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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是祭司嗎? ◎撰文/吳明真 ◎期數:504期 ◎2019.09號


一.前言

起初,神揀選以利家作祂的祭司,使他燒香,在神壇上獻祭。後來,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祭司,他們在未燒脂油以前,奪取祭肉,使人厭棄給神獻祭,而且又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因此,咒詛就臨到以利家。神藉神人向以利宣布說:日子必到,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必在一日同死。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撒上二31-35)。

神定意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來取代作惡的以利家族。在神的預言中,並沒有明說要立誰為「忠心的祭司」?但在以利死後,撒母耳直接掌理全國的宗教與政治事務,甚至從事獻祭的工作,所以一般人都認為「忠心的祭司」就是撒母耳。以下擬以《聖經》為主要根據,來探討撒母耳是祭司嗎?


二.撒母耳的身分與職分

1.身分──利未人

撒母耳的父親以利加拿,是住在以法蓮山地拉瑪.瑣非的「以法蓮人」(撒上一1)。撒母耳只是住在以法蓮的人,而不是「以法蓮支派的人」。事實上,撒母耳是「利未支派的人」。

根據《歷代志上》所記載的家譜,利未的兒子是革順、哥轄、米拉利。哥轄的兒子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暗蘭的兒子是亞倫、摩西,還有女兒米利暗(代上六1-3)。只有亞倫的子孫方能當祭司,而亞倫是暗蘭的兒子,暗蘭是哥轄的長子。而撒母耳雖然也是哥轄的後裔,其祖先卻是哥轄的次子以斯哈(代上六34、38)。撒母耳是屬於利未支派哥轄族的人,但因為不是亞倫的子孫,所以不能世世代代擔任祭司的聖職(出四十13-15)。

利未人要在神面前專一的服事祂,所以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神是他的產業(申十8-9)。以色列十二支派要照神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部分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給了利未人(書二一3)。撒母耳的祖先拈鬮所得的城,有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出來的(書二一5),所以住在以法蓮的山地,又被稱為「以法蓮人」。

2.職分──先知

在撒母耳出生以前,他的母親哈拿是不能生育的。她曾向神求一個兒子,並且許願說,若禱告蒙神應允,她必定將兒子終身奉獻給神。因此,當撒母耳斷奶後,便被帶到聖殿,終身服事神(撒上一10-28)。

當那些日子,神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因為人不遵守神的話語。但神卻親自呼喚撒母耳,與他說話。撒母耳自小即與神建立密切的關係(撒上三1-18)。撒母耳長大了,神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神立撒母耳為「先知」。當以色列人遠離神,神就不向他們顯現。但神卻在示羅向撒母耳顯現;因為神將自己的話默示撒母耳,撒母耳就把這話傳遍以色列地(撒上三19-21)。

當時的以色列百姓,一方面拜耶和華,一方面又去拜外邦神。撒母耳勸戒他們,要把外邦的神從他們中間除掉,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地事奉祂(撒上七3-4)。所以以色列人能夠維持一神教的信仰,撒母耳先知的功不可沒。

先知除了傳達神的話語,使百姓能正確走在主路上以外,還要為百姓代求(創二十7)。撒母耳是一個會為百姓代禱的先知。例如當非利士人要攻擊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因懼怕非利士人,就求先知不住地為他們呼求神,救他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撒母耳為以色列人呼求神;神就應允他(撒上七7-9)。又如當以色列百姓求立王,為使百姓明白立王的事是在神面前犯大罪了。於是撒母耳求告神,神就在割麥子的時候打雷降雨,眾民便甚懼怕神和撒母耳。後來,百姓要求先知為他們禱告,免得他們死亡。撒母耳答應百姓,他會不停止為百姓禱告(撒上十二16-23)。
王國時期的初期,君王是由神直接揀選。此時,先知要奉差遣去膏立君王。例如神指示撒母耳,要他去膏立掃羅為王(撒上九15-16,十1)。又如後來掃羅厭棄神的命令,神也厭棄他作以色列的王。神就差遣先知撒母耳去耶西的家,膏立大衛為君王(撒上十六13)。

3.職分──士師

撒母耳生於以色列的士師時期與君王時期之間,是最後的一位「士師」(撒上七13)。士師的主要工作有二:(1)拯救百姓脫離敵人的手。當非利士人上來要攻擊以色列人,士師撒母耳為以色列人呼求神;神就應允他。當日,神大發雷聲,驚亂非利士人,他們就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從此,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不敢再入以色列人的境內(撒上七7-14)。(2)審判百姓。士師要以審判官的身分判決民事、宗教上的爭議案件,要按著公平與公義來審判(詩七二2-4)。例如撒母耳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這幾處審判以色列人(撒上七16)。他都是秉公審判,並沒有受過賄賂而矇著眼判決(撒上十二3),因而受到百姓的愛戴。但撒母耳立他兒子作士師,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因此受到百姓的唾棄,他們要求要立一個王治理他們,像列國一樣(撒上八1-3)。


三.為何撒母耳可以從事獻祭的工作?

1.撒母耳的獻祭

在《撒母耳記上》中,並未記載神立撒母耳為祭司,但卻五次記載撒母耳從事獻祭的工作,儼然成為祭司以利的繼承人。第一次,是在米斯巴。因非利士的首領要攻擊以色列人,撒母耳就把一隻吃奶的羊羔獻與神作燔祭,為以色列人呼求神;神就應允他(撒上七9)。第二次,是在邱壇獻祭。撒母耳先祝祭,吃祭物,百姓才能吃(撒上九13)。「祝祭」指祝謝了祭物。第三次,是在吉甲。撒母耳預計下到吉甲,要在那裡獻燔祭和平安祭(撒上十8)。第四次,是在立掃羅為王時。眾百姓就到了吉甲那裡,撒母耳在神面前立掃羅為王,又在神面前獻平安祭(撒上十一15)。第五次,是在膏大衛為王時。神對撒母耳說:我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裡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撒母耳就照神的話去行(撒上十六1-5)。

2.撒母耳獻祭的解釋

撒母耳並非祭司,卻從事獻祭的工作,有關的解釋很多。例如士師時代是信仰的混亂時期,有許多士師參與獻祭的工作(士六26,十一31),而撒母耳是士師,所以也從事獻祭的工作。以下擬用「取代」的觀念來說明撒母耳的獻祭。

《撒母耳記上》的結構,可用「取代」來呈現。第一段,是神立「忠心的祭司」取代「作惡的以利家族」。第二段,是百姓要求立「王」取代「神」。第三段,是神立「大衛王」取代「掃羅王」。所以對於不具「祭司」職分的撒母耳,為何能從事「獻祭」的工作?以下嘗試用「先知」取代「祭司」工作的觀念來說明。

例如摩西是先知(申三四10),他要膏立亞倫和他兒子為祭司(出二九7),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由於「祭司」在就職以後,方能從事獻祭的工作,所以在就職時,先由「先知」來擔任獻祭的工作。在祭司就職典禮上,要獻上公牛作贖罪祭。摩西就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摩西要在神面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裡。要把一切的脂油,都燒在壇上(出二九10-14)。這是「先知」從事「獻祭」工作的實例。

又如當亞哈登基作了以色列王,他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瑪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王上十六29-32)。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先知以利亞告訴亞哈王,要他招聚以色列眾人和巴力的先知都上迦密山。以利亞先知與他們約定,要藉由獻祭,求告神的名,那降火顯應的神,就是神。巴力先知獻祭的時候,他們狂呼亂叫,卻沒有聲音,沒有應允的,也沒有理會的。而以利亞先知獻祭的時候,耶和華降下火來,燒盡燔祭、木柴、石頭、塵土,又燒乾溝裡的水。眾民看見了,就俯伏在地,說:「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王上十八19-39)。所以當時的祭司是在廟裡服事巴力,而不是服事真神。神只好興起以利亞「先知」來取代「祭司」,從事獻祭的工作。

撒母耳並非亞倫的後裔,所以不能擔任「祭司」的職分。但因為祭司以利家族受到神的咒詛,何弗尼、非尼哈、以利相繼死亡以後,神只好興起「先知」撒母耳,使他取代「祭司」,來從事獻祭的工作。並非撒母耳成為「祭司」,只是以「先知」的角色來獻祭。


四.誰是「忠心的祭司」?

大祭司是世襲的,只有亞倫後裔中的長子方有繼承權(出二八41;民三2-3)。在《歷代志上》第六章中記載亞倫的家譜,亞倫有四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因為拿答、亞比戶在西乃的曠野向神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神面前(利十1-2);他們沒有後裔,就由三子「以利亞撒」繼任。以利亞撒生非尼哈,而「撒督」就是以利亞撒、非尼哈的後裔(代上六1-15)。其實《聖經》中記載,只要是亞倫的後裔都有分於大祭司的職分。所以在亞倫的家譜中,有部分的大祭司,不是由三子「以利亞撒」的後裔接任,而是由四子「以他瑪」的後裔接任,其中包括以利、以利的兒子非尼哈(撒上二34)、非尼哈的兒子亞希突(撒上十四3)、亞希突的兒子亞希米勒、亞希米勒的兒子亞比亞他(撒上二二20)。

原本,只要是亞倫的後裔,都有分於大祭司的職分。但在百姓淫亂的事件中,「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將行淫的人殺死,以神的忌邪為心,因此神應許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民二五12-13)。因此一般人認為,只有三子「以利亞撒」後裔中的長子,也就是「撒督」的後裔,方可繼承大祭司的職分。

在掃羅王追殺大衛的期間,大祭司亞希米勒為大衛求問神,又給他食物,並給他殺非利士人歌利亞的刀。掃羅王就殺了亞希米勒的全家,只有一個兒子,名叫亞比亞他,手裡拿著以弗得,逃到大衛那裡(撒上二十二10-20)。後來,大衛立亞比亞他作大祭司(撒上三十7-8)。

亞多尼雅是所羅門同父異母的兄長,他想自立為王,祭司亞比亞他就順從他,幫助他;但祭司撒督卻不願順從他(王上一7-8)。當所羅門當王以後,因為祭司亞比亞他有恩於他的父親大衛,所以就不將亞比亞他殺死,只是革除他大祭司的職分(王上二25-26);另立撒督為大祭司,代替了亞比亞他(王上二35)。這就應驗了神對以利家的咒詛:「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撒上二35)。「忠心的祭司」不是指撒母耳,而是指「撒督」,他是亞倫三子「以利亞撒」的後裔,可以成為大祭司。

自此以後,「以利亞撒」的後裔,也就是「撒督」的子孫,一直在聖殿中擔任大祭司,直到主前587年聖殿被毀之時。因為以色列人走迷路而離開神的時候,撒督的子孫仍看守神的聖所。他們親近神、事奉神,並且侍立在神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神,從未背棄過神(結四四15,四八11)。


五.結論

神是信實的神。祂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永不改變(來十三8)。神既然規定祭司必須由亞倫的後裔擔任,祂就不會改變祭司職任世襲的制度。神也是獎善罰惡的神,惡人或許會得逞一時,但至終一定會被神懲罰,興起義人來「取代」惡人。就如同以利的兒子作惡,以致獻祭的工作,被先知撒母耳「取代」;祭司的職分被「忠心的祭司」撒督「取代」。

對於合神心意的義人,神會與他同在,並保護和指引他。倘若在服事的道路上,我們不願被神棄絕,不想被人「取代」,我們就要順服和遵行神的誡命,成為忠心的僕人,就能得到神的喜悅和祝福。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臺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詹正義,《撒母耳記》,香港:天道書樓,2001。
3.黃嘉樑、梁國權、雷建華,《舊約先知書要領》,香港:基道出版社,2007。
4.吳健暉,〈王權的旁落.神權的重拾〉,華人神學園地,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查詢日期:2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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