抗拒神,但祂有豐盛的慈愛,肯赦免人,不察究人的罪孽(詩一三○3~4),祂更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所以祂差派耶穌基督來,為世人的罪代死在十字架上,使凡是悔改、相信的人,罪得以赦免,成為聖潔,又賜聖靈為憑據,將來能歸回天父身邊享受永遠的安息。
然際此末世,罪惡不斷增添,異端邪教之風日盛,祂為了保守這些屬祂的人,也為了領回更多的人歸回祂的羊圈,所以賜下聖靈建設教會,藉著真教會來保守真理、傳揚福音,靠聖靈的能力以神蹟奇事引人歸主,認識真神、明白真理,能以得救,所以真教會有真理有神蹟,此乃神特別的恩典,我們感謝之餘,對真理與神蹟當有正確的認識。
一.真理
 1.真理的來源──從耶穌來的(約一14~17),因祂就是真理(約十四6)。
 △要到聖靈建設的真教會來才能得到真理,因聖靈就是真理(約十四16~17;約壹五7)。
 2.真理的性質
(1)是自由的(約八32)。
(2)是平安的(約十四27)。
(3)是純淨的(詩十二6,十九7~9)。
(4)是永不改變的(來十12,十三8)。
 3.真理的功用
(1)引導我們認識神,並祂所差派來的耶穌(約十四17;約壹四6)。
(2)幫助我們作好靈修(約十七17)。
(3)帶領相信的人進天國(約十四1~6)。
 4.對真理的態度
(1)當努力追求(約十六13)。
(2)要切實遵行(約貳4;約參3~4)。
(3)須靠主保守(來二1~4)。
(4)要扶助真理(林後十三8)。
二.神蹟
 1.何謂神蹟──即神走過的腳跡
 △神以祂超人的大能力,顯於人或祂所造的萬物之上,證明祂的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
 2.行神蹟的目的
(1)引導外邦人信主(羅十五18;徒五12~14)。
(2)證實所傳的真道(徒十四3)。
(3)榮耀主的聖名(徒三8,四21)。
(4)堅固門徒的信心(徒二十12)。
(5)審判罪人(徒五1,十三6~12)。
 △主應許以神蹟隨著(可十六17)。
 
三.真理與神蹟
 1.可見與未見──神蹟乃可見,常受人重視,真理因不可見,易被忽視(林後四18)。
 2.只求神蹟受主責備(太十二38,十六1~4)。
 3.從神蹟入門的當追求認識真理(可八17、21;太十二43~45)。
 4.為福音廣傳,當求神蹟顯明(徒四28~30)。
結語:人非有信不得神悅(來十一6)。當確信真理,因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十六17、20)。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福音講章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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