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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耶穌教會的信徒缺乏愛心,真的嗎?外一問 ◎撰文/謝順道 ◎期數:395期 ◎2010.08號
【發問】


2008年2月22-24日,我在新竹教會舉開聖經講習會,最後一堂課是疑難解答。因為問題很多,無法全部答完,所以答應他們將在《聖靈》月刊上答覆。自本月號起所要答覆的,都是他們所提出的問題。

一、真耶穌教會的信徒在愛心上很欠缺,犧牲精神不夠。是否平日的教導不夠深入,以致無法力行耶穌的愛?此事該如何反省?

二、能守安息日而不守,或只守半日安息的信徒愈來愈多,應該如何勸勉?守半日安息,也算力行神的命令嗎?請解釋,神要我們守安息日的應許是什麼?

【答覆】


一、真耶穌教會的信徒缺乏愛心,真的嗎?

「真耶穌教會的信徒沒有愛心」,既往由別的教會來本會慕道的基督徒朋友,往往都有這種感覺。之所以會被認為這樣,也許是因為我們的老前輩都教導我們說,屬靈的生命才寶貴,屬肉的生命並沒有什麼價值;致使我們向來過於偏重靈性的需要,而忽略了現實的生活之緣故吧?

固然屬靈的生命有無限的價值,是沒有人可以否認的,但這卻不等於說屬肉的生命毫無價值啊!神是生命的根源,「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都在祂手中」(伯十二10)。因此,祂不但愛惜一隻小麻雀的生命(太十29),甚至連一根野草的生命祂都非常珍惜(太六30)。我們都知道,麻雀並不是神的兒子,野草更不是;只因麻雀和野草都是神所造的,所以神當然要愛牠(它)呀!何況照著神的形像受造的世人,神豈不是更愛他們嗎?

主耶穌復活後,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的時候,對他們所問的第一句話是:「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約二十一1、5),而不是問他們有沒有去傳福音?那一夜,彼得和幾個門徒同去打魚,卻沒有打著什麼。這時候,他們所需要的是有東西吃。主耶穌及時向他們顯現,問他們說,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於是主耶穌彰顯了神蹟,讓他們一撒網就捕上了一百五十三條大魚;更奇妙的是,魚雖然這樣多,而且這麼大,網卻沒有破(約二十一5-11)。主耶穌對門徒的關懷,何其周到!當門徒肚子餓,需要食物的時候,主耶穌所關懷的是他們現實的生活,並且即時解決他們的難題。多麼令人感動!

不要忘記,「世人先有屬肉的生命,才有屬靈的生命」這個事實。因為屬靈的生命乃是屬肉的生命重生的結果(約三3-6);如果沒有屬肉的生命在先,怎麼會有重生後的屬靈的生命呢?還有一個事實是,起初神照著祂自己的形像所造的人是,具有血肉之體的人(創一26-27,二7),而不是沒有軀殼的靈魂。主耶穌降生為人,也是成為具有血肉之體的人啊(約一14;提前三16;來二14)。

由這些事實可以了解,我們雖然更要看重屬靈的生命,終身竭力滿足靈性上的需要,但屬肉的生命也非常寶貴,值得重視。聖經說:「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四20)。與此同理,不愛他所看見弟兄的肉體之人,怎能愛他所看不見弟兄的靈魂呢?

一九九○年代,我曾受差派,前往美國芝加哥去協助當地的靈恩佈道會。在聖會中,有一位弟兄作見證說,因為工作的關係,他最近由鳳凰城搬到芝加哥來。當他還在鳳凰城的時候,有一天晚上,去拜訪他的朋友。正要按鈴的時候,似乎聽見了禱告的聲音。等一會兒才進去,看見好多人聚集在一起。便問他的朋友朱弟兄說:「你們在做什麼?」朱弟兄說:「家庭聚會呀。」他再問:「我也可以參加嗎?」朱弟兄說:「當然可以呀。」他回憶那一次的經歷說:「雖然一句也聽不懂,只因有一種親和力讓他深深地受感動,所以他便繼續去參加那裡的家庭聚會。後來明白真理,便受洗歸屬真耶穌教會了。」如今,鳳凰城已經有一座很大的會堂,而且早就成立教會了。

這個見證所要傳給我們的信息是:

1.那個弟兄所看見的是,神家的溫馨、屬靈的氣氛;所聽見的是,彼此相愛、互相關懷的交談。由此可知,所謂「真耶穌教會的信徒缺乏愛心」,只是片面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論。除此之外,來自各國、各地的同靈彼此相愛的見證,也時有所聞。這是無可置疑的事實。

2.家庭聚會的成員不多,除了聽道或聽見證之外,還有許多交談的機會。交談的次數越多,越能深入;時日一久,彼此的了解越多,距離也就越拉近了。我們常常強調,教會的一切事工都要分工合作。問題是,「分工容易,合作難」。這個道理很簡單:教會派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嘛!但要合作,卻不那麼容易。試想:彼此不同心,怎能合作?彼此不了解,怎能同心?解決這個難題的捷徑是,同靈之間要常常交談;只要持續參加家庭聚會,全心投入,便可以見效了。

3.除了家庭聚會之外,參加各種團契聚會也有同樣的效果,諸如校園團契、社青團契、弟兄團契、婦女團契、中堅團契、查經團契、老人團契等等。安息日或晚間,在會堂舉開的崇拜聚會,參加人數比較多,彼此交談的機會自然減少。因此,雖然常常見面,卻覺得很陌生。當然,會堂的崇拜聚會有它的特別意義和需要,值得重視。但各種團契的聚會卻能收到崇拜聚會所不能收到的效果──藉著時常交談,拉近彼此的距離;久而久之,全教會的同靈便實實在在地成為一家人了(弗二19;提前三15)。

二、神為什麼要設立安息日呢?

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二27)。既然如此,必定有神的目的;而神的目的,就是我們之所以必須謹守安息日的理由。簡單說明如下:

1.記念神創造天地萬物的恩典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這是十誡中的第四誡(出二十8)。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十11;創二1-3)。由此可知,我們之所以要謹守安息日,乃為記念神創造天地萬物的恩典。舊約選民必須記念這個恩典,新約選民亦然。

2.記念神的救贖大恩

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神之所以要吩咐他們守安息日,乃為要叫他們記念,他們曾在埃及地作過奴僕,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他們從那裡領出來(申五15)。這就是說,身為奴僕的時代,他們終年都要做苦工,若不是神把他們救贖出來,他們怎麼可能守安息日呢?

我們雖然未曾在埃及作過奴僕,但就靈意上而言,我們從前在撒但的權下作罪奴之時,並不知道何謂基督裡的安息(約八34;羅七14-24);直到蒙主救贖,脫離了罪的轄制,才得以享受此恩(羅八2;徒二十六18)。因此,我們今日之所以要謹守安息日,就是為了記念神的救恩。

3.享受神的仁慈

聖經說,第七日是向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以色列人的兒女、僕婢、牲畜,並在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出二十10,二十三12)。「有晚上,有早晨,這是……日」。在神用六日創造天地萬物的過程中,這句話一連重覆了六次(創一5、8、13、19、23、31)。這件事提醒我們,晚上是該休息的時候,早晨則是要工作的時候。不但如此,在一週七日之中,前六日要勞碌做一切的工,第七日是向神當守的安息日,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出二十8-10)。

該工作就要努力工作,該休息就要放鬆休息,這是神為人所制定的仁慈的制度。如果違反了這個制度,晚上天天熬夜,連安息日也不休息,則時日一久,必然病倒,無法工作;於是向來該休息而沒有休息的時間,現在都補回來了。真是何苦來哉!人一生的工作與人的生命一樣長久,如果你活到九十多歲,身體仍然很健壯,則你必覺得還有許多做不完的工作吧?

安息日這一天,不但神的選民不必工作,甚至連僕人、婢女、牲畜,都得以休息。如果沒有安息日不必工作這個制度,則僕人和婢女便要終年不休,天天辛勤工作了。因此,對僕人和婢女來說,安息日是神為他們所制定的仁慈的制度。牲畜當然不明白安息日是什麼,但至少牠們應該知道,日落幾次便有一天不必工作這個事實吧?由此可見,神這個仁慈的制度不但惠及世上的弱者──僕人和婢女,甚至連牲畜都有分!

4.是神與選民立約的證據

「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三十一16-17)。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說,遵守安息日是神與選民立約的證據,這約是永遠的約,這證據是永遠的證據。換句話說,謹守安息日這條誡命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我們都知道,就屬肉的生命而言,我們與以色列人並沒有血統關係。但就屬靈的生命來說,我們卻因為受洗歸入基督,便屬乎基督,而成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了(加三27-29)。因此,神與以色列人所立謹守安息日這個永遠的約,永遠的證據──做選民的約和證據,我們也有分。

5.要我們追求聖潔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結二十12)。這段經文說,神之所以要將安息日賜給以色列人,乃要使他們知道祂是叫他們成為聖的。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創二1-3)。這是神將安息日定為聖日的原始資料,所以我們應該將這日分別為聖,除了參加崇拜聚會,記念安息聖日之外,不做一切俗事(賽五十八13-14)。

聖經說,那位選召我們的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一15-16)。聖經又說,「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由此可知,追求聖潔,並且保守聖潔的身分,與得救有絕對關係。正因如此,所以主耶穌說:「那些洗凈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啟二十二14)。衣服,表徵行為(啟十九8);洗凈衣服,即除掉污穢,保守聖潔。生命樹曾經出現在樂園,象徵活在樂園裡的人,可得永生(創二9,三22);如今又出現在聖城,表示將來能從門進城(聖城)的人,都必得享永生,實現他信主的盼望。

總而言之,神設立安息日的意義是,要我們將這日分別為聖,謹守安息日為聖日;並要時常提醒自己,選召我們的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也要終身追求聖潔。

6.預表基督裡的安息

聖經說,「安息日……;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由此可見,謹守安息日也有預表的意義;而基督裡的安息,便是它所預表的項目之一。簡單敘述如下:

曠野時代的選民雖然遵照誡命,謹守安息日為聖日,卻未能進入神的安息;惟一的原因是,只守律法的字句,而不信從神的話(來三16-19,四6)。所謂「神的安息」,以現在來說,就是心靈上的安息;就未來而言,即為我們存留在天國的永遠的安息(來四1、9-11)。

誡命的安息日,每週只有一天;其他六天,都要勞碌工作(出二十9-10)。但在基督裡的安息,卻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心靈上的安息。安息日是神的誡命,我們當然非謹守不可;但若失去了基督裡的安息,豈不是美中不足嗎?

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只要到祂那裡去,就可以得到安息了(太十一28)。這是何等美好的信息呀!所謂「重擔」,就是心靈上的憂愁、煩惱、悲哀、痛苦、恐懼、不安、怨恨、嫉妒、憤怒等等,一切的壓力;而這些重擔,幾乎每一件都令人難以承擔,何況多數人所感受的,並不是其中的一件而已呢!

許多蒙恩見證告訴我們,不少同靈在受洗歸入基督之後,確實都得到了基督裡的安息。然而,也有一些同靈雖然信主好多年,卻仍然沒有得著這種安息。原因是,他們永遠停留在第一步,而未曾踏出第二步的緣故。所謂「第一步」,就是到基督這裡來,信從福音;「第二步」,則是學主的樣式。什麼叫學主的樣式呢?主耶穌接著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9)。由此可知,主的樣式是,心裡柔和謙卑。一個心裡柔和謙卑的人,必然不與神計較,而且也不與人計較;因此,他心裡就必得享安息了。

約伯一連兩次遭遇極大的試煉:第一次試煉是,喪盡一切產業,以及十個兒女;第二次試煉是,全身長了毒瘡。當第一次試煉來到的時候,他不但沒有埋怨神,反而讚美神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接著,遇到第二次試煉的時候,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伯二9-10)。

由約伯所說的話,以及他與妻子的對話可知,約伯凡事順從神的旨意,無論遭遇任何患難,都不與神計較。然而,他的妻子卻無法忍受,約伯終身持守他的純正,敬畏神,遠離惡事,卻換來一連兩次巨災這個悲痛的事實。因此,她不但叫約伯放棄他的純正,甚至叫他棄掉神。正因如此,所以約伯雖然喪盡一切產業和兒女,卻滿心喜樂平安;反之,他妻子的心裡卻充滿了哀傷和痛苦。

一個心裡柔和謙卑的人,不但不與神計較,就是與人相處,也是凡事讓步,而不與人計較的。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基拉耳的牧人說,這水是他們的。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就不再為這井爭競了。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創二十六19-22)。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不但如此,基拉耳王亞比米勒竟然同他的朋友亞戶撒,以及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創二十六24-31)。

亞伯拉罕和以撒,都是遊牧民族;哪裡有草,就在那裡支搭帳棚居住。尤其挖井取水,更是不可少的生活條件。在曠野挖井,如果遇到地下水很深,則挖了好久,仍然徒勞無功。因此,若能幸運地挖到一口水井,的確是大喜的信息(創二十六25、32)。以撒的牧人一連挖了兩口水井,卻毫無理由地被基拉耳人搶去了。雖然如此,以撒卻一再地讓步,而未曾與他們計較。結果,以撒謙讓的美德,不但蒙神喜悅,得到祂極大的賜福;而且止息紛爭,化敵為友。由此可知,一個心裡柔和謙卑,凡事讓步,與世無爭的人,擺在他前面的路,必越來越寬闊。因此,他的心裡必然可以得享安息。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30)。以色列人耕田所用的軛是,一個軛要用兩頭牲口來拉的,所以律法上才禁戒「並用牛驢耕地」吧(申二十二10)。誰都知道,牛性與驢性完全不同,無法並肩同行。保羅引證這個事實說,基督徒與不信主的原不相配,所以不要與他們同負一軛(林後六14)。

但主耶穌所說的是,要我們與祂同負一軛。而這軛是主的軛,我們所需要做的,只是與主同行,並且盡力而為罷了。若然,則當我們心有餘而力不足時,祂必補滿我們的不足,而且綽綽有餘的(羅八31、37;腓四13)。正因有主的幫助,所以主才說,祂的軛是容易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呀。這就是說,要學主的樣式,心裡柔和謙卑,並不是做不到的難題。

7.預表永遠的安息

神所設立的安息日,除了預表基督裡的安息之外,也預表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永遠的安息。「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來四1)。「我們」,是新約時代的選民。「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現在來說,就是得享在基督裡之安息的應許;就將來而言,則是得以進入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永遠的安息之應許。「就當畏懼」,就是要存著敬畏神的心。「似乎是趕不上了」,《新譯本》譯為「像是被淘汰了」。這就是說,為了進入神的安息,我們必須以曠野時代的選民之失敗為鑑戒(林前十5-12;來三16-19,四6),對神存著畏懼的心,信從神的話,免得被淘汰(來三12-15)。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來四9)。「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就是神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永遠的安息。《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這樣看來,還有另外的『安息日』,是為上帝子民的安息保留著的。」誡命的安息日,一週只有一天,其他六天都要工作。但蒙應許得以進入那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來四10)。即每天都是安息日,也就是進入永遠的安息──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終極目的。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來四11)。為了達到我們信主的終極目的,我們必須竭力進入那安息。而我們要竭力去做的便是,在真道上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傳道人口傳的,或聖經上所寫的,都要堅守(帖後二15),並且要堅持到底(來三14)。雅各臨終的時候,「扶著杖頭敬拜神」(來十一21),是將純正的信仰堅持到底的最好的榜樣,值得我們效法。

「能遵守安息日而不守,或只守半日」,當然不對啦!因為安息日是屬於神的日子,聖經上稱為「耶和華的安息日」(利二十三38),或「耶和華的聖日」(賽五十八13)。因此,我們非謹守不可;除非你有特殊理由,而不是故意不守。

「神要我們守安息日的應許是什麼?」答案是,蒙神賜福(賽五十六2,五十八13-14)。因為起初神設立安息日之時,就已經「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了(創二3),所以我們若以安息日為聖日而謹守,則神的應許便實現在我們的生活上了。

從聖經上的話,我們可以深信不疑,安息日確實是神特別賜福的日子,只要將這日分別為聖,謹守這聖日,必蒙神賜福,毋庸置疑。只因遵照誡命,謹守安息聖日,果然蒙神賜福的見證,不勝枚舉。這種蒙恩見證,是誰都可以親自體驗的。

※本題更詳細的資料,請看《順道信箱釋疑》第二集,36頁至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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