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神是靈
﹙二﹚ 自有永有
﹙三﹚ 獨一無二
二.真神的偉大
(一) 無所不知的神
(二) 無所不能的神
(三) 無所不在的神
三.真神的德性
﹙一﹚ 聖潔的神
﹙二﹚ 公義的神
﹙三﹚ 慈愛的神
﹙四﹚ 誠實的神
四.真神與世界
(一) 創造萬有
(二) 保治一切
(三) 特殊的保治
五.神的聖名
﹙一﹚ 神如何向人顯明祂的名
﹙二﹚ 「神」字的用法
﹙三﹚ 耶和華是「神」
﹙四﹚ 顯明神品性的名字
﹙五﹚ 「耶穌」是神的名
1. 靈是無骨無肉(路二十四39:「魂」原文作「靈」)
△ 新約聖經裏稱神為萬靈的父(來十二9),摩西稱祂為萬人之靈的神(民十六22,二十七16)。
△ 神的靈,非肉體,非物質,也非原質,祂是無處不入,無處不在,充滿萬有的(詩一三九7、8;耶二十三23、24;弗一23,四6)。
2. 靈是肉眼看不見的
△ 「祂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祂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伯九11;參看:伯二十三3、8、9)。
△ 「神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參看:約一18;來十一27)。
△ 「愛子是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
3. 靈能自顯
△ 靈是以肉眼看不見的,聖經裏說,人看見神,不過是看見祂的顯形(出二十四9、10,三十三18-23;創十八1-3)。
△ 在舊約聖經裏常以耶和華的使者之名義顯現(創十六7-10、13,二十一17-19,二十二11、12;士二1、2)。
△ 神既是靈,人當以誠實和心靈敬拜祂(約四24),不可雕刻神像拜之(出二十4、5、23;徒十七24-25)。
1. 自有
△ 凡受造之物,必有造他的本源,但一切的根源就是神(來二10)。 祂是一切因果的第一因,祂是無本的活靈,所以稱為自有(出三14)。
△ 因祂是自有的,所以無生之始(來七3),是首先的(賽四十四6;啟一8)。
2. 永有
△ 永有就是無終(來七3)。聖經說:神是獨一不死的(提前六16),永生的真神(創二十一33;申三十三27),永在的神(賽四十28),永遠常存(賽五十七15),不能朽壞(羅一23),祂的年數世世無窮(詩一○二24-28),是永世的君王(提前一17)。
△ 祂既是永有的,就能賜給信徒永遠的安慰(帖後二16),永遠的生命(提前六12),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五1),因此一切榮耀、尊貴,都屬於真神,直到永遠(羅一25,十一36;加一5;弗三21)。
1. 聖經指示神是獨一的神
△ 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可十二29)。
△ 只有一位神(提前二5;林前八6;雅二19),神是一位(加三20;羅三30),獨一的神(猶24;約十七3),只有一位父(太二十三9;瑪二10)。
2. 再沒有別的神
△ 十誡指示:「除了真神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參看:申五7;賽四十五5)。
△ 神說:「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申三十二39;王上八60)。
聖經指示,真神對一切的事,沒有不知道的(約壹三20;羅十六27)。
1. 祂知道人的行為(詩一三九3)。
△ 人的行為不能在神前遮掩(耶十六17;箴十五3)
△ 祂看見亞干取了當滅的物(書七10-12、16-26)。
△ 祂知道大衛在暗中所犯的罪(撒下十二12;參看:撒下十一2-21)。
△ 祂紀念哥尼流的善行(徒十1-4)。
△ 祂知道雅各的苦情(創三十一38-42、23、24)。
2. 祂知道人的話語(詩一三九4)
△ 神要憑人的話行賞罰(太十二36、37)。
△ 亞蘭王在臥房說的機密話神都聽見(王下六8-12)。
△ 所以當勒住舌頭不可多言(雅一26 ,三2;箴十19)。
△ 謊言、辱罵、論斷的話都要嚴禁(啟十四5,二十二15;林前六10; 太七1;羅二1、2)。
3. 祂知道人的心思(詩一三九2)
△ 神鑒察眾人的心(代上二十八9;徒十五8)。
△ 撒拉心裏暗笑神的應許,神都知道(創十八10-15)。
△ 神知道亞比米勒存心正直(創二十6)。
△ 心存不正已是罪惡(約壹三15;太五28;徒八21)。
△ 要保守你的心,因神是看內心的(箴四23;撒上十六7)。
4. 神是無所不知的
△ 祂能數點星宿的數目,一一稱其名(詩一四七4;賽四十26)。
△ 被造之物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
△ 神能指明未來的事(賽四十六9、10)。
△ 神的智慧和知識無法測度(詩一四七5;羅十一33)。
△ 神的全智使祂的審判全然正確(羅二16;耶三十二19)。
主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耶三十二17、27)。神是全能者(伯三十七23;啟十一17),又稱為全能的神(創十七1)。
1. 關於萬物
△ 過去創造萬有(來十一3;創一1)。
△ 現在托住萬有(詩一一九19;彼後三7)。
△ 曾命日月停止約有一日之久(書十12-14)。
△ 叫驢開口對巴蘭說話(民二十二28-30)。
△ 安排大魚吞了約拿,三日後又叫它吐出來(拿一17,二10)。
△ 使寡婦罈內的麵和瓶內的油用不完(王上十七14-16)。
△ 以20個餅飽100人(王下四42-44)。
2. 關於人類
△ 憑自己的旨意向世人行事(但四35)。
△ 潔淨乃縵元帥的大痲瘋(王下五14)。
△ 使亞蘭軍的眼目昏迷(王下六18-20)。
△ 使100歲的亞伯拉罕生兒子(創二十一2-5,十八10-15)。
△ 叫死人復活(王上十七17-23;王下四32-37)。
△ 40年之久使百姓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申八4;尼九21)。
△ 使以利亞和以諾不經過死而昇天(王下二11;創五24)。
3. 關於其他
△ 天使都聽從祂的命令(詩一○三20)。
△ 祂有權柄捆綁撒但(啟二十1-3)。
△ 萬民在祂之前好像虛無(賽四十15-17、22、23;伯二十六14)。
△ 祂的大能無法測透(伯十一7-11;羅十一33)。
「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二十三23、24)。大衛王說:「我往那裏去躲避祢的靈」(詩一三九7、8)。
1. 超乎眾人之上(弗四6)
△ 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詩一○三19)。
△ 神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賽五十七15 ,六十六1)。
△ 祂坐在至高之處,觀看天上地下的事(詩一一三5、6)。
△ 祂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提前六16)。
2. 貫乎眾人之中(弗四6)
△ 祂在你的前面(賽五十二12;彌二13)。
△ 神圍繞祂的百姓(詩一二五2)。
△ 神說,我要在你們中間往來(林後六16)。
△ 神是充滿萬有的(弗一23)。
3. 住在眾人之內
△ 神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十六27)。
△ 主應許聖靈永遠與門徒同在(約十四15-17)。
△ 神要與謙卑的人同居(賽五十七15)。
△ 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四13)。
1. 聖經的明示
△ 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
△ 約書亞說:「祂是聖潔的神,是忌邪的神。」(書二十四19)。
△ 「你們當尊崇耶和華,祂本為聖。」(詩九十九5)。
△ 摩西說:神是至聖至榮(出十五11)。
△ 神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
△ 神臨在之處就是聖地(出三5;書五15)。
△ 在祂眼前,天也不潔淨(伯十五15)。
2. 痛惡不潔
△ 神斷不至行惡、作孽(伯三十四10)。
△ 神的眼睛不看邪僻、奸惡(哈一13)。
△ 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神所憎惡的(申二十五16;箴十五9、26)。
△ 神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就心中憂傷(創六5、6)。
△ 以色列人因淫亂受罰,死了24000人(民二十五9-11)。
3. 切望兒女聖潔
△ 神說,你們要歸我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
△ 神召我們是要我們聖潔(帖前四7)。
△ 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聖潔(彼前一15、16)。
△ 靈、魂、體都要聖潔(帖前五23)
△ 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帖後二13)。
4. 拒絕罪人
△ 人非聖潔,不能見主(來十二14;參:太五8;詩二十四3、4)。
△ 不理罪人的求告(賽五十九1、2)。
△ 不住在污穢之處(參看:申二十三9-14;太二十一12、13)。
△ 因一人犯罪,就不與會眾同行(書七11、12、25)。
△ 罪人在義人的會中,必站立不住(詩一5)。
1. 聖經的明示
△ 神說,我是公義的神(賽四十五21;約十七25)。
△ 神在他們中間是公義的,斷不作非義的事(番三5)。
△ 公義和公平是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九十七2)。
△ 神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詩一四五17;啟十五4)。
2. 立法公義
△ 神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十九9,一一九172)。
△ 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申四8)。
△ 你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詩一一九138)。
△ 誡命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七12)。
△ 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詩一一九160)。
3. 要選民行公義
△ 神最要人行公義、憐憫、謙卑(彌六8;太二十三23)。
△ 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提前六11;提後二22;賽五十六1)。
△ 命審判官要按公義審判(申一16、17,十六18-20;利十九15)。
△ 不可重富輕貧(雅二1-4)。
△ 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箴十2,十二28)。
△ 國位是靠公義堅立(箴十六12,二十五5,十四34)。
4. 判斷公義
△ 祂要按公義審判萬民(詩九十六10,九十八9,九4、8)。
△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三十四7)。
△ 神的判語是公義的(詩一一九75)。
△ 口中的言語都是公義(箴八8)。
△ 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6;啟二十二12;創十八25)。
5. 有罪必罰
△ 犯罪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二8、9;哀一18)。
△ 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4;但九7-14)。
△ 亞比米勒和示劍人受報應(士九53-57)。
△ 羅波安離棄神,就落在示撒手裏(代下十二1-7)。
△ 神必為一切受屈的伸冤(詩一○三6)。
△ 於末日必將惡人丟在地獄(啟二十一8;太十三36-42;帖後一6、7)。
6. 有義必賞
△ 行善的就把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他們(羅二10、11;王上八32)。
△ 神不忘記人的善行(來六10;徒十4)。
△ 善報專一跟從祂的迦勒(民十四23、24;書十四6-14)。
△ 保護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彼後二5;創七1)。
△ 所以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六9)。
△ 末日義人必得進入天國,獲公義的冠冕(提後四8;羅二7;太十三43)。
1. 聖經的明示
△ 神就是愛(約壹四8、16)。
△ 神是有憐憫,有恩典,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詩八十六15)。
△ 在祂所做的,都有慈愛(詩一四五17)。
△ 祂的慈愛永遠長存(詩一一八1-4;耶三十一3)。
2. 神愛何種人
a.愛敬畏祂的人
△ 神喜愛敬畏祂、盼望祂慈愛的人(詩一四七11)。
△ 愛我(耶穌)的,必蒙我父愛他(約十四21、23,十六27,十七23)。
△ 向敬畏祂的人大施恩惠(詩三十一9,一四五19,一○三17)。
△ 愛我(神)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6)。
b.愛世上萬人
△ 神愛世人(約三16)。
△ 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
△ 不願意有一人沉淪(彼後三9)。
△ 耶和華善待萬民(詩一四五9;太五45)。
c.愛一切罪人
△ 神不喜悅惡人死亡(結三十三11;撒下十四14)。
△ 神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
△ 主耶穌為罪人死(羅五6-8;加一4)。
△ 神的愛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詩一四五9、15-17,三十三5,三十六6)。
3. 愛的顯明
a.眷顧
△ 賜人需要的飲食(詩二十三1;創四十八15;出十六1-4)。
△ 保護百姓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申三十二10)。
△ 救雅各脫離拉班的手(創四十八16,三十一24、42)。
△ 救以色列民脫離埃及兵的追擊(出十四19、20)。
△ 耶和華終日遮蔽他們(申三十三12)。
△ 他們在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並且要拯救他們(賽六十三9)。
b.管教
△ 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十二6)。
△ 神說,我每逢責備他,仍深顧念他(耶三十一20)。
△ 神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十10-16)。
△ 神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三32、33;伯三十七3;耶二十九11)。
△ 領受管教的必得聖潔、和平的果子(來十二9-13;申八2-7)。
c.犧牲獨生子
△ 人為朋友捨命,愛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
△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約三16;太二十28)。
△ 基督為我們死,是神愛最大的顯明(羅五8;加二20;約壹三16)。
d.赦免罪孽
△ 祂赦免你一切罪孽(詩一○三3、4;彌七18-20)。
△ 因信耶穌,罪得赦免白白稱義(羅三21-26)。
△ 且使人藉耶穌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6;約壹三1)。
△ 賜給天上各樣的福氣(弗一3;彼前一3、4)。
e.神愛無邊
△ 像母雞對小雞的護庇(太二十三37)。
△ 像牧人對羊的愛護(詩二十三1-6;約十11;賽四十11)。
△ 有父親憐恤兒女的心(詩一○三13;路十五11-32)。
△ 勝過父母的愛(詩四十九15;詩二十七10)。
△ 神愛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三18、19)。
1. 聖經的明示
△ 誠實無偽的神(申三十二4)。
△ 神是信實的(林前一9,十13)。
△ 凡祂所作的盡都誠實(詩三十三4)。
△ 祂守誠實直到永遠(詩一四六6,一一七2)。
2. 言實
△ 無謊言的神(多一2;來六18)。
△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民二十三19)。
△ 不改變口中所出的(詩八十九34)。
△ 神的典章真實(詩十九9,一一九142、151、160)。
△ 神的言語如同銀煉過七次(詩十二6,一一九140)。
3. 守約
△ 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七9)。
△ 向以色列人守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救他們脫離埃及歸回迦南(出二24、25;利二十六42)。
△ 守與大衛所立的約,於亞他利雅剿滅王室之時,保佑約阿施,使王室不至全滅(王下十一1、2)。
△ 大衛的後裔要永遠為最高君王之約,應驗於耶穌為永世之王。祂按肉體是大衛的後裔(詩八十九27-37;來一8;太一1;加三15、16)。
△ 神的應許都是真實的(林後一20)。
△ 所以信徒要堅守所承認的指望(來十23;林前一9)。
4. 可靠
△ 神是信實的,在受試探之時,必給你們開一條出路(林前十13;帖後三3)。
△ 你使我受苦,是以誠實待我(詩一一九75)。
△ 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彼前五7;詩五十五22,三十七5)。
△ 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33;箴三十5)。
自有永有而獨一無二的真神,是天地的主(徒十七24、25),於古時創造萬有,於現在保治一切,施行拯救,將來必來執行最後的大審判。
1. 聖經的指示
△ 起初真神創造天地(創一1)。
△ 萬有──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見的、不能見的,一概都是祂造的(約一1-3;西一16)。
△ 建造萬物的就是神(來三4)。
△ 有關創造之重要章節(出二十11;尼九6;賽四十四24;耶十12;啟四11。創造的詳細情形請看:創一、二章)(創一1~31;創二1~25)。
2. 創造的目的
(1) 在神
A. 顯明神的大智慧(耶五十一15;參:詩一○四24,一三六5;箴三19)。
△ 藉著耶穌救贖萬民,更是神的大智慧(弗三9-11)。
B. 顯明神的大能作為(詩一四五10-12;參:羅一20;詩十九1)
C. 顯出神的榮耀(詩八1;參看:啟四11;詩十九1)。
△ 稱為神名下的人,更是為神的榮耀而創造的(賽四十三7;參看:賽六十21;弗一5、6;詩八十六9)。所以,基督徒凡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六20,十31)。
(2) 對人
A. 地是要給人居住的(賽四十五18;詩一一五16)。
B. 天上的光體是為人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而造 的(創一14-17)。
C. 菜蔬、果子、動物等是要給人作食物的(創一29,九3;參:提前四4,六17;創二16)。
D. 羊羔之毛是為人作衣服的(箴二十七26)。
E. 連天使也為承受救恩的人而奉差遣(來一14)。
F. 神派人管理萬物(詩八4、6;創一26、28;參:創二15、19、20)。
3. 創造的方法
(1) 按照神的旨意(啟四11)。
(2) 憑著神的話(來十一3;詩三十三6、9,一四八5;參:創一3、6、9、14、20、24)。
(3) 藉著神的靈(創一2;伯二十六13;詩一○四30)。
(4) 從無中造出萬有(來十一3)。
(5) 是神獨自創造的(賽四十四24;參看:賽四十五12,四十13;伯九8)。
(6) 六日之內造成的(出二十11;創二1-3)。
△ 第一天:造光暗分晝夜(創一3-5;參看:賽四十五7;林後四6)。
△ 第二天:造空氣穹蒼(創一6-8;賽四十22)。
△ 第三天:造青草、菜蔬、樹木(創一9-13;參:詩一○四14)。
△ 第四天:造日、月、星(創一14-19;參看:詩八3,一○四19,一三六7-9)。
△ 第五天:造魚族、飛鳥(創一20-23;參:詩一○四25、26)。
△ 第六天:造昆蟲、牲畜、野獸、世人(創一24-31;參看:耶二十七5;創五1,九6)。
△ 第七天:創造的工已完成,定此日為安息聖日(創二1-3;參看:出二十8-11,三十四21)。
真神創造萬有,也保護治理所造的一切,這叫做神的保治工作。聖經說:「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統管萬有」(詩一○三19;參看:詩一三五6)。
1. 對於宇宙界
(1) 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 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審判之日用火焚燒(彼後三7;詩一一九91)。
(2) 使節令不變(創八22;參看:耶三十三20、25;詩七十四17)。
(3) 為海水定界限(耶五22;伯三十八8-11;參看:詩一○四9;箴八29)。
(4) 以風為使者(詩一○四4;參看:詩一○七25、29,一三五7)。
△ 用大東風使海水退去,為以色列人開路(出十四21)。
△ 藉風把鵪鶉由海面颱來(民十一31)。
(5) 按時賜雨(耶五23、24;參:伯三十八25-28;詩一四七7、8)。
△ 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徒十四17;參看:伯五9、10;賽三十23;詩六十五9、10)。
△ 饑荒或豐收都在神的權下。祂事先言明:埃及將有七年的豐年,隨後必有七年的饑荒(創四十一25-32),又使停三年半的雨降下來(雅五17;路四25;王上十八41-45)。
△ 天父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
△ 假神不能降雨(耶十四22)。
△ 神藉雨施慈愛,又行責罰(伯三十七11-13)。例如四十晝夜的大雨使挪亞一家得救,卻使不信的世人遭滅亡(創七11、12、21-23)。
(6) 百合花和別的草類都在真神保治的範圍(太六28-30;伯三十八26、27)。
2. 對於飛禽走獸
「耶和華啊,人民牲畜祢都救護。」(詩三十六6)。
(1) 祂賜食物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詩一四七9;參看:詩一○四14、20-22;伯三十九8)。
(2) 祂使泉源湧在山谷,流在山間,使走獸得解其渴(詩一○四10、11)。
(3) 為山羊、沙番、大鷹等定居所(詩一○四18;伯三十九6、27、28)。
(4) 主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太六26)。
(5) 若天父不許,一個麻雀也不能掉在地上(太十29)。
3. 對於國家
(1) 國家是耶和華的,祂是管理萬國的(詩二十二28;參看:詩六十六7)。
(2) 祂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祂使邦國開廣而又擄去(伯十二23)。
(3) 祂立定萬民的疆界(申三十二8;徒十七26)。
(4) 廢王、立王在乎祂(但二21;參看:但四17,五19-21)。
(5) 真神藉大像的夢指示巴比倫王的國運,和其後國家的演變,果然在歷史上都一一應驗了(但二27-35)。
△ 金頭(但二38)是指巴比倫國。
△ 銀胸膛、銀膀臂(32、39)是指瑪代波斯國(但五31)。
△ 銅肚腹、銅腰(32、39)是指大希臘國。
△ 鐵腿(33、40)是指羅馬帝國。
△ 半鐵、半泥的腳(33、41-43)是指由羅馬帝國分裂出來的諸國。
4. 對於人的一生
「耶和華啊,我仍舊依靠祢;我說,祢是我的神。我終身的事在手中。」(詩三十一14、15)。
(1) 在母腹之時
△ 神就知道我(詩一三九16)。
△ 把我分別出來(加一15)。
△ 決定了一生的興衰(創二十五21-23)。
(2) 人的腳步為神所定(箴二十24;耶十23)。
△ 耶利米未出母胎,神就派定他作列國的先知(耶一5)。
△ 約瑟小時候,神就曾藉兩個夢指示他將來必得高舉(創三十七5-11)。後來果然應驗,成為埃及國的宰相(創四十一37-43,五十19、20)。
(3) 婚姻是神配合的(可十7-9)。
△ 祖宗可遺留家產,惟有賢慧的妻,是神所賜的(箴十九14)。
△ 神事先就預備利百加給以撒為妻(創二十四7、44-48)。
(4) 兒女是神所賜的(詩一二七3;參看:創三十三5,四十八9)。
△ 以撒求神賜子蒙允(創二十五21)。
△ 哈拿求子也得答應(撒上一10-20)。
(5) 得貨財的力量,是神所賜的(申八18;代上二十九12)。
△ 以撒得百倍的收成(創二十六12、13)。
△ 賜所羅門王富足(王上三13,十14、15、21、27)。
(6) 榮顯在神(撒上二7;詩七十五6、7)。
△ 但以理蒙恩為總長(但一9、17、20,六1-3)。
△ 末底改得高舉為宰相(斯六1-11,十1-3)。
(7) 生死在神(申三十二39;雅四13-15)
△ 神預先定準人的年限(徒十七26、28;伯十四5)。
△ 神保護人脫離死亡(詩六十八20,九十一3-7,一二一3-8)。
△ 神可自由延長人的壽命 (希西家王多得十五年)(賽三十八1-8)。(多加得復活)(徒九36-41)。(敬畏神使人日子加多)(箴十27)。(孝敬父母的在世能得長壽)(弗六1-3)。
△ 有時為免除將來的禍患,以縮短為福(賽五十七1)。
「神使為曲的,沒有人能變為直。」(傳七13)。生死禍福,人不能自主。保羅說:「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所以人當自卑,服在神的手下(彼前五6),不可靠自己的聰明(箴三5)。有甚麼稱讚之事,當將榮耀歸給神,免得像巴比倫王受懲治始知醒悟(詩一一五1;但四28-37)。
1. 對於惡人
(1) 攔阻:為阻止人犯罪,或為救祂的百姓脫離惡人的陷害,不准他按自己的本能去成全甚麼事。
△ 神阻止亞比米勒污辱撒拉(創二十1-7)。
△ 神攔阻拉班不准加害於雅各(創三十一24、42)。
△ 巴比倫王燒不了米煞、亞伯尼歌、沙得拉(但三19-27)。
(2) 容忍:神容忍罪人,但反對罪惡。神是至聖的,罪惡是祂所憎惡的,事實上凡犯罪的定要受刑罰。不過對那些兇頑難化的,或無知的,有時為要以罪惡刑罰罪惡,或引進他們悟罪悔改,暫時容忍他(羅二3、4)。
△ 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羅一24-28;徒十四16)。
△ 以色列人因為不聽從神,神就任憑他們行其所欲(詩八十一11-13;何四17)。
△ 神還不來審判世界乃為要引人悔改得救(彼後三7、9)。
(3) 顛倒:神洞悉人的惡謀,有時直接阻止他,但有時藉以成全神的美意(詩七十六10)。
△ 法老心硬,不許以色列民出埃及,倒使真神顯出十次神蹟,把祂的名聲傳遍天下(出九13-17;羅九17;尼九9、10)。
△ 約瑟被賣為奴僕(創三十七28),被主母誣告而入獄(創三十九19、20)。被酒政忘記,多坐二年之監牢(創四十22,四十一1),倒使約瑟能進到法老之前,被立為宰相(創四十一37-43,五十20)。
△ 猶太人把耶穌釘在十字架,倒成全了真神救贖人的工作(徒四27、28,二23、24)。
(4) 限制:神有時為試驗或鍛煉選民的信心,准許撒但的試探,和惡人的攻擊,但仍施與控制,不許超過限度(參:林前十13)。
△ 真神限制撒但對約伯的攻害(伯一12,二6)。
△ 神不把大衛交在掃羅王的手裏(撒上二十三14,二十三7-13、24-29)。
△ 命令天使,不准把瘟疫擴大下去(代上二十一27;參看:代上二十一13-26)。
△ 時候還未到,就沒有人能下手捉拿耶穌(約七30,八20)。
2. 對於善人
(1) 幫助:「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二十一1)。神能感動並能支配人的心,祂可藉此大能,幫助所愛的人,而成全祂的旨意。
△ 神的靈感動亞瑪撒歸順大衛(代上十二18)。
△ 神使列國都懼怕大衛(代上十四17)。
△ 神也感動猶太人,使他們一心遵行希西家王憑神之言所發的命令(代下三十12)。
(2) 默佑:「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三十四7)。人雖不自覺,但保護以色列的卻不打盹,不時在保佑、引導、愛護(番三17)。
△ 默佑孩子摩西,安排王女拾去為兒子,使他在王宮學習埃及人一切的學問,以備後來為神作工(徒七18-22;出二1-10)。
△ 保佑以撒脫離基拉耳人的陷害(創二十六24;參:創二十六12-31)。
△ 救護雅各脫離一切患難(創二十八13-15,四十八15、16)。
(3) 開路:神是信實的,在選民受困之時,總要給他們開一條出路。
△ 為以色列民在紅海中開一條出路,藉以脫離埃及軍隊的追殺(出十四10-31)。
△ 在曠野為百姓降下嗎哪,以免餓死(出十六1-5;申八2、3)。
△ 以奇妙的權能趕走了亞蘭軍,解救撒瑪利亞城的人(王下七1-20)。
(4) 答允:主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太七7)。神允許垂聽聖徒的祈求(約壹五14),成全他們的心願(詩一四五19)。
△ 神聽約書亞的祈求,使日頭停留,月亮止住,直至選民獲勝(書十12-14)。
△ 以斯拉們禁食禱告神,求神使他們能得平坦的道路歸回耶路撒冷,果蒙應允安抵目的地(拉八21-23、31)。
△ 以利亞懇切禱告,求神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神就降下雨來(雅五17、18;王上十七1,十八41-46)。
△ 大衛求神使亞希多弗的計謀變為愚拙(撒下十五31),真神允他的祈求,使押沙龍錯取戶篩之謀,而不用亞希多弗之良謀(撒下十七1-14、23)。
真神的保治工作,都憑著祂的公義、誠實和慈愛(詩一四五17)。所以保羅深信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
1. 神示摩西(出三13-15)
﹙1﹚ 神回答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永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神又對摩西說:…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三14、15)。
﹙2﹚ 「自有」的希伯來音是「耶和華」,所以神對摩西的話接著說:「耶和華是我的名。」(出三15,三十四5、6)。
2. 向以色列人顯明
△ 在西乃山頒佈十誡之時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出二十2、5、7、11)。
3. 曉諭外邦的君王
△ 向波斯王古列說:「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的神。」(賽四十五1、5、6)。古列也如此承認(代下三十六23;拉一2、3)。
1. 「神」字在希伯來文讀音是「伊勒」(El)。
﹙1﹚ 「以色列」原文該是「以色、伊勒」(Isra-el)是「與神較力」之意(創三十二28)。
﹙2﹚ 「以實瑪利」原文該是「以實瑪、伊勒」,「以實瑪」是「聽見」,「伊勒」是「神」,是「神聽見」之意(創十六11)。
2. 「伊羅欣」(Elohim)是「伊勒」的複數式。
﹙1﹚ 「伊勒」與「伊羅欣」同義,不過有「單複數」的分別。
﹙2﹚ 「伊勒」表「單數」字的式,還有「伊立」(Eli),「伊喇」(Elah)等。
3. 「伊勒」與「伊羅欣」共用於真神與假神。
﹙1﹚ 「伊勒」不論是單數或複數,在舊約聖經裏不但指耶和華真神說:假神、群神、及神像的「神」字都用了它。
﹙2﹚ (創三十一32;利十九4;申六14)的「神像」和「神」,原文都是「伊羅欣」。
4. 單數與複數的用法
﹙1﹚ 據原文,申命記七章9節(申七9)「耶和華你的神」的「神」字是「伊羅欣」,「他是神」的「神」字是「伊羅欣」;「是信實的神」的「神」字是與區別字「信實的」連用的「伊勒」。21節(申七21)「耶和華你神」的「神」字是「伊羅欣」;「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的「神」字是與區別字「大而可畏的」連用的「伊勒」。
﹙2﹚ 約書亞二十二章22節(書廿二22)原文是「伊勒、伊勒欣、耶和華,伊勒、伊羅欣、耶和華」,中文譯為「大能者神耶和華,大能者神耶和華。」。因此原文學者說,據這幾節經文證明:「神」字的原文之「單數」、「複數」與意思無關,只是用法的區別罷了。
5. 「神」字在希臘文讀音略為「迪阿斯」(Theos)用法和「伊勒」 一樣。
6. 中國人所說的「上帝」不是指獨一無二的真神,是偶像的名稱。例如:「玉皇上帝」、「玄天上帝」,所以不能以「上帝」為真神的名。
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我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神」字原文是「伊勒」。
2. 摩西在創世記二、三章(創二1~25,三1~24)提到神,都說:「耶和華神」,原文是「耶和華、伊羅欣」(創二4、5、7、8)。
3. 「神」的原文「伊勒」,不管單數或複數乃泛指「神類」而說,是個「類名」。指一個或多數的假神說,也是「類名」;惟有指獨一無二的真神說,卻是「本名」。在英文特別用個冠首字母標出來,如(God);而作「類名」的「神」字卻都用小寫字母,如(god)。就如創世記一章1節以下31節所用的「伊羅欣」都是本名。
4. 「伊勒」及「伊羅欣」雖也泛指假神及偶像,但牠們不是神。真神說:「除我以外,再沒有神。」(賽四十四6,四十五5、6)。
5. 耶和華是世界上唯一的真神(詩八十三18;賽五十四5;創十四19;王下五15-17)。
△ 全能的神(創十七1)。
△ 至高的神(來七1-3)。
△ 看顧人的神(創十六13)。
△ 誠實的神(申三十二4)。
△ 忌邪的神(出三十四14)。
△ 公義的神(賽四十五21)。
△ 聖潔的神(書二十四19)。
△ 永生的神(創二十一33)。
△ 主(詩十六2,六二12;徒前六15;約六68)。
△ 萬軍的主、萬軍的耶和華、萬軍的神(賽一9;雅五4)。
1. 「耶和華」不是神的本名
△ 「耶和華」的原文,不是「名詞」,乃是動詞「自有」的意思。「自有」希伯來音是「耶和華」。
△ 神說,亞伯拉罕未曾知道我的名(出六3)。若是「耶和華」這個名,他是已經知道的(創十二7、8,十三18,十五1、2,二十二14)。
△ 神不向雅各指示自己的名(創三十二29;參看:士十三18)。
△ 十誡嚴禁妄稱耶和華神的名(出二十7)。
△ 預言必有奉耶和華的名來的(出二十三20、21;詩一一八26)。
2. 神的名是「耶穌」
﹙1﹚ 「耶穌」是希臘語,希伯來語即「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救主」。是神藉天使起的名(太一12;路一30、31)。
﹙2﹚ 祂(耶穌)是奉耶和華的名來的(太二十一9;路十九37、38)。
﹙3﹚ 耶和華(父神)的名是「耶穌」。
△ 耶穌說:「祢(父神)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祢的名顯給他們,已將祢的名指示他們。(約十七6、26)。
△ 「耶穌」這個名是「神賜給我(耶穌)的,祢(父神)的名。」 (約十七11、12)(請參看英日譯)。
△ 查考聖經,耶穌並沒有指示「耶和華」或其他別的神名給門徒,如彼得說:「天下人間除了『耶穌』以外,沒有賜下別的名。」(徒四12)。
﹙4﹚ 「耶穌」這名是「超乎萬有之上的名」(腓二9-11),是神的真名。父、子、聖靈是原為一位的(羅八9;約十30),所以主吩咐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而門徒即只奉「耶穌」的名施洗(太二十八19;徒二38,八16,十九5;參看:賽九6)。
﹙5﹚ 神的名是獨一的,我們當奉祂的名行事,在祂的教會高舉祂的聖名,而尊祂的名──耶穌──為聖、為大(亞十四9;西三17;申十二5;王上八43;太六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