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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世之道(三)

(謝順道撰,摘自《青年與處世》,1976年01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5/05/29

婚姻是終身大事,成功的婚姻,對於家庭的建設、事業的經營、信仰的歷程等,都有莫大的裨益,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不相配,沒有相交,沒有相通,與教會裡的同靈結婚,才能在信仰生活上互相激勵,攜手同走天路,將來在天堂同享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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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在說婚姻的問題。

三、婚姻

你們都已經長大,有資格可以談婚姻了。

婚姻是終身大事,成功的婚姻,對於家庭的建設、事業的經營、信仰的歷程等,都有莫大的裨益;否則,後患無窮,真是不堪設想矣!

有些青年,因為教會常常聽見不要與外邦人結婚的話,心裡難免有一點疑惑。他們說:『教會為什麼要管這這麼多,連婚姻問題都要干涉?嫁給外邦人,引導他們全家都來信主,為什麼不可以?』我卻要說:『嫁給外邦人之後,能保守自己的信仰,已算非常幸運,還想引導他們全家信主?』又有些人說:『嫁給外邦人,但娶一個外邦女子,多帶一個人來信主,有什麼不對?假定她硬心不信,但我們全家都信主,不怕她一個人會阻礙我們的信仰的。』說這種話的人卻沒有想到,依照比例來說,多娶一個外邦女子進來,教會就多一個姊妹要嫁到外邦去。如果更多的弟兄有這樣的想法,造成一種不好的風氣。教會的姊妹們豈非都要嫁到外邦去嗎?也有人說:『與外邦人結婚不可以,與外教會的信徒總沒有問題吧!因為同樣是信主的,對信仰當然不會有什麼影響。』什麼叫做外邦人?簡單說,外邦人就是外國人。舊約時代神只承認以色列國為祂的國度,神就是他們的主人(撒母耳記上八章7節);以色列人是神從世界揀選出來的,分別為聖的獨居的民(申命記十四章2節;民數記二十三章9節)。那時候,除了以色列人之外,世界萬民都是外邦人。就今天來說,真教會是晚雨聖靈降臨所建設的,要恢復原始福音,重建初期教會的莫是真教會。因為我們具備了初期教會的三個根本的條件,有聖靈,有真理,有神蹟。所以只有真教會才是神的家,神的國度(以弗所書二章19-22節),除了真教會的信徒之外,都是外邦人,就連外教會的信徒也是外邦人。這次我往馬來西亞各地教會去工作,常常聽見那邊的同靈說「外邦教會」。我知道,所謂「外邦教會」,就是一般外教會。這種說法,我在臺灣未曾聽過,但我認為這種認識是正確的。

與外邦人結婚的問題我們姑且不要說教會如何叮嚀,也不要認為教會管得太多而厭惡。我們應該慎重考慮的是,為什麼教會常常說不要與外邦人結婚?你若與外邦人結婚,對你的家庭生活、事業前途、信仰問題,會有什麼影響?這些都是與你有利害關係的切身問題,千萬不要等閒視之。

律法上有一個規定說,以色列人不可與外邦人結婚,免得被引誘離開真神,去事奉偶像(申命記七章1-4節)。我們今天為了保守純正的信仰,也要遵守這個教訓,不要與外邦人結婚。

所羅門王建造聖殿和王宮之後,曾取一千個外邦女子為嬪妃。到了晚年,這些嬪妃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偶像,行真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真神將向所羅門王發怒說,必將他的國奪回,賜給他的臣子。只是因為大衛的緣故,還要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列王記上十一章1-13節)。

尼希米回去耶路撒冷重建城垣的時候,看見猶大人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不會說猶大人的話,所說的都是各族的方言。尼希米就斥責他們說:『以色列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得神呢?』(尼希米記十三章23-27節)

猶大人因為與外邦人結婚,他們的兒女都不會說猶大的話。就靈意上來解釋,你若與外邦人結婚,你的兒女可能也不會說屬靈人的話,家庭裏失去了宗教氣氛,第二代的信仰就值得憂慮了。十多年前,我被派到某地教會去工作。有一天,我與教會負責人去訪問一位姊妹。正當我們跪下來禱告的時候,那位姊妹的兩個小寶貝竟然從頭笑到尾,好像發現了美國新大陸似的十分驚奇。回途上,我告訴那位負責人說,這位姊妹在家裡未曾禱告過。他問:『你怎麼知道?』我說:『少見多怪,多見就不怪。如果她在家裏常常禱告,也教導孩子們禱告,今天她的孩子們會笑得如此放肆嗎?』那位姊妹在少女時代,信心還差不多,只因嫁給外邦人,信心就退步了,甚至在兒女的面前都不敢禱告了。

所羅門是以色列國最強盛的時代的君王,論地位,沒有人高過他?論權柄,沒有人比他大;論財富,他有無數的金銀財寶;論智慧,連南方女王都慕名而來,洗耳恭聽的教誨;論學問,他有極其豐富的自然界的知識。這樣超群絕倫的所羅門,竟然因為娶了外邦女子而被引誘,離開真神去事奉偶像!你的地位、權柄、財富、智慧、學問等,都勝過所羅門嗎?你若與外邦人結婚,豈能保守純正的信仰嗎?

事實告訴我們,有些青年同靈,本來都有很好的信心,也擔任過宗教教育教員的工作。只因後來與外邦人結婚,信心就一天天的墮落下去,甚至連聚會都很少來參加了。試想,教會要栽培一個人的信心,自從兒童聚會到青年聚會,大約要花費二十年的時間,耗盡許多人力、財力、物力。一旦長大成人,可以在教會擔任一些聖工,竟因與外邦人結婚而信心墮落,枉費教會一番苦心的栽培。這是一件何等大的損失,多麼令人痛心的事!

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不相配,沒有相交,沒有相通(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夫妻之間,一個信主,一個沒有信主;你盼望永生的福樂,你的另一半卻一昧追求今生的名利。或一個是真教會的信徒,一個是外教會的信徒;你說真教會如何好,你的另一半卻說只要信主就可以,什麼教會都一樣。這種信仰上的距離怎樣拉近呢?家庭生活怎樣調和呢?夫妻的感情怎樣融洽?

有一個姊妹嫁給外邦人,她的丈夫因為工作非常忙碌,很少有機會和她聊天。有一次,他們正談得很開心的時候,她忽然站起來,對她的丈夫說:『對不起,我要去教會聚會了!』她的丈夫卻用半懇求的語氣說:『你不能多陪我一下嗎?』你想,她該怎麼辦呢?去或留?如果走了,豈不令她丈夫傷心?如果留下來,她就失去一次聚會的機會。在幾十年的婚姻生活上,這類的事情,不知道要重演幾十次,幾百次,幾千次!

夫妻之間有任何一方,現代人都稱為另一半。將兩個一半合起來,才能成為最完美的一。如果兩個一半的信仰不相同,這是一件多麼不相稱的事!但願你們都能蒙神配合,與教會裏的同靈結婚,在信仰生活上互相激勵,攜手同走天路,將來在天堂同享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為什麼有些人在教會找不到理想的對象,而必須向外發展呢?這個問題的因素非常複雜,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清楚的。不過,我認為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有些人的理想太高,條件過多。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有一個弟子,有一次請教他當怎樣選擇配偶的問題。柏拉圖吩咐他說:『你到麥田去給我摘最大的麥穗米,從這端走到那一端,只准向前,不得回頭。』弟子遵命而行,但選來選去都沒有合意的,不知不覺已走到田尾。這時候才想起後頭有一朵更大的,無奈受了「不得回頭」的限制,只好在田尾隨便摘一朵矣!

歲月不我與,光陰不逆轉。如果擇偶的條件太苛刻,選來選去都不滿意,等到年紀大得相當可覷了才著急,已經後悔莫及了。於是,只好在田尾隨便摘一朵啦!

幾年前,我為一位弟兄介紹一位姊妹。相親回來,我問他印象如何。他頓時面紅耳赤,低頭看地板,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說:『你不好意思說,我替你說。一百分,保證你無處找;八十分,已經非常理想;六十分,算是及格啦!』這時候,他才結結巴巴的說:『我自己的條件也不太好,怎麼苛求?』我明白,大概是O.K.了。接著,我告訴他說:『美滿的婚姻,不在於對方的條件好,而在於你們心裡有沒有主的話。』後來,他們訂婚,而結婚而養兒。現在還是非常恩愛。

所以擇偶的條件不要太多,理想不要太高。只要有美好的信心,差不多就可以啦!

祝福的話:『願你天天快樂,願你的人生充滿了希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