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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生命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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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耶穌基督是通天國見真神的道路,祂所傳的道是永不變的真理,是得救的福音,祂是我們永遠的生命,是全世界罪人的盼望(約十四6)。
一.生命最寶貴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生命有何益?還能拿什麼換回生命(太十六26)。
 △希臘亞力山大帝,東征西伐,佔據歐、亞、非三大洲,因熱病逝世時僅卅二歲,命手下將銅棺開二洞,伸出兩手遊街,讓人覺悟「空手來去」之人生。
 △今夜若要你的靈魂,所豫備的要歸誰(路十二19~20)?──一死萬事空。
 △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死期,將生命留住,故人怕死(傳八8)。
 △活人對「死」無經驗,不能掌握,無可替代,不知何往。
 △活乞丐勝過死皇帝,活人還有指望(傳九4~6)。
 △罪的工價是死(羅六23),按定命人有一死,死後有審判(來九27)。
二.兩種死、兩種生命
 △人有屬物質的肉體與看不見的靈魂;同理,人有兩種生命,一種是屬肉體的生命,短暫幾十年,軟弱怕受傷害;另一種是屬靈性的生命,永遠不消滅又不受傷害。
 △神說:吃善惡果之日必死(創二17)。此死乃指「靈性生命之死」。所以亞當吃後,又活到930歲才死(創三6,五4~5),此死乃指「肉體生命之死」。可見有兩種死,亞當是靈命先死,肉體再死。
 △聖經上所謂「第二次的死」,乃是一種永刑;不滅的靈性在燒著的硫磺火湖內永遠受苦(啟二十一8,二十13~15)。
 △第一次的死係指肉體生命的結束(指短暫的人生)。
 △奉主名受洗,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使罪身滅絕而成活人(靈性死亡的罪人因主寶血潔淨而成無罪的靈性復活的新人)(羅六3~8);他若能守道至終,將來就不必經歷第二次的死──地獄的刑罰。
三.耶穌是生命
 △主是好牧人,祂是羊的門(道路),出入的有草吃(真理的道是生命的糧),能得豐盛的生命(永遠不死且能永活天國的生命)(約十9~11)。
 △一粒麥子落地死,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25)。無罪的主代死十架,就能拯救信而受洗的人,使他們罪得赦,得著新生命──永生。
 △主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肉體生命結束),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靈性的生命)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舉死人復活、主賜生命之見證)。
 
 △主耶穌是生命的主宰,祂雖死在十架,卻能戰勝死亡,第三天復活(太廿八5~7)。
 △從主叫睚魯的女兒、拿因城寡婦之子、拉撒路復活,可見生命在主手中,祂有權能叫死人復活(可五38~43;路七11~15;約十一43~44)。
 △耶穌是生命,吃主肉、喝主血(按理領受聖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末日復活進入天國享受永生的榮耀(約六53~54)。
 △主耶穌的話是靈,是生命(約六63);務要相信而遵行,必能得永生。
結語:有朝一日,天地毀滅,主從天再臨,死人復活,變化成靈性的身體,不會朽壞,是榮耀、強壯、屬天、不死的生命,乃要承受好得無比神的天國(林前十五42~53)。願慕道朋友早日信主,同享永生。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福音講章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