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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一) ◎撰文/謝順道 ◎期數:492期 ◎2018.09號

我們所聽見、所知道的,也是我們的祖宗告訴我們的。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要將耶和華的美德和祂的能力,並祂奇妙的作為,述說給後代聽。因為祂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設律法;是祂吩咐我們祖宗要傳給子孫的,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好叫他們仰望神,不忘記神的作為,惟要守祂的命令」(詩七八3-7)。

以色列國之所以能成為神所治理的國度(詩一一四2),並且以事奉獨一真神為國教,謹守、遵行神的誡命(出二十3-17;約壹五3),乃因歷代以來,他們都極其重視宗教教育,將祖宗的信仰一直傳承,而未曾中斷的緣故。茲簡要敘述其中幾個代表人物,藉以供為我們效法的榜樣。



一.信仰的傳承


1.摩西的神

當神選召摩西,要差遣他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時候,對他說:「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10)。這就是說,從現在開始,我要做你的神,正如我是你父親的神,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一般。

只因這個任務非常重大,所以摩西一再地推辭。最後,神使摩西的杖變成神的杖,能行神蹟;並且賜給他和哥哥亞倫口才,使他們知道該如何將神的吩咐傳達給以色列人。至此,摩西只好接受神的差遣,回到埃及去見法老了(出三11,四1-20)。但法老卻硬心,不准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因此,摩西舉起神的杖,一連行了十件神蹟,叫埃及全地不斷地遭遇災禍;尤其是發生第十個災禍的時候,埃及人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在一夜之間都滅絕,令法老極其恐懼,便催促摩西即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了(出四21,七20-十二33)。

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在曠野漂泊四十年,遭受各種磨練(申八2-3、16)。四十年後,摩西一再地叮嚀以色列人,務必謹守、遵行神的誡命。若然,神必賜福給你們,使你們終身生活舒適;反之,你們若干犯神的誡命,去事奉別的神,則必滅亡(申八19-20)。這就是說,耶和華不但是我的神,也要成為你們的神!
摩西120歲的時候,眼目竟然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而且精力充沛,可以登尼波山,上了那與耶利哥相對的毘斯迦山頂,眺望迦南全地。於是完成了神所託付的使命,就死在那裡。之後,要帶領以色列人渡過約但河,佔領迦南地為永遠的產業,實現神的應許之任務的接棒人,便是約書亞(申三四1-9)。


2.亞伯拉罕的神

大約公元前2,100年,亞伯蘭75歲的時候,神吩咐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移居到迦南地去。神向他應許:「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創十二1-4)。從那時候起,神就成為亞伯拉罕的神了。

亞伯拉罕原先叫亞伯蘭Abram,意思是崇高的父(創十一26)。99歲的時候,神將他改名叫亞伯拉罕Abraham,意思是多國的父(創十七1、5)。亞伯拉罕的信仰具有三項與眾不同的特色:其一是,信心單純;其二是,凡事讓步;其三是,惟命是從。簡要敘述如下:

信心單純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來十一8)。神要亞伯拉罕去的地方,生活環境如何?民情如何?他全然不知道。但他卻相信只要神同在,任何困難都可以解決,任何禍患都能化險為夷,就坦然無懼地出去了。這就是《希伯來書》所詮釋的信心之定義:「那麼,信心是什麼呢?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現代中文譯本》:十一1)。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四19-22)。

「將近百歲的時候」:即99歲的時候(創十七1)。「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年紀老邁、身體虛弱,雖生猶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撒拉的月經已經斷絕(創十八11)。就亞伯拉罕夫妻的生理狀態而言,撒拉是不可能懷孕的;但亞伯拉罕所事奉的神是全能的神,絕對沒有難成的事(創十七1,十八14)。「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亞伯拉罕信心的對象是神,具有無限的能力,能使不可能的事變成可能,所以他的信心永遠不會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信心的路程好像要前往陌生的地方去,全程多遠?不知道。路好走不好走?也不知道。但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有沒有走錯路。因為如果沒有走錯路,則越走必越接近目的地,而不可能越走離目的地越遠吧!亞伯拉罕的神是全能的神,也是信實的神;在信仰之路上,他並沒有走錯。因此,他的信心日益堅固,而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祂必做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亞伯拉罕因為對神有這種單純的信心,而且能堅持到底,所以蒙神喜悅,被算為義,值得我們效法。

凡事讓步

「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創十三7-11)。

亞伯蘭是羅得的伯父,而且在兄弟哈蘭離世之後,一直照顧著羅得(創十一26-28,十二4-5,十三1)。所以照理說,亞伯蘭應該可以先選擇滋潤的土地,但他卻把這個優先權讓給了羅得,而不與他計較。與此迥異的是,不知禮讓的羅得,竟然選擇了約但河的全平原,是滋潤、非常適合放牧牛羊之地。

「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創十三14-17)。

這段經文的重點是,亞伯蘭將選擇土地的優先權讓給了羅得,致使吃了眼前虧。但亞伯蘭的神是公義的神,所以應許將迦南全地都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直到永遠;不但如此,神又應許,要使他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惟命是從
《創世記》二十二章記載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對他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1-2)。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試驗他愛神,愛到什麼程度?「你的兒子,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亞伯拉罕愛神的程度,比愛獨生的兒子更深嗎?「你帶著……,你所愛的以撒……,把他獻為燔祭」:「神啊!我活到100歲才得到這個獨生的兒子,比我的生命更寶貴的兒子。如今祢竟然要我把他當作祭牲獻給祢!我寧願替他捨命啊!」亞伯拉罕並沒有這樣說。聖經所記載的是,亞伯拉罕順從神的吩咐,帶著兩個僕人和他的兒子以撒,以及燔祭的柴,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了(3節)。

將到獻祭的地方之時,以撒問:「父親哪!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做燔祭的羊羔」(7-8節)。亞伯拉罕雖然說得這麼輕鬆,但心靈上是多麼傷痛啊!

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就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然後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神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9-12節)。

「亞伯拉罕就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然後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這段經文描述,亞伯拉罕絕對順服神的吩咐,忍痛要將他所愛獨生的兒子當作祭牲獻給神。依據《新舊約全書》的記錄,亞伯拉罕愛神如此深厚,是絕無僅有的。

神非常滿意地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說,實實在在敬畏神的人,必絕對順服神的吩咐;而凡事順服神,乃是真心愛神的具體表現(約十四15、21;約壹五3)。神給予亞伯拉罕的試驗(創二二1),可以說是史無前例的試驗;結果,亞伯拉罕及格了,而且成績超群絕倫!

希伯來民族向來都以擁有亞伯拉罕的子孫之身分為榮耀。例如在主耶穌與猶太人交談的過程中,猶太人接連兩次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約八33、39)。《希伯來書》的作者說:「摩西因著信,長大了(信仰成熟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十一24)。這就是說,法老女兒之子的身分固然很尊貴,但亞伯拉罕之子孫的身分卻更尊貴。保羅也說:「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林後十一22)。


3.以撒的神

以撒的信仰具有三項難能可貴的美德:其一是,忠誠敬畏神;其二是,孝順父親;其三是,凡事包容。茲將這些美德,簡要敘述如下:
「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創二二9)。這時候以撒才知道:「原來我就是燔祭的羊羔啊!」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創二二10)。「父親哪!我為什麼突然變成燔祭的羊羔呢?」以撒若這樣問,亞伯拉罕的內心豈不是會更傷痛嗎?但以撒是沉默的。他心裡所想的可能是:「父親的神,也是我的神,我就成全他吧!」若是如此,沉默豈不是比千言萬語更有意義嗎?

這個令人感動的畫面告訴我們說,亞伯拉罕的神已經成為以撒的神!不但如此,以撒「忠誠敬畏神」和「孝順父親」的兩項美德,在這裡都同時顯露無遺了。以忠誠敬畏神而言,他甘心樂意地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他的神,乃是神所喜悅、最寶貴的奉獻;也是盡心、盡性、盡意愛神的具體表現(太二二37-38)。就孝順父親來說,為了成全父親聽從神的吩咐之意願,他甘願捨命,乃是至孝的典型。

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創二六19-22)。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創二六24)。

「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創二六26-31)。

《創世記》二十六章19-31節所記載這些故事,給予我們下列三個教訓:

第一,以撒若要與迦南地的原住民打仗,必戰勝,而無需一再地忍辱。因為在亞伯拉罕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有三百一十八人,蒙神幫助,曾有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之戰績(創十四14-20)。以撒繼承了亞伯拉罕的產業之時,這些精練的壯丁必包括在內。雖然壯丁會衰老,卻可以繼續不斷地訓練年輕力壯的新壯丁。但以撒卻採取了以柔克剛的策略,一再地包容。因為他知道藉著戰爭所獲得的勝利,並不是真實的勝利,而且不是永遠的勝利。唯有凡事包容,化敵為友,才是真實而永遠的勝利。

第二,當夜神向以撒顯現,叫他不要懼怕,因為神與他同在,必保護他,並且對他應許,要賜福給他,使他的後裔繁多。顯然,對於以撒所採取「以柔克剛」的策略,神非常喜悅。因為聖經說:「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1)。

第三,以撒的僕人第三次挖了一口井的時候,基拉耳的牧人就不再來為這井爭競了。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意思是寬闊。這件事提醒我們:一個凡事包容的人,因為能化敵為友,所以前面的路必越來越寬闊;反之,一個凡事斤斤計較的人,則連親戚和朋友都必反目成仇,致使前面的路便越來越狹窄了。


(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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