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人生
引言:耶穌是真神(提前三10;約十30)。
一.肉體得平安(太八14~17)
1.世間多患難(伯十四1)。
2.信主有平安(約十六33;可十六17、18)。
二.心靈得安慰(彼前五7)
1.心靈痛苦難當(箴十八14)。
2.信主有喜樂(徒十六34;路十九9、10)。
三.得保守(彼前一5):自由
1.世人在惡者之下(約壹五19)。
2.主能保守(民二十三23;約壹五18)。
3.並且得勝(路十17~19)。
四.罪得赦免(徒十43)
1.罪的痛苦(詩卅八4;約八34;羅六23)。
2.信主得釋放(羅八1、2;太十一28)。
五.得永生(約三16)
1.死後有審判(來九27)。
2.信主得天國(提後四18)。
結論:有今生、來生之福(提前四8;太十一26)。
一.肉體得平安(太八14~17)
1.世間多患難(伯十四1)。
2.信主有平安(約十六33;可十六17、18)。
二.心靈得安慰(彼前五7)
1.心靈痛苦難當(箴十八14)。
2.信主有喜樂(徒十六34;路十九9、10)。
三.得保守(彼前一5):自由
1.世人在惡者之下(約壹五19)。
2.主能保守(民二十三23;約壹五18)。
3.並且得勝(路十17~19)。
四.罪得赦免(徒十43)
1.罪的痛苦(詩卅八4;約八34;羅六23)。
2.信主得釋放(羅八1、2;太十一28)。
五.得永生(約三16)
1.死後有審判(來九27)。
2.信主得天國(提後四18)。
結論:有今生、來生之福(提前四8;太十一26)。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福音講章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