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蒙主恩佑,劫後餘生——張美霞姊妹
(文╱張美霞,摘自[聖靈月刊]2005年8月號)|發佈日期:
一日,我搭巴士回家來到路口旁,看到遠處對向有來車,未打訊號燈,就繼續往前走。「碰!」我倒在那輛車的前蓋上又跌下車,全身濕透、無法動彈,左手腕扭曲,右額有大大的腫塊掛在上頭,巧遇外出買菜的丈夫,送我至醫院急救。我禱告,求神帶領我的治療及復健之路… (Joy 摘要)
張美霞姊妹,1984年1月2日受洗歸主,屬沙巴州亞庇教會信徒;丈夫黃星陸弟兄,為專職教會管理員。
1999年9月24日下午3時,我乘巴士回家來到路口旁,看到遠處有一輛車由對面駛來未打訊號燈,就繼續往前走……。
一陣喊叫聲把我吵醒,只聽外子一直喊:「小心,小心!」迷糊中,發覺自己在教會車上,全身濕透、無法動彈,左手腕扭曲,頭很不舒服,一摸右額,大大的腫塊掛在上頭。之後處於半昏迷狀態,依稀聽見外子叫著:「喚醒她,不要讓她昏過去。」經過一連串急救,照X光檢查,我大約在傍晚六時許才醒過來,已轉入病房,初步診斷,左手腕骨及右膝骨有裂痕。
感謝主保守,車禍發生時,先是倒在肇事車前蓋上面又跌下車,幸虧無其他車經過,才免受更大災害;而外子為準備聯總常務理事會外出買菜,巧遇我發生車禍才載我到醫院。斯時,家人及同事、肇事者與其父親都先後趕到。因家母是車禍喪生,故家人都心有餘悸,見我傷勢無礙,才放心回家。
因右膝裂開,從腳踝至大腿都要以石膏定位。外子及一位姊妹要我做好心理準備,上了石膏會很癢、很難受;故此,在上石膏前我就禱告著,求主不要使我痛癢。感謝神的保守,直至拆開石膏都未痛癢過,只在最後兩天略賞我此味,真的很難受。
9月29日出院,由兩位弟兄及外子抬上樓。我幾乎無法行動,一個半月來,都躺在躺椅上休息及睡眠。外子自做一凳,放痰盅以供如廁用,因我不能向後退,只能靠沙發托住傷腿向前。在躺椅上不能翻身,半夜四肢必痲痺,起身很辛苦,尤其如廁時,都要勞煩外子犧牲睡眠幫助;長女每天下班,便為我抹身、按摩傷處,又看顧才三歲的小妹,實在感謝他們都很耐心地照顧我。
10月21日複診,照X光檢察的結果,右膝部有些移位,醫生說:「待石膏卸除後,可能要動手術。」
24日晚上約九時,胸前肋骨處疼痛不已,弟兄姊妹代禱兩次才止;至半夜又痛,直喊「哈利路亞」,吵醒了外子,一齊同心禱告後才止疼。
次日,外子因發高燒去就醫,約九時,我的疼痛又發作,幾乎不能呼吸,痛至流涕,一直喊哈利路亞,約至十一時才止息。傍晚,致電給劉姊妹告知情況,她前來為我擦胸骨,感謝主,第二天咳嗽時咳出一些漬血,之後就沒再痛了。
11月14日復診日前,我禱告著說,希望能使醫生答應拆除石膏,因最後兩天癢得很難受;感謝主,其中一位醫生原本不答應,最後也同意了。
11月16日,仍無法站立,所以很難作復建;而原本不能伸張的右臂,在11月初整理見證時,於「哈利路亞」聲中,反覆做運動才能向上伸至頭頂,雖是半躺著做,卻克服了兩個月裡的大障礙。
11月28日,長女買了圓形刺狀及長形齒狀的木器,幫助我做手指、掌、腕、右左膝運動,使指頭消腫,減低腳底痲痺,並能使左膝彎度強些,但仍不能站立。陳執事曾對我說:「有一病人,經他醫治後,約一年才能走路。」因此使我內心焦急,常常禱告主,求主看顧,賜福給我,使我比一般人早日康復,以榮耀主名。
12月5日晚,劉姊妹問我:「妳哪裡還不舒服?」我說:「左腳每次一站就會瘸下去,無力。」她就使力地打我的左後腿,立現瘀青,又叫我翻身,但此時我無法自己翻身,她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助我翻身,接著用刮沙板大力地打膝後面,要把瘀血打出來,幫助我彎膝。
12月7日復健前,我禱告主,祈求祂使我能站起來,好參加12月17日至19日的靈恩會。回家時,未信主的二姊夫一直鼓勵我「要有信心,妳很快就能走路了。」藉此,加添我不少勇氣。感謝主,當天我已嘗試自己下車,並順利地移到椅子上。
8日,我試著站起來,靠著拐杖開始學走,因右腳底仍痲痺,就用膠槌打腳底使血液循環產生一些反應。
9日,倚著拐杖在房裡來回走路,約有60英尺距離;之後每天練習,進步很快,誠如我向主所求。
12月15日複診日,我第一次以拐杖自己下樓。因有大姊夫在旁壯膽,才敢踏出第一步,雖很吃力,卻使我以後敢自己下樓了,而這天也是我受傷後第一次淋浴。
12月17∼19日,感謝主,我已能赴靈恩會,且時間恰好;唱詩時,感動得直流淚,這是車禍後第一次聚會。靈恩會後,雖很累(坐太久之故),但傷勢已大有進展,並開始試著以一支拐杖走路(因右膝仍很腫大,尚無法靠自己自立)。
12月22日,已能用拐杖走至復健中心。
回想車禍後,這三個月內的時間,先後八次都由大姊夫、二姊夫及外子自宿舍抬上抬下,上下車至醫院,且費時2∼3小時才能回家,他們卻都很有耐心且愛心地照顧我;而主的安排更是奇妙,12月18日二姊夫遠行之際,我就恰好能以拐杖走路,解決我不便之慮,求主記念他們,尤其未信主的二姊夫,求主開恩引領其全家歸真。
2000年1月至2月,經跌打師勉勵多運動,不再去跌打按摩,只專心做物理治療,學習用手拉腳筋,並做蹲下的動作,因我雙腳不能往下蹲,每天要求自己要加倍時間及計數墊腳趾以及腳跟站立的次數。經過一段時間,我終能如常人般下樓梯,不需靠扶手或要等候另一腳來支持右腳,而能一階一階地下樓梯了,也不像人所說「好了之後,會長短腳」;我能跑、走路,都如平常人一般,別人都不相信我曾經車禍過,而且是膝部受傷的人。
「求祢照著祢使我們受苦的日子,和我們遭難的年歲,叫我們喜樂。」(詩九十15)
「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詩一一六12、13)
與同靈共勉之,更願一切榮耀、頌讚、尊貴歸主聖名,阿們。
末記:
養傷期間,承蒙長執、執事娘、傳道(娘)、弟兄姊妹的代禱及問候,甚至經濟上的幫助,以及遠道而來的彭但以理執事與擔波羅利、京農限的弟兄姊妹們,因有你們一再地支持,使我在患難中,仍能禱告靠主堅強、喜樂,願神記念你們!
1999年9月24日下午3時,我乘巴士回家來到路口旁,看到遠處有一輛車由對面駛來未打訊號燈,就繼續往前走……。
一陣喊叫聲把我吵醒,只聽外子一直喊:「小心,小心!」迷糊中,發覺自己在教會車上,全身濕透、無法動彈,左手腕扭曲,頭很不舒服,一摸右額,大大的腫塊掛在上頭。之後處於半昏迷狀態,依稀聽見外子叫著:「喚醒她,不要讓她昏過去。」經過一連串急救,照X光檢查,我大約在傍晚六時許才醒過來,已轉入病房,初步診斷,左手腕骨及右膝骨有裂痕。
感謝主保守,車禍發生時,先是倒在肇事車前蓋上面又跌下車,幸虧無其他車經過,才免受更大災害;而外子為準備聯總常務理事會外出買菜,巧遇我發生車禍才載我到醫院。斯時,家人及同事、肇事者與其父親都先後趕到。因家母是車禍喪生,故家人都心有餘悸,見我傷勢無礙,才放心回家。
因右膝裂開,從腳踝至大腿都要以石膏定位。外子及一位姊妹要我做好心理準備,上了石膏會很癢、很難受;故此,在上石膏前我就禱告著,求主不要使我痛癢。感謝神的保守,直至拆開石膏都未痛癢過,只在最後兩天略賞我此味,真的很難受。
9月29日出院,由兩位弟兄及外子抬上樓。我幾乎無法行動,一個半月來,都躺在躺椅上休息及睡眠。外子自做一凳,放痰盅以供如廁用,因我不能向後退,只能靠沙發托住傷腿向前。在躺椅上不能翻身,半夜四肢必痲痺,起身很辛苦,尤其如廁時,都要勞煩外子犧牲睡眠幫助;長女每天下班,便為我抹身、按摩傷處,又看顧才三歲的小妹,實在感謝他們都很耐心地照顧我。
10月21日複診,照X光檢察的結果,右膝部有些移位,醫生說:「待石膏卸除後,可能要動手術。」
24日晚上約九時,胸前肋骨處疼痛不已,弟兄姊妹代禱兩次才止;至半夜又痛,直喊「哈利路亞」,吵醒了外子,一齊同心禱告後才止疼。
次日,外子因發高燒去就醫,約九時,我的疼痛又發作,幾乎不能呼吸,痛至流涕,一直喊哈利路亞,約至十一時才止息。傍晚,致電給劉姊妹告知情況,她前來為我擦胸骨,感謝主,第二天咳嗽時咳出一些漬血,之後就沒再痛了。
11月14日復診日前,我禱告著說,希望能使醫生答應拆除石膏,因最後兩天癢得很難受;感謝主,其中一位醫生原本不答應,最後也同意了。
11月16日,仍無法站立,所以很難作復建;而原本不能伸張的右臂,在11月初整理見證時,於「哈利路亞」聲中,反覆做運動才能向上伸至頭頂,雖是半躺著做,卻克服了兩個月裡的大障礙。
11月28日,長女買了圓形刺狀及長形齒狀的木器,幫助我做手指、掌、腕、右左膝運動,使指頭消腫,減低腳底痲痺,並能使左膝彎度強些,但仍不能站立。陳執事曾對我說:「有一病人,經他醫治後,約一年才能走路。」因此使我內心焦急,常常禱告主,求主看顧,賜福給我,使我比一般人早日康復,以榮耀主名。
12月5日晚,劉姊妹問我:「妳哪裡還不舒服?」我說:「左腳每次一站就會瘸下去,無力。」她就使力地打我的左後腿,立現瘀青,又叫我翻身,但此時我無法自己翻身,她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助我翻身,接著用刮沙板大力地打膝後面,要把瘀血打出來,幫助我彎膝。
12月7日復健前,我禱告主,祈求祂使我能站起來,好參加12月17日至19日的靈恩會。回家時,未信主的二姊夫一直鼓勵我「要有信心,妳很快就能走路了。」藉此,加添我不少勇氣。感謝主,當天我已嘗試自己下車,並順利地移到椅子上。
8日,我試著站起來,靠著拐杖開始學走,因右腳底仍痲痺,就用膠槌打腳底使血液循環產生一些反應。
9日,倚著拐杖在房裡來回走路,約有60英尺距離;之後每天練習,進步很快,誠如我向主所求。
12月15日複診日,我第一次以拐杖自己下樓。因有大姊夫在旁壯膽,才敢踏出第一步,雖很吃力,卻使我以後敢自己下樓了,而這天也是我受傷後第一次淋浴。
12月17∼19日,感謝主,我已能赴靈恩會,且時間恰好;唱詩時,感動得直流淚,這是車禍後第一次聚會。靈恩會後,雖很累(坐太久之故),但傷勢已大有進展,並開始試著以一支拐杖走路(因右膝仍很腫大,尚無法靠自己自立)。
12月22日,已能用拐杖走至復健中心。
回想車禍後,這三個月內的時間,先後八次都由大姊夫、二姊夫及外子自宿舍抬上抬下,上下車至醫院,且費時2∼3小時才能回家,他們卻都很有耐心且愛心地照顧我;而主的安排更是奇妙,12月18日二姊夫遠行之際,我就恰好能以拐杖走路,解決我不便之慮,求主記念他們,尤其未信主的二姊夫,求主開恩引領其全家歸真。
2000年1月至2月,經跌打師勉勵多運動,不再去跌打按摩,只專心做物理治療,學習用手拉腳筋,並做蹲下的動作,因我雙腳不能往下蹲,每天要求自己要加倍時間及計數墊腳趾以及腳跟站立的次數。經過一段時間,我終能如常人般下樓梯,不需靠扶手或要等候另一腳來支持右腳,而能一階一階地下樓梯了,也不像人所說「好了之後,會長短腳」;我能跑、走路,都如平常人一般,別人都不相信我曾經車禍過,而且是膝部受傷的人。
「求祢照著祢使我們受苦的日子,和我們遭難的年歲,叫我們喜樂。」(詩九十15)
「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詩一一六12、13)
與同靈共勉之,更願一切榮耀、頌讚、尊貴歸主聖名,阿們。
末記:
養傷期間,承蒙長執、執事娘、傳道(娘)、弟兄姊妹的代禱及問候,甚至經濟上的幫助,以及遠道而來的彭但以理執事與擔波羅利、京農限的弟兄姊妹們,因有你們一再地支持,使我在患難中,仍能禱告靠主堅強、喜樂,願神記念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