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耶穌教會是異端嗎?──神觀的直球對決(三)聖經神觀的查考
永恆當中神的存在性本質
關於神的本質或神是誰,聖經中有兩處直接的記載。值得留意的是,此二處都不是間接的記錄,而是由神或主耶穌親自宣告的關於神的絕對屬性。因此對於「神」這位存在的描述,此二處乃查考聖經神觀時的最直接依據。
神是「我是」
首先是舊約的記載。當神打發摩西去見法老,摩西問神,倘若他去了,告訴以色列人「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這裡來」,卻被問起這位神的名字,那麼他要如何描述、說明這位祖宗的神呢?於是,神這樣自我介紹:「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三13-14)
此處,13節中文聖經和合本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原文是「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I am who I am., NASB)」,中文直譯為「我是『我是』」。而14節和合本譯作「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原文是「אֶֽהְיֶ֖ה שְׁלָחַ֥נִי אֲלֵיכֶֽם(I AM has sent me to you., NASB)」,中文直譯為「『我是』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換言之,神是誰呢?神這樣親口回答──祂是「我是(I AM)」,是以永恆的現在式存在的「我是」,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我是」(啟一8,四8),也是在創立世界以先,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唯一存在(Being)。
神是靈
第二處是在新約的記載,主耶穌的教導。這是耶穌在雅各井邊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當中,祂對神的存在的說明:「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神是靈」,說明了神的本質。創造萬有的神,在本質上,乃與世人與天地萬物迥異。天地萬物的本質是物質(詩一零三14),都是由神所造作(賽四五7);物質既無法跨越空間存在,也無法在時間中長存,至終都會朽壞衰殘(伯四19;賽四十7)、歸回塵土(伯卅四15)。但神的本質卻完全不同。神是靈,也是萬靈的父(來十二9)、賜靈的神(傳十二7;賽四二5),是那叫人活的靈(創二7;林前十五45);既無具體形像(申四15),也為世人所不可見(伯九11;約一18;來十一27)。神是靈,祂超越空間限制──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約三13),無處不在、充滿萬有(詩一三九7、8;耶廿三23、24;弗一23,四6);祂也超越時間──既存在於時間以先,也在時間完結後繼續恆存(來一10-12),無始無終(來七3)、永遠活著(徒十四15)、永不改變(來十三8),從亙古直到永遠(詩九十2)。
時空之下神的創造與救贖工作
神的旨意與基督
在永恆中作為絕對的「我是」的存在,神有了創造的旨意(啟四11)以及救贖的旨意(弗一4、10)。為了這旨意,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在祂的旨意中預備了基督(約十七24;弗一4;西一15);然後在基督裡,神執行了創造(約一3;西一16-17)與救贖(林前十五22、45;彼前一20)之大工。故此,基督是初也是終(啟廿二13),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到了日期滿足之時,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要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10)。

必須留意的是,靈的事超越物質限制與人類思維,不需要符合物質定律,也不需要任何前提就可成立。基督的設立,無論在創立世界以前的神的思考內,或是創立世界以後的救贖工作中,都不會改變神在時空之上的那個永恆屬性──當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三16),無論在哪個階段,時空之上那絕對的「我是」,始終恆定地存在於那裡;人子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約三13),在神毫無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神本質性的存在,始終是那位獨一的「我是」;神是靈,並不因時空之下神的工作,而需要改變時空之上神的本質,更不需要變成父子聖靈的三一神,才能解決物質界才會有的矛盾困惑。
小結:聖經神觀──神是在永恆中獨一存在的「我是」
因此,當我們談論神在時空之上的絕對本質時,必須與時空之下的神的工作,有所區別。就存在的本質而言,神是在永恆中絕對的那位「我是」;祂是在創造與救贖的旨意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也永遠恆定的獨一的那靈,並沒有所謂的位格。既是超越物質與肉體的靈,在神的永恆絕對屬性中,便不具有父、子、聖靈的相對性區別。
(待續)
常見問題
Q:神的本質?
A:關於神的本質或神是誰,聖經中有兩處直接的記載,是由神或主耶穌親自宣告的關於神的絕對屬性。一、神是「我是」。神這樣對摩西自我介紹:「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3-14)「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I am who I am., NASB)」,神是誰呢?是以永恆的現在式存在的「我是」,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也是在創立世界以先那獨一不死的唯一存在(Being)。二、神是靈。「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這是主耶穌在雅各井邊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中,對神的存在的說明。創造萬有的神,在本質上和世人與天地萬物迥異。天地萬物的本質是物質,由神所造作(賽四五7);既然是物質,就受空間、時間限制,終必朽壞,但神是賜靈的神,是那叫人活的靈,神超越時間與空間,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Q:該如何解釋「基督」在神的救贖計劃中所扮演的角色,與神的關係?
A:基督的設立,無論在創立世界以前的神的思考內,或是創立世界以後的救贖工作中,都不會改變神在時空之上的那個永恆屬性──當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三16),無論在哪個階段,時空之上那絕對的「我是」,始終恆定地存在於那裡;人子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約三13),在神毫無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神本質性的存在,始終是那位獨一的「我是」;神是靈,並不因時空之下神的工作,而需要改變時空之上神的本質,更不需要變成父子聖靈的三一神,才能解決物質界才會有的矛盾困惑。
Q:為什麼探討神的本質時,不用位格來解釋父、子、聖靈的關係?
A:當我們談論神在時空之上的絕對本質時,必須與時空之下的神的工作,有所區別。就存在的本質而言,神是在永恆中絕對的那位「我是」;祂是在創造與救贖的旨意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也永遠恆定的獨一的那靈,並沒有所謂的位格。既是超越物質與肉體的靈,在神的永恆絕對屬性中,便不具有父、子、聖靈的相對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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