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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孝敬父母、尊榮父母 ◎撰文/圭魚 ◎期數:491期 ◎2018.08號

中華民族是一個講求孝道的族群,因此五千年的歷史文化中有「百善孝為先」的傳統觀念,許多赫赫有名的忠臣都出自孝子之門,這種重視孝道的精神與傳統,除了有記念及回報父母養育之恩的意義外,也有飲水思源的勸善效果。

真神藉著摩西所頒布的十條誡命,前面四條是關乎人對神,後面六條則是關乎人與人。有關人與人的誡命中,第一條就談到要孝敬父母,口氣不但是命令式的,而且還帶有應許的祝福:「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

保羅是神特別揀選的使徒,他在新約的書信裡對這條誡命的詮釋也有異曲同工之妙,更視為理所當然:「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1-3)。

看起來非常有意思,為何神與人的看法一致,都極度重視孝道呢?我相信那是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神一樣的性情,都非常重視孝道;另外,神創造人類後,所設立的第一個社會制度就是「婚姻制度」,祂除了希望我們婚姻能夠美滿外,更希望能夠善盡孝道。如此,家庭才能和諧、快樂,社會也必能祥和安定。唯一不同的是,聖經中的孝道觀建立在「以神為本」,而中華民族的孝道觀則是建立在「以人為本」。

身為基督徒,我們可以從下面幾個方向來探討,怎麼做才算是孝順父母,聖經又是如何教導我們的:

一.感謝父母


沒有父母,就沒有我們,所以父母的生育及撫養的恩情,我們絕對不能忘記,聖經也教導我們要報答父母的生養之恩:「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提前五4)。我們幾千年來也有此訓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父母親一輩子最掛心的是子女的健康,所以會不斷的提醒與叮嚀,希望他們有規律的生活、注意日常的飲食習慣,並遠離抽菸、飲酒、吸毒等不良習慣。為人子女,懂得好好保護自己,也是一種對父母的感謝與回饋。

聖經說我們的身體就是神的殿,是神用重價贖來的,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神。首先,我們需盡本分照顧好自己,其次,才能照顧好家庭、子女、父母……,進一步才能在教會服事。這樣不但能榮耀神,也是報答父母的方法之一,因為我們的生命是神藉著父母給我們的。

二.奉養父母


現今的社會新聞,常聽到父母遭子女遺棄的事件,有些個案的家庭經濟並不差,但卻棄養父母;還有一些個案是在分完遺產後,就拋棄父母、不願意奉養他們。這些相當負面的報導,總讓人不勝唏噓!想想,一個連生他、養他的父母,他都敢不奉養,甚至還遺棄,這種人會真心對待朋友嗎?再者,你還敢跟他交朋友嗎?

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前,把祂肉身的母親馬利亞託給約翰代為奉養,親自示範奉養父母是兒女的責任(約十九25-27)。這是神的誡命,也是人當盡的本分,除了強調基督教是一個重視孝道的宗教外,也間接澄清了許多人長久以來的誤解。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得四15)

拿俄米的先生和兒子相繼死亡後,路得願意留下來照顧年邁、孤苦無依的婆婆,這是聖經中一則非常感人的事蹟。在那個男尊女卑的年代,一個年輕寡婦陪著一個年長的寡婦,在毫無家產及特殊謀生技能的情況下,要生存下去是非常困難的。等她們回到伯利恆,路得便到波阿斯的田裡撿拾麥穗,以微薄的收入來奉養婆婆拿俄米,心甘情願的盡孝道。
路得的孝行,不但獲得鄰里的稱頌與讚美,也傳到波阿斯的耳中,在神奇妙的帶領與祝福下,大財主波阿斯娶路得,並生下了俄備得,他所生的這個兒子不但是大衛的祖父,路得還被列在耶穌的族譜裡,這是何等的蒙福與榮耀。難怪親朋好友對拿俄米說,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可見奉養父母是神所看重的美德,而且是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身為基督徒,我們一定要盡力供給父母親在世時的需要,善盡兒女奉養的責任,必能蒙神祝福。

三.尊敬父母


時下一些年輕人跟父母講話的口氣和對待父母的態度,實在令人不敢苟同,甚至匪夷所思!雖然時代一直在進步和改變,但不管大環境怎麼變、如何變,唯一不該變的是對父母要有「尊敬、尊重」的心,這種觀念應該具有普世價值、普遍被認同的道理,也是聖經裡永遠不會改變的真理: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箴三十17)。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箴二十20)。

「戲笑、咒罵」都表示對父母的不尊敬,這樣對待父母的人,咒詛也是相當的可怕;行這事的人,神不但咒詛他們一生前途將黯淡無光、永遠無法翻身,而且會不得好死,結局是何等的悽慘。其實我們常在有意無意間對父母顯出不好的口氣與態度,雖不至於達到戲笑或咒罵的程度,但確實值得檢討、改進。神看重的是我們的內心,因此要真誠的尊敬父母。

四.聽從父母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六1)。

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當然要孝順、聽從父母,但聖經中卻又特別強調要在「主裡」聽從,意思是說,父母所教導我們的,若符合聖經的真理我們才能聽從,如果違背聖經真理,就不能照做,這樣才不會變成愚孝,也才不會得罪天上的神。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一8)。

大衛的三個哥哥跟隨掃羅出征。有一天,他的父親要他拿一伊法烘了的穗子和十個餅,趕快送到營裡去,交給哥哥。大衛早晨起來,就照著他父親所吩咐的話,帶著食物去了,並跑到戰場,問他哥哥們安(撒上十七13-22)。

大衛當時不因路途遙遠,或害怕路上遭遇危險,願意聽從父親的話,並且靠著神的幫助,將食物順利地交給哥哥。也因此有機會,將向永生神的軍隊罵陣的哥利亞擊斃。

還有亞撒王,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除掉外邦神的壇和邱壇,打碎柱像,砍下木偶,並吩咐猶大人尋求神,遵行神的律法和誡命。即便他的祖母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他仍然憑著信心,砍下這些偶像、搗得粉碎,拿去汲淪溪邊燒掉,並且貶了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分。成了在主裡聽從父母的好典範(代下十四-十五章)。

當然,不是所有父母都是基督徒,也不是所有基督徒的父母都能正確的教育小孩。雖然他們管教兒女的出發點絕大部分是好的,但畢竟都是人,難免犯錯,在這種情形下,要以委婉的口氣跟他們解釋、溝通,有需要時,更要勇敢的指出他們錯誤,並予以勸戒,避免自己的父母陷入罪中得罪神,這點也是相當重要的。

五.榮耀父母


曾子曰:「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在中國人的觀念裡,供養父母日常生活的一切所需,還僅屬於「肉體」層面,讓父母不要為吃穿憂慮煩惱,是最基本的孝道而已;更重的是「精神」層面,總要和顏悅色的對待他們。在為人處事上,做子女的都要規規矩矩、善盡本分,留下好名聲,並把工作上的成就與父母分享,讓父母以你為榮、以你為傲。這種在精神上讓父母得到榮耀與滿足,才是孝道的較高境界,聖經裡也有同樣的記載: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二三25)。

有些人以為只要能供應父母肉體上的需求就好,對父母的話卻毫不在乎,甚至輕視或咒罵,認為父母跟不上時代、老古板……,這些都是不應該的。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在聖殿為非做歹,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又不聽父親以利的勸告,不但無法使生他的父母歡喜、快樂,還讓以利被人瞧不起、蒙羞,最後全家都遭到耶和華真神的咒詛,值得身為子女的警惕。

父母總是把最好的東西留給子女,而做子女盡孝道最好的方式,就是把人生最有價值的東西介紹給他們。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如果父母未信主,無論傳講的過程多麼辛苦、困難,一定要把福音介紹給父母,帶他們來信主、認識神,讓他們得到這至好的福分與恩典,這才是孝道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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