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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與老僕人(創二十四) ◎撰文/拿俄米 ◎期數:405期 ◎2011.06號

雖然說「雅各式」或「以撒式」婚姻一直是教會年輕人不斷辯論的話題,筆者認為,兩者其實互相不衝突,而且究竟哪個方式比較適合,也因人而異。

與不少年輕人談話中,筆者發現不少未婚青年之所以排斥「以撒式」婚姻,是因為懼怕介紹人與其所帶來的壓力,和與「陌生人」交往的不安:「婚介又不了解我,怎麼會介紹一個適合的對象給我呢?」、「我不喜歡這種介紹就似乎必須接受的感覺」,或是「婚介究竟認識對方多少?」

曾經有一個婚介,在某一位姊妹委婉告知所介紹的弟兄在他們認識一段時間後發覺不合適,竟然不客氣地說:「好的,那以後末日站在主面前時,不要怪神不給你安排婚姻對象。」

或許下意識就是害怕這種壓力,害怕傷害到無辜的人,或是害怕自己惹上沒有必要的麻煩,許多人因此在不知覺中扭曲了「以撒式」婚姻的真意。

《創世紀》二十四章詳細記載了以撒娶妻的故事。所謂的「以撒式」也是源於聖經裡的這一章。我們可以充分看見神的帶領──神垂聽老僕人的禱告,感動女主角利百加之奇妙過程。

當以撒的父親,亞伯拉罕,決定要為兒子以撒娶妻時,他的態度其實是慎重非凡:「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2-3)

就現代基督徒來說,這一節似乎意味著,倘若自己想主動踏出一步,找介紹人協助之先,必須要有如亞伯拉罕(以及以撒)那交託主的決心和信心(態度慎重),才能得主帶領。我們不妨想想,有多少人聯繫婚介的出發點,是慎重以及出於信心?而又有多少人是抱著隨便、無所謂、試試看,或甚至是應付的態度?

就當事者的長輩來說,亞伯拉罕在與「介紹人」互動時沒有絲毫壓力,反而很積極。我們推測,這位老僕人是他觀察許久,是他極為信任的最佳婚介人選,也或許,選擇這老僕人是神賜予亞伯拉罕的智慧(畢竟他與神關係親密)。總之,這段記載告訴我們,為了自己的終身幸福,應該委託值得你信任、有好名聲,並信仰堅固的婚姻介紹人;而教會在選任婚姻介紹人時,亦當慎重。

「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3-4)

由此可看出,亞伯拉罕(以撒)在還未找老僕人之先,就清楚知道自己不要什麼,以及要什麼,並且堅持以他們所要的為擇偶條件。再者,很重要地,他也再三確認這位老僕人確實知道自己在講什麼、想什麼,以及其背後的目的又是為了什麼(6-9)。

所以即使都是在主內,我們依然要找合適自己的介紹人──清楚知道我們要的是什麼,不要的是什麼,也真正了解當事者的價值觀、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等,以便接下來的溝通與日後的共識,如同亞伯拉罕找到這樣的一個老僕人(認識以撒的背景、信仰深度、價值觀),才方便溝通,交代、託付,並信任之。

郭弟兄是位公司主管,在教會也擔任宗教教育股負責,熱心聚會。只是,長時間以來,郭弟兄一直沒有交往的對象。他考慮了一段時間後,找了教會裡最信任的婚介幫他介紹。

「我希望找一個在教會熱心的姊妹,並且家教良好、家庭健康,全家信主。」

婚介回去禱告了幾天,回覆郭弟兄:「給你介紹一位朱姊妹,小學老師,也是少年班教員。」

就這樣,郭弟兄與朱姊妹開始認識往來。起先郭弟兄覺得朱姊妹的外在條件看似一般,但他信任這位介紹人,也把交往的事放在禱告中,看這事是否出於神。認識朱姊妹越來越久,郭弟兄發覺,朱姊妹真的很有愛心,也很有規矩,懂得體諒別人,而且,她不僅只有在少年班上課的時候認真,平時也參加聚會,幫忙許多大小聖工,甚至會默默的打掃洗手間。

「郭弟兄,給你介紹的朱姊妹如何呢?」

「感謝主,真的比我預期的喜歡,雖然外在條件我一開始覺得很普通,但阿姨您真的知道我要的是什麼樣的對象。」

「感謝主,我們雙方,還有我與你母親常常互動,可以了解你所說的。而且,你也不會害羞跟我溝通。恰好,朱姊妹我也不陌生,她也樂於跟我談一些想法,分享他的生活,因此,我認為你們可以交往看看。」

郭弟兄向婚介誠懇表達,並不是在教會擔任教員的人就代表熱心,而朱姊妹確實是課內課外都很熱心。說到朱姊妹的家庭,雖然父母沒有讀很多書,工作也很簡單,但修養很好,而且注重宗教教育。朱爸爸曾表示,他從來不讓孩子看綜藝節目,因為害怕孩子個性變得輕浮,或是無意中學到不好的。郭弟兄認為,這良好的家教,一定是父母親用心良苦的栽培。

婚介聽到,高興不已,也說了自己的感想。「有些人認為有去教會的青年已經很不錯了,是所謂的好青年,更何況是被教會選為宗教教育為人師表的教員。但我們知道,真正的好,不是外表的好,而是內在實質的信仰,實質的家教,從內在散發出來的好氣質,你同意嗎?」

「對對對,我就是這樣的想法,太好了!」

不久後,在雙方父母的祝福之下,郭弟兄與朱姊妹走上紅毯,領受神的祝福。

親愛的讀者,您是否看出郭弟兄與婚介之間的溝通認知。他們倆或許沒有說很多話,但因兩者之間的價值觀一樣,也時常互動,彼此可以信任,故婚介很清楚郭弟兄想表達什麼,而且兩者溝通向來有共識。相信看了這一個例子,一定更加知道筆者的重點。因此,建議您向亞伯拉罕看齊,慎重選擇你的介紹人。當然,在選擇介紹人之前,你必須跟亞伯拉罕一樣,與神有密切關係、常禱告,並且具備靠主的信心。

因此,為當事者,務必學習亞伯拉罕,必須清楚的與婚姻介紹人溝通,使婚介明白自己所希望的條件(尤其是與信仰有關的),而婚介亦當如那位老僕人,以尊重對方的心,再三的了解其原則、需求。深信在彼此之間,因有良性的互動而互相信任。

接下來,我們看到老僕人是如何用心──他向神禱告,求神賜他好機會(12),並且在尋找這位女主角的過程中,他「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21)。老僕人如此有智慧的行為,尊神為大,勝過自己私人的意見,不禁讓我們思考,是否有些人喜歡在牽線過程中,強加自己的意思,用人意促成一對男女的結合,卻忽略神的旨意?

曾經有一位弟兄,在婚介安排之下,同父母到了一家餐廳與一位姊妹相親。在場除了介紹人之外,也還包括雙方家長。上菜不久後,介紹人當所有人開口問了男主角:「你覺得這位X姊妹好不好呢?」這位弟兄,被這麼一問,尤其又是當著所有人,只能顧及禮貌,別無選擇,輕聲答道「不錯」。

得到滿意的答案後,介紹人也轉過頭問問這位X姊妹意思如何,當然,應該沒有人會在這種公開場合說出失禮的答覆。X姊妹帶著微微的笑容勉強的說「不錯」。此時,介紹人拍手叫好,「這就對了,很明顯是神的旨意,你們就是天生的一對。」

這樣的情境帶給您什麼感覺?是否他人用了人意,技巧性的強加在別人身上,然後說是神的意思?

如果是神的意思,他會感動當事者。當利百加聽到老僕人向她解釋的一切,她非但沒有嚇得逃之夭夭,反而還跑去告訴她的父親(28),並且邀請老僕人到她家住宿。感動當事者之外,神也感動當事者的家人。當利百加的哥哥拉班聽到這一切,看到妹妹配戴的金飾,他對老僕人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意味著對整件事情的認同,「請進來,為什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31)

老僕人此時又將整件事發過程──主人的家庭狀況(35-36),主人交代他的事(37-41),他如何向神禱告求帶領(42-44),以及神如何為他開路(45-48),從頭到尾,一五一十詳細並實實在在的述說一遍。老僕人還強調,怕「那女子」不肯跟他來(39)。說完了之後,拉班的答案仍出人所料,百分之百肯定「這事乃出於耶和華」(50)。

因此,我們可以篤定下個結論:出於神的,不需要介紹人出任何「花招」,甚至隱瞞部分真相,或技巧性的包裝真相。並且得知介紹人帶來的資訊後,被介紹的當事者及其家人可以歡然,感謝領受,無絲毫勉強。

利百加說「我去」(58),除了令人敬佩的勇氣之外,也看出她對這件事的絕對肯定──出於神!所以,「以撒式」婚姻絕非勉強得來,而是看個人對神的信心,以及判斷「事情是否出於耶和華」的智慧。以現代來說,經由介紹,彼此認識一段時間後,兩者是否出於神的配合,應該於當事者內心相當清楚,並且如果神要感動人,他會感動當事者兩人,並且也會感動雙方家長,絕不會只感動一方,讓另一方完全沒有感覺,或甚至有想停止交往的念頭。

看到此時,不曉得是否有人會發問:是否透過相親認識,交往至結婚,就沒有愛情了?(這也是「以撒式」被一些青年排斥的原因之一)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67)。

以撒式婚姻絕對也有愛情的!只是,順序上與一般自己談戀愛而結婚的不一樣罷了。關於這點,如剛才所說,是看個人信心的程度。畢竟,以撒耐心等待了神的旨意(他個人的信心),並也等到結婚之後,才放入自己的感情。從這裡筆者認為,以撒的「交往」或「相親」方式,是尊神為大(不隨便對任何人放入感情),沒有自我的意見。

當然,就現代來說,這點非常不容易,也是看個人對神的信心如何,以及當事者對信仰的體驗有多深。其實,不論是相親,或是自己認識交往的也好,以撒的精神依然可以做為我們的榜樣──尊神為大。也就是,當我們禱告尋求神的意思之後,等到確定對方是神預備給自己的配偶,結婚之後,再去「相愛」,放入夫妻之間的感情。

因為,如果輕易去愛一個不是神預備給你的配偶(或是還不清楚究竟對方是不是神要給你的),不僅是對神不夠尊重,而且,對於自己以及對方也不一定有好處,畢竟,他(她)終究會屬於神預備給他(她)的人。

我們可以想像,到時候這樣的傷害會不會很難撫平?如此,婚禮結束,事情成為定局,就是神的旨意闡明了。這點應該沒有人會懷疑,也無人能辯駁。於是,等待到那時再愛對方,還不會太晚,而且,在保證絕對不會有人受傷的前提下(都結婚了嘛),才是愛情甜蜜真正的開始。

這並不是說,在認識或交往的過程中,不能對對方有好感。因為,人一定要有好感,才有動力繼續與其往來。對異性有好感,也是神賦予人類的天性,是完全正常的現象。只是,在還沒結婚以前,我們還沒有所謂的「權利」去愛她(他),因為我們不是對方的丈夫或妻子。我們頂多只可以去喜歡他(她),欣賞他(她)。

因此,我們的結論是,「以撒式」適合你嗎?只要自己交託主的信心足夠,慎重但又無人情壓力,態度客觀,願意與介紹人溝通(如亞伯拉罕),並找到合適的介紹人,而且會觀察「耶和華賜我通達的道路沒有」、尊神為大,「以撒式」並沒有什麼讓人懼怕的理由。

「雅各式」與「以撒式」的婚姻,也有很多相似之處:雅各看來似乎是自己決定、選擇自己所喜愛的,但他完全是依父母親之交代:「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兒中娶一女為妻。」(創二十八2),且能保守情感,直到完婚的時刻(創二十九21)。當然我們也許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與對方互動、交往,或是隨時停止交往,但均需存敬畏神、真誠的心來往,並謹慎尋求神的旨意和家長的認同。

在此祝福大家,使各位在婚姻的道路上,不論是什麼方式,在婚前婚後皆能蒙神帶領,不斷領受來自上頭滿滿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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