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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討好人?討好神?──談福音傳給外邦人 ◎撰文/林永基 ◎期數:495期 ◎2018.12號


保羅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難道討人的喜歡,就不是基督的僕人嗎?這要從這節經文的上文了解,保羅指責加拉太教會信徒:「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6-9)。

保羅嚴厲警告加拉太信徒,若去隨從別的福音,將與救恩無分,會被咒詛的。這時保羅表明了真理的立場,絕不妥協。所以他說,我若仍舊討加拉太信徒的喜歡,不敢警告他們,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一.「討好人」與「討好神」都要建立在真理的原則上

「討好人」與「討好神」若是符合真理,都是對的,是好的事。反之,若不符合真理,都是不對的,是壞的事。


1.「討好神」就是討神的喜歡,是照神的旨意而行,這是好的

主的旨意絕對無誤,祂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所以討神喜歡的人,就是行主所行的事,經常與主同行,這就是智慧人。

約瑟一生與神同行,討主喜悅;當他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三九7-9)。約瑟為討神的喜歡,逃避淫行,結果被陷害而下入監牢。

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創三九21-23)。

可見討神喜悅的人,常得神的同在而蒙恩。


2.「討好人」,只要合於真理,這也是神所喜歡

路得是摩押人,他因著認識神,捨不得守寡的婆婆拿俄米孤身一人回鄉,他堅持要負起照顧婆婆的餘生,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得一16-17)。家鄉的眾人對拿俄米說:「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得四15)。「討好人」只要合於真理,不但神喜歡,也討人的喜歡。


3.若是討好人不合於真理,就是中了詭計

主耶穌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討好主耶穌,就拉著祂,勸祂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祢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1-23)。

可見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就是不合神的旨意,往往是中了魔鬼的計謀。。



二.把福音傳給外邦人是「討好人?討好神?」


1.為什麼猶太人討好神,反而得罪神?

使徒時代主的救恩先臨到猶太人,應許的聖靈初次降臨在耶路撒冷,許多從各僑居地歸回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都經歷五旬節聖靈降臨的奇妙恩典。

但是仍有許多猶太人不明白主耶穌就是舊約所稱的耶和華。主耶穌曾對當代的猶太人這樣的自我介紹,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3-24)。

主耶穌說祂與父原為一,就是獨一真神,就是天父(約十30),是祂成了肉身來到世上。這與神對摩西自我介紹時所說「我是自有永有的」一致(出三14)。可是猶太人不明白這麼重要的道理,以為耶穌僭越神,就把祂釘了十字架。

猶太人更不明白道成肉身的主,完成了救恩之後,就成全了舊約的律法,並且聖殿敬拜的禮儀都被主所成全了(來九22-26);主耶穌說:「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約四24)。在使徒時代,不必再築壇獻祭為人贖罪,而是透過洗禮,藉著主的寶血就能潔淨人的罪,人人都能領受應許的聖靈,因為聖靈讓人明白一切的真理。

可惜猶太人不明白真理,只注重律法上的條例,忽略了律法的精意。例如,他們以為要信主必須要受割禮,不受割禮是得罪神的事。

其實舊約受割禮的用意,是提醒選民要分別為聖,但事實上,從猶太人歷史看來,他們並沒有因行割禮而分別為聖;也就是他們行不出律法的要求,見證了人靠律法是行不出義來,所以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可見強調信主的人要受割禮,他們以為討好神,反而是得罪神了。


2.為什麼使徒討好外邦人,反而得神的喜歡?

猶太人自認為他們是神的唯一選民,只有他們是蒙恩的民族,非猶太血統的人要成為他們的一份子,必須要接受割禮,才能與救恩有分。

猶太人就用這樣的傳統,建立起與外族有所分隔的記號,與外邦人一起吃飯是不行的,碰觸到他們飲食器具就是不潔淨的。

神要讓猶太人打破這傳統錯誤的觀念,證明外邦人信主時,不必受割禮,神就以下列的方式顯明祂的旨意:

(1)神以異象啟示彼得要接納外邦人(徒十5-33)。神讓彼得在禱告時,看見天開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縋在地上,裡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有聲音向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吃!」彼得卻說:「主啊,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

彼得還思想那異象的時候,聖靈向他說:「有三個人來找你。起來,下去,和他們同往,不要疑惑!因為是我差他們來的。」

當彼得一見到哥尼流,哥尼流就迎接他。俯伏在他腳前拜他。彼得卻拉他說:「你起來,我也是人。」彼得接著說:「你們知道,猶太人和別國的人親近來往,本是不合例的,但神已經指示我,無論甚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

(2)彼得見證神不偏待人(徒十34-43)。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

(3)聖靈見證了外邦人是配得揀選(徒十44-48)。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看見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聽見他們說方言,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

(4)巴拿巴和保羅見證神的救恩不需要靠行割禮才能發生功效。神藉巴拿巴和保羅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證明了他們所傳的道是有神的同在,並且也見證神喜悅外邦人信主(徒十三12、43、46-47,十四1、21)。

(5)耶路撒冷會議的裁決(徒十五13-21)。確認彼得接納外邦人信主,是出於神的啟示,也與眾先知的的預言,如以賽亞(賽四五18-25)和阿摩司(摩九11-12)不謀而合。

耶路撒冷會議的決定,代表了使徒、長老和教會的共同意見;而這種一致的態度,其祕訣在於聖靈的同在,他們的說詞充滿尊榮,即「聖靈和我們定意」。由以上的說明,得知使徒是照神的旨意討好外邦人,接納他們信主,反而得神的喜歡。



三.把福音傳給外邦人,是要得人的心,也是要得神的心

雅各特別引用《阿摩司書》第九章11-12節,預告:1.基督重建神的教會(徒十五16)。2.列國的外邦人因信歸主名下(徒十五17-18),就是凡稱為主名下的外邦人。「外邦人」原文是「列國」,在以色列的全家得救之前,會有歸於主名下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一同尋求主,這是神的旨意,是神所喜悅。


1.外邦人得救是神救贖計畫中的大事

以賽亞先知預言:「現在祂說:祢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祢作外邦人的光,叫祢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賽四九6)。這是神指著基督說的,在祂成全十架救恩之後,外邦人得救是神救贖計畫中的大事。

為什麼以色列餘民的歸回只算是神救贖計畫中的一小部分?因為敬虔的餘民原本是神國復興的核心,但是以色列民沒有扮演好福音傳人這樣的角色,神才興起了彌賽亞成為福音的重要傳人,負有作外邦人之光的重大任務;當外邦人的得救人數滿足後,雅各眾支派始歸誠蒙恩。

由此可見,在神的整個計畫中,雅各眾支派的復興,的確是「尚為小事」。今日真教會在神的計畫中,繼續了使徒時代的任務,扮演了福音傳人非常重要的角色,我們當珍惜這樣的身分。


2.哪裡是外邦?誰是外邦人?

耶穌時代的耶路撒冷,街道上應該有許多外國人,說不定比臺灣的街道上更容易見到外國人,這是因殖民的關係、羅馬的移民政策和歷代以來的戰爭所導致。

對耶穌時代的猶太人來說,身處外族人混居的社會中,為了重新建國,分別為聖的觀念超乎過往,律法師制定許多條文和規矩,反而又一次將百姓帶離神的面前。

猶太人觀念中的外邦人,指的是非猶太人;而我們今天教會中所說的外邦人,卻是指著非本會信仰的其他人。其實除了這種稱呼以外,我們的社會中,有很多外籍人士,很多是外籍移工,他們同時具備外國人身分,還沒有接觸到救恩的雙重角色,他們就在我們身邊,我們是否認識他們?是否可以幫助他們,不僅使他們靈命得到救恩,同時以愛心善待他們(太二五31-46)。



結語

「把福音傳給外邦人」是神救贖經綸中的重大計畫,在這件事上,我們一定要討神的喜歡。但是魔鬼經常試圖破壞神的計畫,在使徒時代以「割禮之爭」分化教會,幸好神藉著先知的預言,又藉著異象、神蹟,化解了傳統禮儀之爭。

今日魔鬼在教會中仍然有混亂真理的跡象,我們在真理的教導與辨證上要更加的用心,各地教會要定時舉辦「聖經釋疑」的課程,讓信徒明白真理,然後堅守主的道,才能正確地傳揚得救的福音,得神喜悅。

至於其他各教派的信徒中不乏虔誠之人,我們應承接主的託付,負起更正的責任,如同保羅在宣道的旅途中,都先向猶太人傳講基督的救恩,更正他們信仰上的錯誤。求主帶領教會的聖職人員,主動積極策劃與各教派交流,讓他們因為認識得救的道理,同得神的救恩,這樣才能討神的喜歡。

對於未信主的外邦人,當效法保羅傳福音的精神,他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4)。我們要盡己之能去傳福音,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四2)。同時,也要不斷確實反省每年傳福音的工作是否有果效?若是不能多結果子,就是白得神的恩典,不但得不到神的喜悅,恐怕最後反被神棄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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