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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情我願,談界線 ◎撰文/佳禾 ◎期數:480期 ◎2017.09號

聖經上有一句話:「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但鄰舍來到,就察出實情」(箴十八17)。這句話點出人際關係裡面一個重要的竅門,提醒我們應該避免先入為主的影響,因為事實有時候並不像表面那樣簡單或動人,需要多花時間去觀察了解,否則容易誤解,造成不必要的紛擾。

都說「你好,我也好」,這樣的和諧氣氛豈不快哉?既利於他人,自己也感到愉悅。然而對方如果別有用心,不想讓我們知道太多,刻意隱瞞,或者編造假象,到頭來真心換絕情,接踵而來是生氣不解,哀怨難消;輕者形同陌路,重者人財兩失,留下的只有撒落一地的玻璃心,萬一收拾不來,變成行屍走肉,抑鬱而終,真不是一個嘔字能夠形容。

這樣說來,是不是所有口頭的表白與承諾都不能算數,全部都要錄音錄影,加上文書公證,免得大家日後反悔,翻臉不認人?這麼一來,想當然是一件又累又痛苦的事。累還是小事,痛苦的是無人可以信任,自己同樣得不到別人的信任。成天疑神疑鬼,坐立難安,隨時備妥防衛與反擊的武器,等於將自己關進猜忌的牢籠中,與世隔絕。

原來人是一種奇怪又矛盾的動物,人生僅僅數十寒暑,卻發明無限大的符號∞,這反映出對完美的想像和追求。在追求想像美好境界時,可以忽略自己是有限的。「想像」帶人飛過任何障礙,甚至以身殉其理想而不悔,它的作用與我們信仰中的「信心」差可比擬,不同之處只在於界線的問題。簡單的說,從神來的信心,有真理作根基,有確切的界線與保障;想像是根據自己的經驗,加上許多未經實證的口號,例如「要拚才會贏」,當形勢比人強的時候,投入愈多,失望、惆悵就愈多。想像世界中的變數不是人能掌握,如果不懂得喊卡,整個「撩落去」,到頭來萬分不甘,玉石俱焚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

事實上我們都懂得為了提防受到傷害,人與人之間要設立適當的界線:不是不願意相信別人,乃是清楚連自己都未必能完全信守承諾;人際的界線有親疏遠近之別,若談到金錢往來,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所以界線也視情節的輕重而定。因此一般說來我們不容易因為別人的失信而受傷,不因為得不到相對的回饋而失望。那麼惱人的狀況就出現在特定的關係中,以及自己特別的需求上。

談到特別的需求,我們可以從彼得的例子得到一些概念。保羅在《加拉太書》中痛批主張受割禮才能得救的人,其中提到彼得因為太在乎主張割禮的猶太人的觀感,本來與外族人(未受割禮)同桌吃飯,就趕緊分開,連巴拿巴一等人都跟著裝作沒這回事(加二11-13)。根據保羅的評論,彼得等人這麼做是違反真理的,他顯然更體貼人的觀感。那麼彼得的需求是什麼?保羅指出:彼得「怕」奉割禮的人。這表示彼得心中不安,角色與價值認同不明確(猶太人?基督徒?)。所以彼得極力躲避猶太人的攻擊,免得自我價值減分,或許能得到猶太人的好感而加分,可以說彼得需要從人來的肯定。我們有時也一樣,為了人情世故,放棄某些原則,更糟糕的是故意忽略聖經的教導。

基於類似的原因,我們來不及想清楚利弊得失,就與人稱兄道弟,因為我們也「怕」因為別人的評價感到沮喪,失去價值;因為渴望得到接納,得到重視,所以兩肋插刀。但是這樣的「交易」會有什麼負面的後果?如何衡量彼此的距離和界線?在此簡述三種常見的關係,思考在其中如何考量所見、所思,以及所為。

一.助人關係

聖經裡面談到很多助人的原則和做法,其中一項告訴我們要當心「不法的事」(太二四12),「不法」在英文修訂本(R.S.V.)譯做「邪惡」(wickedness),筆者認為更接近助人關係中濫用愛心的根本原因。神的本質就是愛,所以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困難的是我們難以辨識對方真正的需要與動機,有時候缺乏與貪婪是並存的(參:民十一4-34),甚至利用愛心行詐騙的事(參:書九3-16);反過來說,助人者背後的動機就真的是良善?是否我們在助人的當時潛藏不自知的驕傲,還有前面提到滿足自己的空虛感?聖經上說,不該讓左手知道右手做的善事(太六3),但是「右手」要很清楚為什麼要做這件善事。

實際的作法上,既然要助人,就是不求回報,寧可吃虧(林前六7,談的是爭訟,何況是助人),因為我們所有的是從神而來,神必報答我們的愛心(太六4),換言之,愛人要甘心樂意,不要事後說什麼忘恩負義之類的話。為了避免不法的事,應該要有徵信的過程,最好有兩三個人的證實(林後十三1)。同時重要的是把握界線,對他人金錢上的幫助不應該影響自己與家人的生活;如果受助者有更大的缺口,應該集眾人之力來幫助,但若對方要求保密,真的要加以婉拒,無論如何的情有可原。馬其頓教會超過自己力量的捐輸,除了是甘心樂意,而且是集眾人之力,並且受助者的困難是非常清楚的遭遇飢荒(林後八)。

另一個界線是時間與空間。人際關係很難說得清楚,除了金錢之外,很難說界線在哪裡。聽見別人落在困苦中,除了一掬同情淚,有些人恨不得就陪伴他(她)從日出到日落;若自身有過類似遭遇,感同身受會讓人忍不住付出一切。這時候我們擔心的是出現移情的作用,就是被幫助的人將自己某種想像的關係(比方親子、伴侶)投射到幫助者身上,過度在乎或依賴幫助者,結果讓助人者感到太黏、越分了,反倒破壞彼此的關係;更糟的是,如果助人者也樂得扮演對方期待的角色(由於自己也有感情上的缺口,這樣的反應稱為反移情作用),彼此都沉醉在想像的關係中,導致倫理關係錯亂,逾越真理的規範。結果不但不能真正幫助對方,還讓關係更複雜糾結,衍生不必要的怨懟。前不久一則受助者殺害專業輔導者的新聞就是例子。

簡單的做法是,限制彼此單獨見面的時間(多用共同關懷方式)、頻率和地點,包括接電話的時間。比方說地點在教會或比較公開的場所,減少只是單獨見面的狀況,只在下班和就寢前接電話;如果是異性更要避免單獨相處。假如出現難以避免的例外,應該讓第三者知道你們單獨見面的情況,特別是自己的家人。莫忘記!先照顧好家人是真理的界線(提前三5,五8)。

二.夥伴關係

無論是親友、同學、同事、教會的弟兄姐妹、社會大眾,我們都力求與人和睦(亞八16;羅十二18)。常言道,我們不可能讓所有的人都滿意,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原則。失去原則就像父子騎驢的故事,永遠找不到定位。我們的原則就是聖經的真理,因此熟稔聖經是人際互動時重要的指標與保護自身權益的關鍵,不可輕忽(箴三1-26)。太多的人際衝突新聞可以借鏡,許多糾紛都發生在知交的關係中。為什麼掏心掏肺卻落得反目成仇?都是因為對人的期待太不實際,雖然信任感與接納本來就是人人都需要的,只是我們從聖經的道理明白,只有真神是可信的(提後二13),就算有人一輩子不失信,當嚥下最後一口氣,就無法再履行承諾。將一切信任都押在人身上,終究難免落空失望。

假如還是覺得義氣擺中間,為了朋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的話,大概也沒有人可以攔得住,聖經不也說:「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此時不為「麻吉」出力更待何時?不是不能幫,要知道好漢做事好漢當,就怕後果不是好漢擔待得起的。例如社會上常有借貸擔保的糾紛,殃及親朋好友。所以凡事要考慮周延,不能斷章取義,聖經的道理句句都要記住,樣樣都要遵行,聖經還說「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十四15),為人處世都應該有真智慧的引導,暴虎馮河看似英勇,其實是逞血氣。要做決定前,與關係人進行磋商的前後,應該要多找些人討論,才是聰明的做法(箴十五22)。

三.兩性關係

學理上有一個描述極度偏差的人際關係術語,稱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大意是說,被暴力挾持的女性,因為暴徒略施小惠,認同了暴徒的理念、同情暴徒,並且不配合警方的調查。現實生活中不太可能有這樣的狀況,但卻普遍存在不理性的迷戀行為,在大腦中編織兩情相悅的美夢,其實只是一廂情願。

《創世記》描述始祖犯罪後,神對女人所說的「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三16),從這個角度來看,女性好像比男性更容易進入迷戀的狀態。但男性也不必誇口有多理性,就在《創世記》第六章,出現了這個狀況,「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這件事情令神震怒,使得神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創六2-3)。所以兩性彼此之間不合理的迷戀內容或許不同,然而同樣是致命的吸引力。

個中道理與助人關係、夥伴關係的情節大同小異,因為內心對歸屬和被愛的需求極深,乃至於飲鴆止渴而不悔。但兩性之間不單單是需求的問題,還有生理衝動的問題,就是聖經明說要嚴禁的肉體私慾(羅六12)。特別是成長過程中曾有被忽略、得不到關愛的經驗,可能對「看起來」有好感的異性表現諸多不合理的認知反應,例如:過度美化對方、忽視缺點、委曲自己等等。或者因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關心,出現疑心猜忌,強烈佔有與操控對方,甚至暴力相向。這樣的關係必定充滿緊張、痛苦與焦慮不安。

那麼兩性之間該如何定界線才是合理的關係,並且避免陷入難以自拔的迷戀?除了界線,還是界線。除了婚姻關係,保羅說:「男不近女倒好」(林前七1),現代男女的界線愈來愈模糊,相處的時間也更長,職場中異性相處時間恐怕都比配偶來得長,如果再不留意身體的距離、談話的尺度,必然有造成曖昧關係的機會。青年人在校園或社團中,要戒慎兩性近距離接觸的團康遊戲。我們都知道淫亂是大惡,但卻容易忽略防微杜漸。簡單的作法就是「保持距離」,這是聖經的真理。

有些人以為可以有紅粉知己,兩性間有純友誼,這種觀念說來似乎見仁見智,但不妨捫心自問,是否有掩耳盜鈴之嫌?聖經上說:「要逃避少年的私慾」(提後二22),並且「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二六41)。

後話


前面的討論偏向在人際關係中,付出的一方要謹慎留心的地方。換個角度,如果自己需要的時候,有人給予我們幫助、關懷、戀慕的時候,是該拒絕,還是接受?如果感到不妥,如何拒絕才是恰當?原則都一樣,詩經有云:「發乎情,止乎禮義」,信主的人最好的幫助來自真理和聖靈的幫助,這也是保護自己免受虧損,抵禦惡者攻擊的利器。最該當心的是自己的心態,先知約拿熱昏頭的時候如此抱怨:「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拿四9),其實略略有點常識,人都不容易被傷害,也不會被無心或有意的人「詐騙」,問題都出在自己的固執僵化,相信人(包括自己)過於相信神。

上面簡述三種人際關係,實際生活則複雜許多,這些關係可能交織在一起同時發生,詭詐的魔鬼善於利用人性的弱點引誘人離開真道,陷入痛苦難以脫身。防人之心不可無,倒也不是緊張兮兮地過日子,聖經指教我們「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20-23)。如此,主耶穌必定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叫我們不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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