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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以撒 ◎撰文/田輝煌 ◎期數:488期 ◎2018.05號

引言
《創世記》二十二章1至19節的經文,詳載了亞伯拉罕獻獨子以撒的事蹟。以撒是神向亞伯拉罕應許所生的兒子,「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創十七19、21)。當時亞伯拉罕和妻子撒拉年紀已老邁,且撒拉的月經已斷絕(創十八11),可說是無指望得有任何子女的人了。但神卻對亞伯拉罕說:「在神豈有難成的事嗎?」(創十八14),結果神就按著先前所說的話眷顧撒拉,使她懷孕生下兒子以撒(意思是喜笑)。

此應許的應驗,距亞伯拉罕初離開哈蘭的時候,已過了25年的光景。因為當時亞伯拉罕年75歲(創十二1-5),如今得子正好是一百歲。雖然經過這麼長的時間,但全能信實的真神,就按祂所說的時候,成全了美好的賜福和喜樂的見證。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是神要試驗(考驗)他是否愛神更多?便吩咐他要帶著所愛的獨子以撒,前往摩利亞地的山上,將以撒獻為燔祭(創二二1-2)。這是一個極大的信仰考驗,也是讓人陷入天人交戰的困境和抉擇啊!甚至會叫人產生疑惑──為何賞賜給我孩子,如今又要取走他的生命呢?想必心中的激動與不捨,是一般人難以承受和言語的。

此事蹟讓我們看到人生面臨交戰的歷程裡,亞伯拉罕終究通過考驗了,並得著神的稱讚和肯定:「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二二12)。在百般試驗的生活中,我們當如何面對和處理所因應的任何事,是一個重要的信仰課題,因為要能得到神的驗中、喜悅和賜福,端視我們對神是否有忠誠的認識與十足的信靠。故從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蹟裡,提出幾點分享,同時作為我們效法的榜樣。

一.完全的順服
根據《創世記》十一章27至32節的經文,記載他拉帶著兒子亞伯蘭(即亞伯拉罕)與媳婦撒萊(即撒拉),及孫子羅得(即哈蘭的兒子)等家人,離開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他拉活了205歲就死在哈蘭。後來神向亞伯蘭顯現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創十二1),神應許必賜福與他。亞伯蘭順命照著神的吩咐,帶著家人與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及所得的人口,皆帶往迦南地去了(創十二4-5)。我們看到亞伯拉罕聽命於神的吩咐,毫無其他的想法,完全順服神的指示而行動。

如今神要試驗亞伯拉罕,要他帶著獨生愛子以撒前往神所指定的山上去,並將以撒獻為燔祭給神(創二二1-2)。當他聽到神的吩咐,沒有任何的推託、質疑,或反問之詞,只是一心一意地順從。生活中,我們當如何效法亞伯拉罕,對神有順服的心志呢?

1.存心備妥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好驢子並帶著兩個僕人和兒子以撒,及劈好要燔祭的柴,就起身前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創二二3)。亞伯拉罕作這件事,並無大事喧嚷,反倒是安靜以對,只有少數人參與,為的是要把事情處理得好,免得節外生枝。至於獻燔祭的柴,亦事先劈好備妥,以免阻礙獻祭的工作。誠如保羅所言:「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神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

經文中並未提及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是否有參與這件事,而主事者亞伯拉罕是否有甚麼樣的考量,便不得而知了。但整件事情的準備和進行,是沒有任何牽掛與阻擋的。如此用心,是需要深思熟慮才得辦成的,否則易造成事倍功半的憾事,也看得出亞伯拉罕是個有智慧且心思縝密的人。

2.堅定信念
他們四人走到第三天,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要獻祭的地方,便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創二二4-5)。他們將要接近目的地的時候,便將僕人和驢留在山下,只要童子以撒與他一同前往即可。說實在的,僕人若隨行至現場,看到主人要殺愛子獻作燔祭,是否能順利完成、會不會有變數,這都是不可預知的情境,主人自己也拿不準。但亞伯拉罕照神吩咐獻祭,有堅定的信念和立場。誠如保羅勸勉說:「只要你們在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西一23)。因此選擇正確的信仰,就要忍耐持守到底(太二四13)。

他們走三天的路程,是一種體力和耐力的考驗,更是把持信念的考驗。在這段歷程中,無論是肉體和心靈,皆倍感莫大的壓力與勞苦愁煩。稍有異樣的心思意念,便會動搖原有的目標和信念,而無法成就美事。然而亞伯拉罕卻能排除這樣的包袱與困擾,其目的是要達成神所吩咐的獻祭事宜。

3.二人同行
當亞伯拉罕把僕人和驢留下之後,便將燔祭的柴放在兒子以撒身上,他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前往(創二二6)。這兩位都與獻祭事宜有關的人,兒子以撒知道揹的柴是為獻祭用,而亞伯拉罕深知手裡的刀與火,是用來殺兒子和燒柴用的。於情於理應有萬分不捨的心境,畢竟這也算是殘酷的事實,就連兒子以撒都問父親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創二二7)。對於兒子以撒的疑問,父親亞伯拉罕教導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繼續往前走(創二二8)。

文中出現兩次「二人同行」的字眼,在意義和程度上應有所分別的。前者關注的焦點是二人同行前往獻祭,而後者則是二人眼光交集在「神必預備燔祭的羊羔」的事情上。此時二人同行,是一種同心共識的表現,更是仰望神憐憫作為的信仰生活,即交託主的生活(詩三七5)。

從上述的要點裡,我們不難發現亞伯拉罕是一位完全順服神的人,一心一意的聽從神,為要得著神的應許與賜福。後來神在西乃之約曉諭以色列百姓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十九5)。

二.相信神
根據《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來十一8);亦說:「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來十一9);又說:「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來十一11);甚又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來十一17)。可見,亞伯拉罕除了完全的順服,更是憑著信心完全的相信神。

為何如此說呢?就以獻獨生愛子以撒的事蹟而言,他深信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十一19)。使徒保羅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他總是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而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並且滿心的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四20-22)。事實上,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然而亞伯拉罕在這信上,得著了美好的證據。因此來到神面前的人,必須信有神,始得神的喜悅和賞賜及同在。

三.忍受試驗
當他們來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時,亞伯拉罕便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且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創二二9-10)。以常人而言,這每一個動作似乎是那麼地無情,如此親手來處理兒子,殊不知心裡是多煎熬和難受啊!但就宗教信仰的立場而言,能忍受經歷試煉的生活,是信仰成長和體驗神恩典的見證。

在亞伯拉罕準備執行獻祭的緊要關頭時,神慈愛憐憫的聲音,藉著祂的使者忽然從天上臨到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二二12)。此時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發現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他就取了那隻公羊來,代替他的兒子以撒獻為燔祭。這真令人有一種「致死地而後生」的感動和歡呼讚美!無限地感謝神恩典的作為,因為是意想不到的結果啊!

想一想,從「神必預備燔祭的羊羔」開始,到「神安排一隻公羊代替兒子獻祭」的這段歷程,須忍受極重的熬煉,而亞伯拉罕通過了此操練。就整個事件而言,這對父子在跟隨神的信仰道路上,得著了極大的造就,和「真知道」神的人生經驗。誠如《箴言》三章6節所言:「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意即承認、相信)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的確是如此,雅各長老勉勵說:「你們落在百般的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而毫無缺欠」(雅一2-4)。

誠然感謝主,我們所敬拜的獨一真神耶穌基督,是信實的神。當我們在受試驗(試探)的時候,祂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為何我們有如此的信賴呢?如使徒保羅所勸勉的,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因信得進入神的恩典中,並且歡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1-5)。

四.成就神的美意
亞伯拉罕通過了神的試驗之後,便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意即神必預備)。直到如今,人還說在神的山上必有預備(創二二14)。那時,神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二二15-18)。

從本段經文我們得知一件事實,就是亞伯拉罕凡事「聽從神的話」(創二二18),故在試驗的過程中,能如履薄冰般地謹慎行事,並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和話語中,且仰望神的憐憫直到永遠。因此耶和華以勒的恩典記號,是最寶貴的信仰見證。這提醒我們,神是全能的主、是慈愛憐憫的主、是誠實公義的主、是拯救人的主,和賜人福氣恩典的主。

亞伯拉罕在試驗中的信仰表現,成就了神的美意,而得著了神的喜悅和肯定,知道他是尊神為聖、為大,及盼望蒙福的子民。如今我們亦當效法亞伯拉罕的典範,恐懼戰兢地作成得救的工夫。因為我們能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

結語
藉著亞伯拉罕獻愛子以撒的事蹟,我們深知選民與祂的關係是緊密相連的,是要完全歸屬於祂,遵行祂一切命令的,必能蒙神的保守與眷顧。雅各長老於《雅各書》一章12節也如此勸勉:「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既有這等應許和賜福的恩典,我們大家應共同努力追求此永生的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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