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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今在、永在──談教會權柄的認知 ◎撰文∕杏仁子 ◎期數:411期 ◎2011.12號

我桌上擺了一篇文章寫著:「……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對……扮演裁判的角色。……但,建議……。」聖經也正好在一旁,對照著《希伯來書》十三章8節:「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我看著,看著,實覺有趣。

第一有趣的是:現今流行的個人主義者,也常說:「……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對……扮演裁判的角色……」以強調自由,認為任何人都無權干預、批判他人的行徑。我在腦中對照一下:兩者呈現其對時間點的建構與掌握,居高臨下,駕馭的態度相同。這是個絕對肯定的宣稱,但內涵卻完全迥異。

有甚麼是能夠「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呢?」只有真理,面對亙古時間點的替換能永遠不變,而唯有耶穌基督就是真理,祂當然永不改變。使用「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非常大的口氣,帶著屬靈的能力與權柄。表示著絕對的不可更改性!

用「過去、現在、將來」這麼大的口氣發語,也企圖代表一種不能更改的絕對性。想是,一般人藉用《希伯來書》十三章的語法,要來表達其不願被干擾的某種自由性。但,世上任何一主張或官方文件,是絕不會、也不能使用這樣字眼的。試問,有哪個單位是千秋萬代,永不改變呢?人不變?法不變?事不變?物不變?坦白的說,「昔在、今在、永在」註是宗教用詞!但人卻常自以為「都不能……扮演裁判的角色……」就讓人全然地啞然失笑了!

第二有趣的是:甚麼是「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的事呢?」只有完全虛構不存在的事物或是幻想吧!「……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扮演裁判的角色」也就是說強調個人自由主義者,以絕對權威的口氣,琅琅聲明:「要我……扮演裁判的角色是個幻想。」幻想是虛構,怎麼又會自恃有這麼大的權威發言呢?實在有趣!

當然,強調個人主義者不會覺得自己是個幻想體,也沒有意識到自己這樣「……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的表白,意寓:「……是千古都不存在的幻想」,要不,就不會荒謬的把權威與幻想套在一起用。但,從如此的強調看得出,是深恐別人有這個幻想!所以,要用如此肯定,不能被更改的語氣。

讓我們進入第三件有趣的思考:聖經中敘述我們的主耶穌,是唯一能展現「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真神」,因此彼得說的很清楚:「主耶穌是將來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彼前四5)。以今日而言,那在宗教領域裡,誰可以扮演裁判角色者呢?而且是大家都知道的呢?那就是「教會」。

教會權柄由主耶穌交付是屬靈的Birth Right(與生俱來的權利)不由自己選擇


聖經「太十八17-18」:「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是主耶穌賜給教會的權柄。

又,「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林前五11-12),這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放任、縱容信徒犯罪不約束的警告與提醒。

他向哥林多教會懇切地重申主耶穌對教會的交付,並殷殷告誡:不要放棄教會的權柄,任由教會內犯罪的信徒敗壞、影響全體。「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五6-8)

教會的權柄旨在除去舊酵,用來潔淨教會。「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羔羊基督耶穌被殺,已為罪人獻上了贖罪祭。屬靈的以色列人中,若有人仍用惡毒、邪惡的酵守節,就是干犯逾越節的律例,輕忽神的誡命與吩咐。「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人就怎樣行。」(出十二28、50)。這,就是教會的權柄!

沒有這權柄,以色列人當然不知怎樣行,埃及地也就出不來了。教會不行使屬靈的權柄,信徒不知如何持守聖潔,即使已經受了洗,蒙召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沒有屬靈的權柄帶領、更正,還是出不了屬靈的埃及地,只能繼續在罪中過日子!

教會是屬靈的團體,在靈裡、在神的眼裡,是形而上的團體,不是機關行號。屬靈的權柄由主交付,不是大家在一起討論有或無,再用文件方式聲明,就可決定的。

放棄權柄 如同放棄屬靈Birth Right 視自己不是教會


因此教會在牧養中,若也主張「……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對……作裁判的角色。」這就形成信誓旦旦地顯示出一種要作大好人的高度誠意,但也明白地宣告放棄屬靈的權柄。再換個角度,嚴肅的探討:是神的教會就會有權柄,因為聖靈與教會同在。這是跟隨著聖靈能力而來,有真理作準繩能赦罪、定罪的屬靈上的Birth Right!我們可用類似「伴隨著長子名分的祝福」來理解。宣告自己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作裁判,等於說自己從來都沒有權柄同在,意即:宣告自己不是「教會」!類似放棄自己長子的名分。

我們來看看,神怎麼看待聖經中以放棄長子名分聞名的以掃:雙生子還未出母腹時,神就說:「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九13),以掃輕忽長子的名分,為神所厭惡。教會若輕忽屬靈的權柄,甚至謬用「……過去、現在、將來,……」這樣只有宗教上才有的屬靈權柄口吻,大聲地放棄屬靈Birth Right上作「裁判角色」的權柄,神會如何的震怒!

再說,以撒有兩子,一輕忽,一力爭長子的名分,教導了我們,神對屬靈產業追求者所悅納的態度如何。真教會以末世方舟自許,原是要承受天國福分的長子,現在,若宣告自己從來沒有屬靈的權柄,如同自白我們不能定罪、赦罪,那麼如何能為人施行洗禮赦罪呢?救贖的道理要怎麼去講起?成聖的道理更不必談了,因為「……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對……,作裁判的角色。」再深入一點講,就好像是,「從來沒有真理可以作依據,以至於無法作裁判。」這樣的宣告,是不是要神再從石頭裡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太三5),另立一個屬靈的長子(或教會)來承受天國的福分?

自言沒有權柄但願意建議


因此教會若表示自己是從來都沒有權柄的一方,為牧養信徒的靈性,只想以建議的方式表達。看起來態度是非常的低調,非常誠懇的。但,前題是:是神的教會就會有主耶穌所賞賜的屬靈權柄。教會就像是摩西一樣,扮演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領導角色。因此,教會若放棄領導的角色或地位,那麼還憑著甚麼作建議呢?而信徒的期望,被昔在、今在、永在,都不能的「幻想」宣告,潑了一盆冷水。還指望接下去能有甚麼「非幻想,實際可靠」的建議嗎?更何況既是建議,接不接受,信徒就有絕對的自由。

神的話帶著權柄是生命與力量的來源


彼得、保羅、雅各、約翰等眾聖徒們寫給各教會的書信,或責備、或勸勉、或殷殷重述,見證耶穌基督,從來不用官僚文章的技巧。「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他們用神純正的道理,直截了當的指出教會信徒的缺失,違背真道的地方,勸誡信徒要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一-三),從來不拐彎抹角、鞭僻入裡,誠然,「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

保羅教導提摩太如何治理神的家時,特別強調:「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神的家要用真理來治理,而整本聖經從未出現「建議」的字眼。換言之,建議的事,不是真理,不見得都是正確的,建議的人自己沒把握才會說只是建議,聽建議的人,也不確定這是真理,接不接受都沒有人可以置喙。

建議的結果可以預期,必與「昔在、今在,永在,都不能」前後呼應,沒有權柄就無法帶領;不用神的話作處理準則,就沒有生命、沒有力量,如敲鑼打鼓一番,雷聲大雨點小!

人心靠恩得堅固


我們都知道,江湖郎中與神醫的區別,就在能否對症下藥。江湖郎中可能熱情的提供偏方數十帖,結果是把病人當實驗,藥到命除。神醫則是,一眼瞧出病症,即使,病入膏肓,藥到病除!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13)。神的道就像良醫的藥。我們常說,在神凡事都能,但卻往往不用生命之道,讓神在我們的生命中運行,醫治我們屬靈的疾病。

當我再細細研讀《希伯來書》十三章時,更有趣的事又發生了。繼「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接下去是「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纔是好的。」

屬靈的問題根本,就在靈性本身,看似非常複雜,其實都是魔鬼的詭計與花招,「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神的道是良藥能治屬靈的病,更是利劍能破除魔鬼的諸般詭計。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3-17)。屬靈爭戰的主要戰場就在,相信的人蒙召後,必須濺血洗淨外袍才能成聖,成為選民(啟十九11-16)。

可見今日教會為牧養信徒,不可為避免引起阻力,更不可受世界思想潮流的影響,而放棄屬靈的權柄,想用低姿態,或以類似政治外交的用詞,想婉轉迂迴的達到輔導幫助信徒靈性成長的效果。教會務必以絕對尊重真理的心志,相信神所託付的屬靈權柄,針對信徒靈性的需求、問題,提出聖經中屬靈的勸勉,因只有信靠神的恩,人的信仰才得以堅固:「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一二七1)

結論


當我們謙卑的、細細的從真理去探討,深知教會的權柄並不是像人間遊戲,登報作廢就會成立的。聖靈與真教會同在,主耶穌所賜給教會赦罪、定罪、審判的權柄,到主來那日之前,都必與得救的教會相隨。

當然,不當的行使屬靈的權柄,也不會有神屬靈的權能相隨。教會裡作監督的,應以僕人謙卑的心照管神的羊。「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但,當教會中有不法、違背經訓,犯罪的事發生時,放棄教會屬靈的權柄,或裝聾作啞,或自顧自扮濫好人,「將人的吩咐當作神的道理教導人。」(太十五8-9),結果,神的權能絕不會同在。問題不會解決不打緊,只有更惡化,而敗壞人的信心就是明證。

我看著《希伯來書》十三章聖經中的應許:「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是的,願:昔在、今在,永在,耶穌基督的靈與恩堅固我們,讓教會鄭重神屬靈權柄的交付,不以世俗怪異的教訓取代真理的柱石與根基,能用活潑生命的道,帶領屬靈的以色列人離開像埃及一樣的罪惡世界,讓真理的亮光成為教會中的雲柱火柱,「信徒聽見了就去行!」教會按主的教訓行使屬靈的權柄,帶領信徒行在主的道上,完成屬靈曠野路的旅程,進入屬靈的迦南地,承受屬靈之子的福分!



註:

※「啟一4」:「……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英文為:“……from him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to com……”「在」為動詞“is”存在狀態的意譯。

※「來十三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永遠是一樣的。」英文為:“Jesus Christ is the same yesterday and today and forever.”動詞為“is”。

※過去、現在、將來……都不能……。英文為:“……did not,can not,will not to play……”動詞為“play”。對照文章原有中英版,非筆者自譯。

三者之動詞略有不同,但取其對時間點之掌握完全相同,故,藉用「昔在、今在、永在」為題,來意寓,對“not to play”:此一「不能扮演」狀態的存在,絕不會受到時間點改變而影響的肯定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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