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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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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神的本質

﹙一﹚ 神是靈

1. 靈是無骨無肉(路二十四39:「魂」原文作「靈」
 
△ 新約聖經裏稱神為萬靈的父(來十二9),摩西稱祂為萬人之靈的神(民十六22,二十七16)。
△ 神的靈,非肉體,非物質,也非原質,祂是無處不入,無處不在,充滿萬有的(詩一三九7、8;耶二十三23、24;弗一23,四6)。
 
2. 靈是肉眼看不見的
 
△ 「祂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祂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伯九11;參看:伯二十三3、8、9)。
△ 「神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參看:約一18;來十一27)。
△ 「愛子是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
 
3. 靈能自顯
 
△ 靈是以肉眼看不見的,聖經裏說,人看見神,不過是看見祂的顯形(出二十四9、10,三十三18-23;創十八1-3)。
△ 在舊約聖經裏常以耶和華的使者之名義顯現(創十六7-10、13,二十一17-19,二十二11、12;士二1、2)。
△ 神既是靈,人當以誠實和心靈敬拜祂(約四24),不可雕刻神像拜之(出二十4、5、23;徒十七24-25)。

﹙二﹚ 自有永有

1. 自有
 
△ 凡受造之物,必有造他的本源,但一切的根源就是神(來二10)。 祂是一切因果的第一因,祂是無本的活靈,所以稱為自有(出三14)。
△ 因祂是自有的,所以無生之始(來七3),是首先的(賽四十四6;啟一8)。
 
2. 永有
 
△ 永有就是無終(來七3)。聖經說:神是獨一不死的(提前六16),永生的真神(創二十一33;申三十三27),永在的神(賽四十28),永遠常存(賽五十七15),不能朽壞(羅一23),祂的年數世世無窮(詩一○二24-28),是永世的君王(提前一17)。
 
△ 祂既是永有的,就能賜給信徒永遠的安慰(帖後二16),永遠的生命(提前六12),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五1),因此一切榮耀、尊貴,都屬於真神,直到永遠(羅一25,十一36;加一5;弗三21)。

﹙三﹚ 獨一無二

1. 聖經指示神是獨一的神
 
△ 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可十二29)。
△ 只有一位神(提前二5;林前八6;雅二19),神是一位(加三20;羅三30),獨一的神(猶24;約十七3),只有一位父(太二十三9;瑪二10)。
 
2. 再沒有別的神
 
△ 十誡指示:「除了真神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參看:申五7;賽四十五5)。
△ 神說:「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申三十二39;王上八60)。

二.真神的偉大

(一) 無所不知的神

聖經指示,真神對一切的事,沒有不知道的(約壹三20;羅十六27)。
 
1. 祂知道人的行為(詩一三九3)。
 
△ 人的行為不能在神前遮掩(耶十六17;箴十五3
△ 祂看見亞干取了當滅的物(書七10-12、16-26)。
△ 祂知道大衛在暗中所犯的罪(撒下十二12;參看:撒下十一2-21)。
△ 祂紀念哥尼流的善行(徒十1-4)。
△ 祂知道雅各的苦情(創三十一38-42、23、24)。
 
2. 祂知道人的話語(詩一三九4
 
△ 神要憑人的話行賞罰(太十二36、37)。
△ 亞蘭王在臥房說的機密話神都聽見(王下六8-12)。
△ 所以當勒住舌頭不可多言(雅一26 ,三2;箴十19)。
△ 謊言、辱罵、論斷的話都要嚴禁(啟十四5,二十二15;林前六10; 太七1;羅二1、2)。
 
3. 祂知道人的心思(詩一三九2
 
△ 神鑒察眾人的心(代上二十八9;徒十五8)。
△ 撒拉心裏暗笑神的應許,神都知道(創十八10-15)。
△ 神知道亞比米勒存心正直(創二十6)。
△ 心存不正已是罪惡(約壹三15;太五28;徒八21)。
△ 要保守你的心,因神是看內心的(箴四23;撒上十六7)。
 
4. 神是無所不知的
 
△ 祂能數點星宿的數目,一一稱其名(詩一四七4;賽四十26)。
△ 被造之物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
△ 神能指明未來的事(賽四十六9、10)。
△ 神的智慧和知識無法測度(詩一四七5;羅十一33)。
△ 神的全智使祂的審判全然正確(羅二16;耶三十二19)。

(二) 無所不能的神

 主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耶三十二17、27)。神是全能者(伯三十七23;啟十一17),又稱為全能的神(創十七1)。
 
1. 關於萬物
 
△ 過去創造萬有(來十一3;創一1)。
△ 現在托住萬有(詩一一九19;彼後三7)。
△ 曾命日月停止約有一日之久(書十12-14)。
△ 叫驢開口對巴蘭說話(民二十二28-30)。
△ 安排大魚吞了約拿,三日後又叫它吐出來(拿一17,二10)。
△ 使寡婦罈內的麵和瓶內的油用不完(王上十七14-16)。
△ 以20個餅飽100人(王下四42-44)。
 
2. 關於人類
 
△ 憑自己的旨意向世人行事(但四35)。
△ 潔淨乃縵元帥的大痲瘋(王下五14)。
△ 使亞蘭軍的眼目昏迷(王下六18-20)。
△ 使100歲的亞伯拉罕生兒子(創二十一2-5,十八10-15)。
△ 叫死人復活(王上十七17-23;王下四32-37)。
△ 40年之久使百姓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申八4;尼九21)。
△ 使以利亞和以諾不經過死而昇天(王下二11;創五24)。
 
3. 關於其他
 
△ 天使都聽從祂的命令(詩一○三20)。
△ 祂有權柄捆綁撒但(啟二十1-3)。
△ 萬民在祂之前好像虛無(賽四十15-17、22、23;伯二十六14)。
△ 祂的大能無法測透(伯十一7-11;羅十一33)。

(三) 無所不在的神

 「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二十三23、24)。大衛王說:「我往那裏去躲避祢的靈」(詩一三九7、8)。
 
1. 超乎眾人之上(弗四6
 
△ 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詩一○三19)。
△ 神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賽五十七15 ,六十六1)。
△ 祂坐在至高之處,觀看天上地下的事(詩一一三5、6)。
△ 祂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提前六16)。
 
2. 貫乎眾人之中(弗四6
 
△ 祂在你的前面(賽五十二12;彌二13)。
△ 神圍繞祂的百姓(詩一二五2)。
△ 神說,我要在你們中間往來(林後六16)。
△ 神是充滿萬有的(弗一23)。
 
3. 住在眾人之內
 
△ 神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十六27)。
△ 主應許聖靈永遠與門徒同在(約十四15-17)。
△ 神要與謙卑的人同居(賽五十七15)。
△ 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四13)。

三.真神的德性

﹙一﹚ 聖潔的神

1. 聖經的明示
 
△ 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
△ 約書亞說:「祂是聖潔的神,是忌邪的神。」(書二十四19)。
△ 「你們當尊崇耶和華,祂本為聖。」(詩九十九5)。
△ 摩西說:神是至聖至榮(出十五11)。
△ 神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
△ 神臨在之處就是聖地(出三5;書五15)。
△ 在祂眼前,天也不潔淨(伯十五15)。
 
2. 痛惡不潔
 
△ 神斷不至行惡、作孽(伯三十四10)。
△ 神的眼睛不看邪僻、奸惡(哈一13)。
△ 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神所憎惡的(申二十五16;箴十五9、26)。
△ 神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就心中憂傷(創六5、6)。
△ 以色列人因淫亂受罰,死了24000人(民二十五9-11)。
 
3. 切望兒女聖潔
 
△ 神說,你們要歸我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
△ 神召我們是要我們聖潔(帖前四7)。
△ 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聖潔(彼前一15、16)。
△ 靈、魂、體都要聖潔(帖前五23
△ 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帖後二13)。
 
4. 拒絕罪人
 
△ 人非聖潔,不能見主(來十二14;參:太五8;詩二十四3、4)。
△ 不理罪人的求告(賽五十九1、2)。
△ 不住在污穢之處(參看:申二十三9-14;太二十一12、13)。
△ 因一人犯罪,就不與會眾同行(書七11、12、25)。
△ 罪人在義人的會中,必站立不住(詩一5)。

﹙二﹚ 公義的神

1. 聖經的明示
 
△ 神說,我是公義的神(賽四十五21;約十七25)。
△ 神在他們中間是公義的,斷不作非義的事(番三5)。
△ 公義和公平是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九十七2)。
△ 神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詩一四五17;啟十五4)。
 
2. 立法公義
 
△ 神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十九9,一一九172)。
△ 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申四8)。
△ 你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詩一一九138)。
△ 誡命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七12)。
△ 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詩一一九160)。
 
3. 要選民行公義
 
△ 神最要人行公義、憐憫、謙卑(彌六8;太二十三23)。
△ 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提前六11;提後二22;賽五十六1)。
△ 命審判官要按公義審判(申一16、17,十六18-20;利十九15)。
△ 不可重富輕貧(雅二1-4)。
△ 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箴十2,十二28)。
△ 國位是靠公義堅立(箴十六12,二十五5,十四34)。
 
4. 判斷公義
 
△ 祂要按公義審判萬民(詩九十六10,九十八9,九4、8)。
△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三十四7)。
△ 神的判語是公義的(詩一一九75)。
△ 口中的言語都是公義(箴八8)。
△ 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6;啟二十二12;創十八25)。
 
5. 有罪必罰
 
△ 犯罪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二8、9;哀一18)。
△ 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4;但九7-14)。
△ 亞比米勒和示劍人受報應(士九53-57)。
△ 羅波安離棄神,就落在示撒手裏(代下十二1-7)。
△ 神必為一切受屈的伸冤(詩一○三6)。
△ 於末日必將惡人丟在地獄(啟二十一8;太十三36-42;帖後一6、7)。
 
6. 有義必賞
 
△ 行善的就把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他們(羅二10、11;王上八32)。
△ 神不忘記人的善行(來六10;徒十4)。
△ 善報專一跟從祂的迦勒(民十四23、24;書十四6-14)。
△ 保護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彼後二5;創七1)。
△ 所以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六9)。
△ 末日義人必得進入天國,獲公義的冠冕(提後四8;羅二7;太十三43)。

﹙三﹚ 慈愛的神

1. 聖經的明示
 
△ 神就是愛(約壹四8、16)。
△ 神是有憐憫,有恩典,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詩八十六15)。
△ 在祂所做的,都有慈愛(詩一四五17)。
△ 祂的慈愛永遠長存(詩一一八1-4;耶三十一3)。
 
2. 神愛何種人
 
a.愛敬畏祂的人
 
△ 神喜愛敬畏祂、盼望祂慈愛的人(詩一四七11)。
△ 愛我(耶穌)的,必蒙我父愛他(約十四21、23,十六27,十七23)。
△ 向敬畏祂的人大施恩惠(詩三十一9,一四五19,一○三17)。
△ 愛我(神)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6)。
 
b.愛世上萬人
 
△ 神愛世人(約三16)。
△ 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
△ 不願意有一人沉淪(彼後三9)。
△ 耶和華善待萬民(詩一四五9;太五45)。
 
c.愛一切罪人
 
△ 神不喜悅惡人死亡(結三十三11;撒下十四14)。
△ 神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
△ 主耶穌為罪人死(羅五6-8;加一4)。
△ 神的愛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詩一四五9、15-17,三十三5,三十六6)。
 
3. 愛的顯明
 
a.眷顧
 
△ 賜人需要的飲食(詩二十三1;創四十八15;出十六1-4)。
△ 保護百姓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申三十二10)。
△ 救雅各脫離拉班的手(創四十八16,三十一24、42)。
△ 救以色列民脫離埃及兵的追擊(出十四19、20)。
△ 耶和華終日遮蔽他們(申三十三12)。
△ 他們在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並且要拯救他們(賽六十三9)。
 
b.管教
 
△ 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十二6)。
△ 神說,我每逢責備他,仍深顧念他(耶三十一20)。
△ 神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十10-16)。
△ 神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三32、33;伯三十七3;耶二十九11)。
△ 領受管教的必得聖潔、和平的果子(來十二9-13;申八2-7)。
 
c.犧牲獨生子
 
△ 人為朋友捨命,愛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
△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約三16;太二十28)。
△ 基督為我們死,是神愛最大的顯明(羅五8;加二20;約壹三16)。
 
d.赦免罪孽
 
△ 祂赦免你一切罪孽(詩一○三3、4;彌七18-20)。
△ 因信耶穌,罪得赦免白白稱義(羅三21-26)。
△ 且使人藉耶穌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6;約壹三1)。
△ 賜給天上各樣的福氣(弗一3;彼前一3、4)。
 
e.神愛無邊
 
△ 像母雞對小雞的護庇(太二十三37)。
△ 像牧人對羊的愛護(詩二十三1-6;約十11;賽四十11)。
△ 有父親憐恤兒女的心(詩一○三13;路十五11-32)。
△ 勝過父母的愛(詩四十九15;詩二十七10)。
△ 神愛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三18、19)。

﹙四﹚ 誠實的神

1. 聖經的明示
 
△ 誠實無偽的神(申三十二4)。
△ 神是信實的(林前一9,十13)。
△ 凡祂所作的盡都誠實(詩三十三4)。
△ 祂守誠實直到永遠(詩一四六6,一一七2)。
 
2. 言實
 
△ 無謊言的神(多一2;來六18)。
△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民二十三19)。
△ 不改變口中所出的(詩八十九34)。
△ 神的典章真實(詩十九9,一一九142、151、160)。
△ 神的言語如同銀煉過七次(詩十二6,一一九140)。
 
3. 守約
 
△ 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七9)。
△ 向以色列人守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救他們脫離埃及歸回迦南(出二24、25;利二十六42)。
△ 守與大衛所立的約,於亞他利雅剿滅王室之時,保佑約阿施,使王室不至全滅(王下十一1、2)。
△ 大衛的後裔要永遠為最高君王之約,應驗於耶穌為永世之王。祂按肉體是大衛的後裔(詩八十九27-37;來一8;太一1;加三15、16)。
△ 神的應許都是真實的(林後一20)。
△ 所以信徒要堅守所承認的指望(來十23;林前一9)。
 
4. 可靠
 
△ 神是信實的,在受試探之時,必給你們開一條出路(林前十13;帖後三3)。
△ 你使我受苦,是以誠實待我(詩一一九75)。
△ 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彼前五7;詩五十五22,三十七5)。
△ 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33;箴三十5)。

四.真神與世界

自有永有而獨一無二的真神,是天地的主(徒十七24、25),於古時創造萬有,於現在保治一切,施行拯救,將來必來執行最後的大審判。

(一) 創造萬有

1. 聖經的指示
 
△ 起初真神創造天地(創一1)。
△ 萬有──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見的、不能見的,一概都是祂造的(約一1-3;西一16)。
△ 建造萬物的就是神(來三4)。
△ 有關創造之重要章節(出二十11;尼九6;賽四十四24;耶十12;啟四11。創造的詳細情形請看:創一、二章)(創一1~31;創二1~25)。
 
2. 創造的目的
 
(1) 在神
 
A. 顯明神的大智慧(耶五十一15;參:詩一○四24,一三六5;箴三19)。
△ 藉著耶穌救贖萬民,更是神的大智慧(弗三9-11)。
B. 顯明神的大能作為(詩一四五10-12;參:羅一20;詩十九1
C. 顯出神的榮耀(詩八1;參看:啟四11;詩十九1)。
△ 稱為神名下的人,更是為神的榮耀而創造的(賽四十三7;參看:賽六十21;弗一5、6;詩八十六9)。所以,基督徒凡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六20,十31)。
 
(2) 對人
 
A. 地是要給人居住的(賽四十五18;詩一一五16)。
B. 天上的光體是為人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而造 的(創一14-17)。
C. 菜蔬、果子、動物等是要給人作食物的(創一29,九3;參:提前四4,六17;創二16)。
D. 羊羔之毛是為人作衣服的(箴二十七26)。
E. 連天使也為承受救恩的人而奉差遣(來一14)。
F. 神派人管理萬物(詩八4、6;創一26、28;參:創二15、19、20)。
 
3. 創造的方法
 
(1) 按照神的旨意(啟四11)。
(2) 憑著神的話(來十一3;詩三十三6、9,一四八5;參:創一3、6、9、14、20、24)。
(3) 藉著神的靈(創一2;伯二十六13;詩一○四30)。
(4) 從無中造出萬有(來十一3)。
(5) 是神獨自創造的(賽四十四24;參看:賽四十五12,四十13;伯九8)。
(6) 六日之內造成的(出二十11;創二1-3)。
△ 第一天:造光暗分晝夜(創一3-5;參看:賽四十五7;林後四6)。
△ 第二天:造空氣穹蒼(創一6-8;賽四十22)。
△ 第三天:造青草、菜蔬、樹木(創一9-13;參:詩一○四14)。
△ 第四天:造日、月、星(創一14-19;參看:詩八3,一○四19,一三六7-9)。
△ 第五天:造魚族、飛鳥(創一20-23;參:詩一○四25、26)。
△ 第六天:造昆蟲、牲畜、野獸、世人(創一24-31;參看:耶二十七5;創五1,九6)。
△ 第七天:創造的工已完成,定此日為安息聖日(創二1-3;參看:出二十8-11,三十四21)。

(二) 保治一切

真神創造萬有,也保護治理所造的一切,這叫做神的保治工作。聖經說:「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統管萬有」(詩一○三19;參看:詩一三五6)。
 
1. 對於宇宙界
 
(1) 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 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審判之日用火焚燒(彼後三7;詩一一九91)。
 
(2) 使節令不變(創八22;參看:耶三十三20、25;詩七十四17)。
 
(3) 為海水定界限(耶五22;伯三十八8-11;參看:詩一○四9;箴八29)。
 
(4) 以風為使者(詩一○四4;參看:詩一○七25、29,一三五7)。
△ 用大東風使海水退去,為以色列人開路(出十四21)。
△ 藉風把鵪鶉由海面颱來(民十一31)。
 
(5) 按時賜雨(耶五23、24;參:伯三十八25-28;詩一四七7、8)。
△ 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徒十四17;參看:伯五9、10;賽三十23;詩六十五9、10)。
△ 饑荒或豐收都在神的權下。祂事先言明:埃及將有七年的豐年,隨後必有七年的饑荒(創四十一25-32),又使停三年半的雨降下來(雅五17;路四25;王上十八41-45)。
△ 天父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
△ 假神不能降雨(耶十四22)。
△ 神藉雨施慈愛,又行責罰(伯三十七11-13)。例如四十晝夜的大雨使挪亞一家得救,卻使不信的世人遭滅亡(創七11、12、21-23)。
 
(6) 百合花和別的草類都在真神保治的範圍(太六28-30;伯三十八26、27)。
 
2. 對於飛禽走獸
 
「耶和華啊,人民牲畜祢都救護。」(詩三十六6)。
 
(1) 祂賜食物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詩一四七9;參看:詩一○四14、20-22;伯三十九8)。
(2) 祂使泉源湧在山谷,流在山間,使走獸得解其渴(詩一○四10、11)。
(3) 為山羊、沙番、大鷹等定居所(詩一○四18;伯三十九6、27、28)。
(4) 主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太六26)。
(5) 若天父不許,一個麻雀也不能掉在地上(太十29)。
 
3. 對於國家
 
(1) 國家是耶和華的,祂是管理萬國的(詩二十二28;參看:詩六十六7)。
(2) 祂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祂使邦國開廣而又擄去(伯十二23)。
(3) 祂立定萬民的疆界(申三十二8;徒十七26)。
(4) 廢王、立王在乎祂(但二21;參看:但四17,五19-21)。
(5) 真神藉大像的夢指示巴比倫王的國運,和其後國家的演變,果然在歷史上都一一應驗了(但二27-35)。
△ 金頭(但二38)是指巴比倫國。
△ 銀胸膛、銀膀臂(32、39)是指瑪代波斯國(但五31)。
△ 銅肚腹、銅腰(32、39)是指大希臘國。
△ 鐵腿(33、40)是指羅馬帝國。
△ 半鐵、半泥的腳(33、41-43)是指由羅馬帝國分裂出來的諸國。
 
4. 對於人的一生
 
「耶和華啊,我仍舊依靠祢;我說,祢是我的神。我終身的事在手中。」(詩三十一14、15)。
 
(1) 在母腹之時
△ 神就知道我(詩一三九16)。
△ 把我分別出來(加一15)。
△ 決定了一生的興衰(創二十五21-23)。
 
(2) 人的腳步為神所定(箴二十24;耶十23)。
△ 耶利米未出母胎,神就派定他作列國的先知(耶一5)。
△ 約瑟小時候,神就曾藉兩個夢指示他將來必得高舉(創三十七5-11)。後來果然應驗,成為埃及國的宰相(創四十一37-43,五十19、20)。
 
(3) 婚姻是神配合的(可十7-9)。
△ 祖宗可遺留家產,惟有賢慧的妻,是神所賜的(箴十九14)。
△ 神事先就預備利百加給以撒為妻(創二十四7、44-48)。
 
(4) 兒女是神所賜的(詩一二七3;參看:創三十三5,四十八9)。
△ 以撒求神賜子蒙允(創二十五21)。
△ 哈拿求子也得答應(撒上一10-20)。
 
(5) 得貨財的力量,是神所賜的(申八18;代上二十九12)。
△ 以撒得百倍的收成(創二十六12、13)。
△ 賜所羅門王富足(王上三13,十14、15、21、27)。
 
(6) 榮顯在神(撒上二7;詩七十五6、7)。
△ 但以理蒙恩為總長(但一9、17、20,六1-3)。
△ 末底改得高舉為宰相(斯六1-11,十1-3)。
 
(7) 生死在神(申三十二39;雅四13-15
△ 神預先定準人的年限(徒十七26、28;伯十四5)。
△ 神保護人脫離死亡(詩六十八20,九十一3-7,一二一3-8)。
△ 神可自由延長人的壽命 (希西家王多得十五年)(賽三十八1-8)。(多加得復活)(徒九36-41)。(敬畏神使人日子加多)(箴十27)。(孝敬父母的在世能得長壽)(弗六1-3)。
△ 有時為免除將來的禍患,以縮短為福(賽五十七1)。
 
「神使為曲的,沒有人能變為直。」(傳七13)。生死禍福,人不能自主。保羅說:「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所以人當自卑,服在神的手下(彼前五6),不可靠自己的聰明(箴三5)。有甚麼稱讚之事,當將榮耀歸給神,免得像巴比倫王受懲治始知醒悟(詩一一五1;但四28-37)。

(三) 特殊的保治

1. 對於惡人
 
(1) 攔阻:為阻止人犯罪,或為救祂的百姓脫離惡人的陷害,不准他按自己的本能去成全甚麼事。
△ 神阻止亞比米勒污辱撒拉(創二十1-7)。
△ 神攔阻拉班不准加害於雅各(創三十一24、42)。
△ 巴比倫王燒不了米煞、亞伯尼歌、沙得拉(但三19-27)。
 
(2) 容忍:神容忍罪人,但反對罪惡。神是至聖的,罪惡是祂所憎惡的,事實上凡犯罪的定要受刑罰。不過對那些兇頑難化的,或無知的,有時為要以罪惡刑罰罪惡,或引進他們悟罪悔改,暫時容忍他(羅二3、4)。
△ 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羅一24-28;徒十四16)。
△ 以色列人因為不聽從神,神就任憑他們行其所欲(詩八十一11-13;何四17)。
△ 神還不來審判世界乃為要引人悔改得救(彼後三7、9)。
 
(3) 顛倒:神洞悉人的惡謀,有時直接阻止他,但有時藉以成全神的美意(詩七十六10)。
△ 法老心硬,不許以色列民出埃及,倒使真神顯出十次神蹟,把祂的名聲傳遍天下(出九13-17;羅九17;尼九9、10)。
△ 約瑟被賣為奴僕(創三十七28),被主母誣告而入獄(創三十九19、20)。被酒政忘記,多坐二年之監牢(創四十22,四十一1),倒使約瑟能進到法老之前,被立為宰相(創四十一37-43,五十20)。
△ 猶太人把耶穌釘在十字架,倒成全了真神救贖人的工作(徒四27、28,二23、24)。
 
(4) 限制:神有時為試驗或鍛煉選民的信心,准許撒但的試探,和惡人的攻擊,但仍施與控制,不許超過限度(參:林前十13)。
△ 真神限制撒但對約伯的攻害(伯一12,二6)。
△ 神不把大衛交在掃羅王的手裏(撒上二十三14,二十三7-13、24-29)。
△ 命令天使,不准把瘟疫擴大下去(代上二十一27;參看:代上二十一13-26)。
△ 時候還未到,就沒有人能下手捉拿耶穌(約七30,八20)。
 
2. 對於善人
 
(1) 幫助:「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二十一1)。神能感動並能支配人的心,祂可藉此大能,幫助所愛的人,而成全祂的旨意。
△ 神的靈感動亞瑪撒歸順大衛(代上十二18)。
△ 神使列國都懼怕大衛(代上十四17)。
△ 神也感動猶太人,使他們一心遵行希西家王憑神之言所發的命令(代下三十12)。
 
(2) 默佑:「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三十四7)。人雖不自覺,但保護以色列的卻不打盹,不時在保佑、引導、愛護(番三17)。
△ 默佑孩子摩西,安排王女拾去為兒子,使他在王宮學習埃及人一切的學問,以備後來為神作工(徒七18-22;出二1-10)。
△ 保佑以撒脫離基拉耳人的陷害(創二十六24;參:創二十六12-31)。
△ 救護雅各脫離一切患難(創二十八13-15,四十八15、16)。
 
(3) 開路:神是信實的,在選民受困之時,總要給他們開一條出路。
△ 為以色列民在紅海中開一條出路,藉以脫離埃及軍隊的追殺(出十四10-31)。
△ 在曠野為百姓降下嗎哪,以免餓死(出十六1-5;申八2、3)。
△ 以奇妙的權能趕走了亞蘭軍,解救撒瑪利亞城的人(王下七1-20)。
 
(4) 答允:主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太七7)。神允許垂聽聖徒的祈求(約壹五14),成全他們的心願(詩一四五19)。
△ 神聽約書亞的祈求,使日頭停留,月亮止住,直至選民獲勝(書十12-14)。
△ 以斯拉們禁食禱告神,求神使他們能得平坦的道路歸回耶路撒冷,果蒙應允安抵目的地(拉八21-23、31)。
△ 以利亞懇切禱告,求神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神就降下雨來(雅五17、18;王上十七1,十八41-46)。
△ 大衛求神使亞希多弗的計謀變為愚拙(撒下十五31),真神允他的祈求,使押沙龍錯取戶篩之謀,而不用亞希多弗之良謀(撒下十七1-14、23)。
 
真神的保治工作,都憑著祂的公義、誠實和慈愛(詩一四五17)。所以保羅深信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

​五.神的聖名

﹙一﹚ 神如何向人顯明祂的名

1. 神示摩西(出三13-15
 
﹙1﹚ 神回答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永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神又對摩西說:…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三14、15)。
 
﹙2﹚ 「自有」的希伯來音是「耶和華」,所以神對摩西的話接著說:「耶和華是我的名。」(出三15,三十四5、6)。
 
2. 向以色列人顯明
 
△ 在西乃山頒佈十誡之時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出二十2、5、7、11)。
 
3. 曉諭外邦的君王
 
△ 向波斯王古列說:「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的神。」(賽四十五1、5、6)。古列也如此承認(代下三十六23;拉一2、3)。

﹙二﹚ 「神」字的用法

1. 「神」字在希伯來文讀音是「伊勒」(El)。
 
﹙1﹚ 「以色列」原文該是「以色、伊勒」(Isra-el)是「與神較力」之意(創三十二28)。
﹙2﹚ 「以實瑪利」原文該是「以實瑪、伊勒」,「以實瑪」是「聽見」,「伊勒」是「神」,是「神聽見」之意(創十六11)。
 
2. 「伊羅欣」(Elohim)是「伊勒」的複數式。
 
﹙1﹚ 「伊勒」與「伊羅欣」同義,不過有「單複數」的分別。
﹙2﹚ 「伊勒」表「單數」字的式,還有「伊立」(Eli),「伊喇」(Elah)等。
 
3. 「伊勒」與「伊羅欣」共用於真神與假神。
 
﹙1﹚ 「伊勒」不論是單數或複數,在舊約聖經裏不但指耶和華真神說:假神、群神、及神像的「神」字都用了它。
 
﹙2﹚ (創三十一32;利十九4;申六14)的「神像」和「神」,原文都是「伊羅欣」。
 
4. 單數與複數的用法
 
﹙1﹚ 據原文,申命記七章9節(申七9)「耶和華你的神」的「神」字是「伊羅欣」,「他是神」的「神」字是「伊羅欣」;「是信實的神」的「神」字是與區別字「信實的」連用的「伊勒」。21節(申七21)「耶和華你神」的「神」字是「伊羅欣」;「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的「神」字是與區別字「大而可畏的」連用的「伊勒」。
   
﹙2﹚ 約書亞二十二章22節(書廿二22)原文是「伊勒、伊勒欣、耶和華,伊勒、伊羅欣、耶和華」,中文譯為「大能者神耶和華,大能者神耶和華。」。因此原文學者說,據這幾節經文證明:「神」字的原文之「單數」、「複數」與意思無關,只是用法的區別罷了。
 
5. 「神」字在希臘文讀音略為「迪阿斯」(Theos)用法和「伊勒」 一樣。
 
6. 中國人所說的「上帝」不是指獨一無二的真神,是偶像的名稱。例如:「玉皇上帝」、「玄天上帝」,所以不能以「上帝」為真神的名。

﹙三﹚ 耶和華是「神」

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我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神」字原文是「伊勒」。
 
2. 摩西在創世記二、三章(創二1~25,三1~24)提到神,都說:「耶和華神」,原文是「耶和華、伊羅欣」(創二4、5、7、8)。
 
3. 「神」的原文「伊勒」,不管單數或複數乃泛指「神類」而說,是個「類名」。指一個或多數的假神說,也是「類名」;惟有指獨一無二的真神說,卻是「本名」。在英文特別用個冠首字母標出來,如(God);而作「類名」的「神」字卻都用小寫字母,如(god)。就如創世記一章1節以下31節所用的「伊羅欣」都是本名。
 
4. 「伊勒」及「伊羅欣」雖也泛指假神及偶像,但牠們不是神。真神說:「除我以外,再沒有神。」(賽四十四6,四十五5、6)。
 
5. 耶和華是世界上唯一的真神(詩八十三18;賽五十四5;創十四19;王下五15-17)。

﹙四﹚ 顯明神品性的名字

△ 全能的神(創十七1)。
△ 至高的神(來七1-3)。
△ 看顧人的神(創十六13)。
△ 誠實的神(申三十二4)。
△ 忌邪的神(出三十四14)。
△ 公義的神(賽四十五21)。
△ 聖潔的神(書二十四19)。
△ 永生的神(創二十一33)。
△ 主(詩十六2,六二12;徒前六15;約六68)。
△ 萬軍的主、萬軍的耶和華、萬軍的神(賽一9;雅五4)。

﹙五﹚ 「耶穌」是神的名

1. 「耶和華」不是神的本名
 
△ 「耶和華」的原文,不是「名詞」,乃是動詞「自有」的意思。「自有」希伯來音是「耶和華」。
△ 神說,亞伯拉罕未曾知道我的名(出六3)。若是「耶和華」這個名,他是已經知道的(創十二7、8,十三18,十五1、2,二十二14)。
△ 神不向雅各指示自己的名(創三十二29;參看:士十三18)。
△ 十誡嚴禁妄稱耶和華神的名(出二十7)。
△ 預言必有奉耶和華的名來的(出二十三20、21;詩一一八26)。
 
2. 神的名是「耶穌」
 
﹙1﹚ 「耶穌」是希臘語,希伯來語即「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救主」。是神藉天使起的名(太一12;路一30、31)。
 
﹙2﹚ 祂(耶穌)是奉耶和華的名來的(太二十一9;路十九37、38)。
 
﹙3﹚ 耶和華(父神)的名是「耶穌」。
△ 耶穌說:「祢(父神)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祢的名顯給他們,已將祢的名指示他們。(約十七6、26)。
△ 「耶穌」這個名是「神賜給我(耶穌)的,祢(父神)的名。」 (約十七11、12)(請參看英日譯)。
△ 查考聖經,耶穌並沒有指示「耶和華」或其他別的神名給門徒,如彼得說:「天下人間除了『耶穌』以外,沒有賜下別的名。」(徒四12)。
 
﹙4﹚ 「耶穌」這名是「超乎萬有之上的名」(腓二9-11),是神的真名。父、子、聖靈是原為一位的(羅八9;約十30),所以主吩咐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而門徒即只奉「耶穌」的名施洗(太二十八19;徒二38,八16,十九5;參看:賽九6)。
 
﹙5﹚ 神的名是獨一的,我們當奉祂的名行事,在祂的教會高舉祂的聖名,而尊祂的名──耶穌──為聖、為大(亞十四9;西三17;申十二5;王上八43;太六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