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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的關頭 ◎撰文/謝順道 ◎期數:507期 ◎2019.12號


一.慎重地選擇

1.永生或滅亡?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

在日常生活上,我們都會面臨各種需要選擇的事物。諸如:購買日用品、升學、工作、婚姻等等。除了這些選擇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選擇,就是永生或滅亡。因為如果選擇永生,便得以被接到神的國度去享受永永遠遠的福樂。反之,若是選擇滅亡,則必下地獄去遭受永永遠遠沒有盡頭的煎熬喔。

正因如此,所以耶穌開頭就說:「你們要進窄門」啦。接著,祂又說:「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毫無限制),路是大的(容易行走),進去的人也多(例如夜總會或各種娛樂場所)。」最後,祂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必須謹守十誡),路是小的(難以行走),找著的人也少(因為無法滿足屬肉的快樂)。」

2.真神或偶像?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二二21)。

我們所事奉的是獨一真神,除了祂之外,沒有真神(賽四三10,四四6)。不但如此,祂也是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我們的心的神(羅十五13)。

亞蘭王的元帥乃縵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乃縵夫人的婢女對主母說:「巴不得我主人去見撒瑪利亞的先知,必能治好他的大痲瘋」(王下五1-3)。於是乃縵到了以利沙的家,站在門前。以利沙打發使者對乃縵說:「你去約但河中沐浴七回,你的肉就必復原而得潔淨」(王下五9-10)。乃縵卻氣忿忿地轉身去了。他的僕人對他說:「我父啊,先知若吩咐你做一件大事,你豈不做嗎?何況說你去沐浴,而得潔淨呢?」(王下五12-13)。

於是乃縵下去,照著神人的話,在約但河裡沐浴七回,他的肉復原,好像小孩子的肉,他就潔淨了。乃縵帶著一切跟隨他的人,回到神人那裡,站在他面前說:「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神」(王下五14-15)。

乃縵因為親身體驗了極大的神蹟,所以深信不疑以色列人所事奉的是獨一真神,除了祂之外,普天下沒有神。

亞哈王和他的父家因為離棄神的誡命,去隨從巴力(偶像),惹神憤怒,致使發生旱災。於是為了叫以色列人能辨別誰所事奉的才是真神,以利亞向亞哈王建議,請他招聚以色列眾人和事奉巴力的四百五十個先知,並事奉亞舍拉的四百個先知,使他們上迦密山。然後,以利亞對巴力的先知說:「你們先挑選一隻牛犢,求告你們神的名,卻不要點火。」結果,從早晨到獻晚祭的時候,巴力卻沒有降下火來燒他們所獻上的祭牲;雖然按著他們的規矩,用刀槍自割、自刺,直到身體流血,並且狂呼亂叫,還是毫無用處(王上十八17-29)。

到了獻晚祭的時候,先知以利亞近前來說:「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求祢今日使人知道祢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祢的僕人,又是奉祢的命行這一切的事。耶和華啊,求祢應允我,應允我!使這民知道祢耶和華是神,又知道是祢叫這民的心回轉」(王上十八36-37)。於是耶和華降下火來,燒盡燔祭、木柴、石頭、塵土,又燒乾溝裡的水。眾民看見了,就俯伏在地說:「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王上十八38-39)。

巴力的先知從早晨到獻晚祭的時候,雖然毫不灰心地恆切祈求,狂呼亂叫;甚至用刀槍自割,直到流血,巴力卻沒有降下火來燒他們的祭牲。但以利亞向他所事奉的神祈求的時候,卻僅僅說了幾句話,那位「全能的神」(創十七1),就降下火來燒盡他所獻上的祭牲了。

以色列眾民目睹這個令他們驚訝的大神蹟,便即刻醒悟,而高聲歡呼:「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了。因為誰是真神,誰是假神,一目瞭然嘛。

臺灣中區草港教會黃老伯,是該教會早期的同靈。尚未信主之前,家裡設置祭壇,供桌兒上擺了幾個偶像,讓村莊裡的人來祭拜,求平安。黃家雖然如此虔誠地事奉偶像,但家裡的幾個人卻時常生病。只因祈求偶像無效,便去看中醫師,所以幾乎天天都用兩個藥罐子同時煎藥;更荒謬的是,有時候竟然拿婦科的藥給男人喝,反之該給男人喝的藥卻拿給女人喝。後來到本會來慕道,才明白他們所需求的平安,只要悔改、受洗,歸入耶穌基督,就必得著。於是離棄偶像,全家受洗。結果,主耶穌便與他們同在,使他們天天平安,滿心喜樂啦。(這是1970年代,黃老伯的二媳婦對我所作的見證。哈利路亞,感謝主!)

3.真教會或一般教會?

聖經說:「教會是祂(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所謂「充滿萬有者」,就是神的靈,也就是聖靈。惟因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必須被基督的靈充滿;而基督的靈、耶穌的靈、聖靈,乃是同一位靈的三種名稱(徒十六6-7;羅八9)。

問題是,「說方言」乃是受聖靈的絕對憑據(徒十44-46)。一般教會的信徒之所以多數不會「說方言」,乃因他們都還沒有受聖靈。既然還沒有受聖靈,怎麼可算為「基督的身體」呢?

除了被聖靈充滿之外,堪稱為「基督的身體」之真教會,還需要「說基督的話」,並且「能彰顯基督的能力」。

所謂「需要說基督的話」,就是說「要傳揚真理」。至於堪稱為「真理」的話語,則要具有兩個條件:其一是,必須有清楚的聖經根據;其二是,不可曲解該句經文之原意。

以第一個條件而言,主耶穌和門徒在講道的時候,都習慣地說「經上說」,或說「經上記著說」,藉以證明凡他們所宣講的道都是有聖經根據的。就第二個條件來說,就是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即不可曲解經文。

一般教會所宣講的道,有的毫無聖經根據;有的雖然有聖經根據,卻曲解了該句經文的原意。舉例如下:

有些教會主張「嬰孩不可受洗」。理由是:任何人受了洗禮,便加入教會,成為會員了。嬰孩不明白真理,沒有信心,而且不懂悔改,沒有資格做會員,所以不可受洗。

這種主張並沒有聖經根據,不過是出於人的理智的想法罷了。

-我們的看法

我們依據下列幾個理由,認為嬰孩必須受洗:

其一是,嬰孩有原罪,就是由亞當遺傳下來的原始罪(詩五一5;羅五12),所以要給他(她)們受洗,才能洗去他(她)們的罪(徒二二16)。

其二是,受洗赦罪的應許,連兒女也有分(徒二38-39)。兒女雖然未必是嬰孩,卻不能排除嬰孩。

其三是,割禮是舊約選民的入門禮(創十七9-14),洗禮是新約選民的入門禮(加三27-29)。舊約選民所受的割禮,預表新約選民所受的洗禮(西二11-12)。舊約選民的男嬰出生第八天,什麼都不懂,卻要受割禮(利十二2-3)。因此,嬰孩雖然什麼都不懂,卻必須受洗;然後,經歷各級的宗教教育之訓練,就能明白許多重要真理了。

其四是,舊約選民過紅海這件事,預表新約選民所受的洗禮(林前十1-2)。舊約選民出埃及,過紅海的時候,連嬰孩也包括在內(出十9-10、24,十二31)。此事說明應該讓嬰孩受洗,不可棄絕他(她)們。

其五是,原始教會施行洗禮的時候,都以「家」為單位(徒十六15、32-34十八8;林前一16)。嬰孩也是「家」的組成分子,所以全家受洗的時候,不可將他(她)們除外。

一般教會往往引證下列的經文說,安息日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基督徒不可因為不記念安息日而讓人論斷。

「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西二14、16)。

-我們的看法

這段經文的正意若是說,「基督徒不可因為不記念安息日而讓人論斷,因為安息日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了。」那麼,請問:「基督徒是否不可因為不吃東西而讓人論斷呢?」因為除了安息日之外,連飲食也被釘在十字架上了嘛。

其實,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是「律例」(14節),即律法上的條例。「飲食」的律例是,凡不潔淨的都不可以吃,惟有潔淨的才可以吃;其教訓是,神的選民要過著聖潔的生活(利十一3-42、44-45)。「節期」的律例是獻祭(民二八16-30,二九1-39)。「月朔」和「安息日」,也要獻祭(民二八9-15)。安息日的律例,則除了獻祭之外,連可走的路程也有限制(徒一12)。這個路程就是從以色列人安營的地方到會幕的距離(書三4),大約一公里。

以飲食的律例而言,我們已經受洗,洗去一切的罪,得著成聖的身分(徒二二16;林前六11);而且靠著聖靈的幫助,克制情慾,過著聖潔的生活(羅八13;加五16;腓四13;帖後二13),就可以滿足飲食的律例之要求了。因此,律例上所規定,凡被認為不潔淨而不可吃的,在新約時代都可以吃了(徒十9-16;羅十四14)。就節期、月朔和安息日的律例來說,獻祭預表主耶穌所成全的救恩,祭牲預表基督(約一29),祭壇預表十字架;主耶穌是大祭司,卻將自己當作祭牲獻上,一次就完成救恩(來九11-14,十5-12)。如今獻祭的律例已經成全,我們就不需要獻祭了。

由此可見,所謂「安息日,不可讓人論斷」,並不是說「不可因為不記念安息日,而讓人論斷」。而是說「不可因為不遵照律例守安息日,而讓人論斷」。因為律法時代已經走入歷史,畫下句點了。

-結論

現在是恩典時代,我們所記念的是「恩典的安息日」,而不是「律法的安息日」,所以不可讓人論斷。

關於「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這個主張,一般教會有時候會依據下列的經文說:「主耶穌知道,祂若在安息日給人醫病,猶太人就必看祂是犯安息日。雖是這樣,祂還是在安息日憐愛病人,醫治他們。」

《路加福音》十三章記載,有一個女人被鬼附著,腰彎得一點直不起來。耶穌對她說:「女人,你脫離這病了!」她立刻直起腰來,就歸榮耀與神。管會堂的因為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就氣忿忿地對眾人說:「六日之內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卻不可」(10-14節)。

-我們的看法

主說:「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嗎?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她的綁嗎?」耶穌說這話,祂的敵人都慚愧了(15-17節)。

主耶穌說了這些話之後,祂的敵人之所以會慚愧,乃因覺得自相矛盾(他們想:人的價值真的不如牲畜嗎?不可能啊!)由此可知,所謂「安息日不可治病」,並沒有聖經根據,而不過是來自拉比的誤導罷了!

《路加福音》十四章1-6節記載:「安息日,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裡去吃飯,他們就窺探祂。在祂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他們卻不言語。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便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裡,不立時拉牠上來呢?』他們不能對答這話。」

依據這段經文可知,所謂「安息日不可治病」,乃來自拉比荒謬的主張,並不是說律法上有這種規定。何以見得?

第一、律法師和法利賽人,都非常熟悉律法上的一切規定。如果律法上真的有「安息日不可治病」之規定,那麼,對於主耶穌所提出的第一個質疑,他們為什麼沒有辦法答覆呢?

第二、主耶穌所提出的第二個質疑,他們也不能應答。為什麼?豈不是因為覺得自相矛盾,才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嗎?

第三、律法若是真的規定「安息日不可治病」,而有人於安息日突然心臟病發作,或中風,或受傷失血過多,該怎麼辦呢?要叫他認命等死嗎?神的惻隱之心何在?

-結論

主耶穌之所以常常故意在安息日醫治病人,並不是為了表示安息日已經廢掉;而是要令以色列人明白,拉比所教導「安息日不可治病」,是沒有律法根據的。


二.要把握機會

1.機會不常有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賽五五6)。

世上的好機會,往往千載難逢。這種機會一旦來臨,若不及時抓住,則必坐失良機,後悔莫及。能相信主耶穌為救主,事奉獨一真神,也是一種好機會;這是神所賜予的,如果不立刻把握它,讓它溜走,它就永遠不回頭啦!


1946年7月,我考上了臺南師範學校,9月入學。到了1947年4月,我就退學了,原因是對於未來的出路和成就規劃很大。我所想的是:畢業後當小學教員,將來最高的成就是當小學校長,這樣我怎麼能滿足呢?

退學後,就在家裡準備重考了。那時候,大姐已經結婚。她對我說,如果要準備重考,可以去住在她的家。她有一個房間,沒有人住。

幾天後我才知道,她和大姐夫的家人正在真耶穌教會慕道,而且非常熱心。她之所以要我住在她的家,就是為了向我傳福音。我是無神論者,除了信自己之外,什麼神都不信,所以與她辯論到底有沒有神這個問題。我所提出的質疑是:「你既然看不見神,怎麼知道有神呢?」她說她聽道不久,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又說教會有傳道人,一定能為我解釋的。

當晚為了與傳道人辯論,我第一次進去真耶穌教會的會堂。我想:如果傳道人輸了,臉色一定很不好看,而我一定很快樂的。結果令我失望的是,傳道人從頭到尾都在閱讀並講解聖經,就算講錯了,我也不曉得錯在哪裡呀。於是我決心每一次的聚會都要參加,並且要認真閱讀聖經。等到明白聖經到底在講什麼的時候,我就能辨別是非,並且可以與傳道人辯論了。

慕道一個月後,大姐和大姐夫的家人都報名要受洗。她問我要不要受洗?我說考慮看看吧。她說:「考慮什麼?參加聚會或讀聖經,沒有人像你這麼認真的了。洗禮的機會每年只有兩次而已,你這一次如果不受洗,你還有機會嗎?」

慕道一個月以來,我親眼看見了幾件神蹟,令我深信不疑確實有神。既然有神,而且這一次如果不受洗,也許真的不再有機會了吧。因此,我就報名受洗了。日期是1947年7月5日。

如今回顧往事,當初我若沒有退學,就不會住在大姐的家。因此,大姐就沒有機會傳福音給我了。因為幾年後,大姐和大姐夫都放棄信仰,全家都不再來教會了。

2.不可耽延

掃羅起初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先知所預言那位將要來的彌賽亞(基督)。因此,肆無忌憚地逼迫信耶穌為救贖主的人。甚至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掃羅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他說:「主啊!祢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什麼」(徒九1-8)。

法利賽人掃羅也許聽過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的見證,但他卻完全不相信。就是在發生上述這件事之前,司提反為主耶穌作見證而殉道的時候,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他還是無動於衷,甚至喜悅他被害(徒七54-60)。因為他是一個極其頑梗的人,絕對不可能將木匠的兒子耶穌與神的兒子基督畫一個等號(林後五16;參:太十三55,二六63-66;約七15)。

然而,《使徒行傳》九章3-8節所記載這件事,卻是他親耳聽見的主耶穌的呼召,並且被天上的強光照著他,使他的眼睛瞎了。至此,才令他不得不信耶穌確實已經從死裡復活,是神的兒子基督了。

接著,主耶穌就在異象中差遣亞拿尼亞去與掃羅接觸,並且按手在掃羅身上,叫他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了(徒九10-17)。於是亞拿尼亞提醒掃羅說:「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二二16)。這就是說,你如今既然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而且蒙主耶穌託付了做外邦人的使徒之任務(徒九15),為什麼還是猶豫不決呢?現在你若不把握這個機會受洗,洗去你的罪,你就永遠與主耶穌的救恩無分啦!

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傳八8)。

當生命要走的時候,沒有人能留住它;甚至連要等到何時才死,也沒有人能掌握。請你牢記在心裡:「棺木要收容的是死人,老少都歡迎。」冷靜想想看:「如果你已經明白,除了耶穌基督之外,沒有救主(徒四12);並且知道,屬於主耶穌的羊只有一群(本會的同靈),羊圈只有一個(本會)。」(約十16)。那麼,你為什麼要耽延,不趁早受洗呢?你今天還活著,明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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