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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徒的代價與賞賜 ◎撰文/周惠嘉 ◎期數:476期 ◎2017.05號

主耶穌傳道時,選召很多門徒跟隨祂。耶穌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醫治各樣的疾病,並差遣他們往各地傳福音,應許他們將要得的賞賜,且不需為生活掛慮(可一16-18,六7-13)。主復活升天前,照樣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傳福音,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太二八19-20)。

一.跟從、作主的門徒

為著完成福音傳遍普天下的目的,主耶穌呼召人跟隨祂。蒙主所召的人與耶穌基督有許多不同的關係。第一是信徒,就是聽到真理而領受的人,相信、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個人的救主,接受水和聖靈的重生(可十六16-17;約三5;徒五14)。

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八31)。信主的人,要領受祂的教,學習祂的真理,立志跟隨祂,效法祂的樣式,活出自律的生活,漸漸有基督的形象在身上,成為基督的門徒(太十一29),並且切實彼此相愛,又結出聖靈的果子(約十三34-35,十五8)。

主應許祂的門徒可以得著豐富的賞賜與福分,但需付出一些代價──經過許多艱難、背著十架跟從主、愛主勝過一切,也就是說要有為主受苦的心志(路十四26-27)。

二.門徒的處境

1.狼群中的羊,要馴良靈巧

主耶穌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太十16)。羊溫馴,狼兇暴、殘酷;人的本性就像豺狼的生命,而信徒在不信的人中,如羊在狼群中,經常面臨艱難與危險。因此要靈巧像蛇,遇到危險、凶惡知所逃避,不惹動他們的凶性;心存智慧,避免無謂的傷害,如主和使徒的靈巧,不給仇敵留下把柄(路二十19-26;約八1-9)。還要堅持善良的本性、謹守道理,馴良像鴿子,寧可吃虧,也絕不傷害人、得罪神。

2.被交在掌權柄者手中

主又告訴門徒說:「你們要防備人;因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鞭打你們,你們為我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太十17-18)。因門徒不屬世界,也被世界所恨,因此,那些逼迫主的,也會逼迫屬主的人(約十五19-20)。公會和會堂代表俗化的宗教團體和社會環境,真實屬主的人,常引起屬世宗教人士們的忌恨、反對和迫害。諸侯君王和外邦人是指政治上的掌權者,往往成為撒但逼迫教會的工具,然而基督徒受逼迫時,反而可以得著傳福音和向眾人作見證的機會。

在不自由的地區,信仰上受逼迫是常有的事;在自由地區的信徒,也要面對世界罪惡的潮流,和道德日益淪喪的壓力,如:性開放、同性婚姻的主張等等。我們為了堅守真理的立場,有時會被控訴、排斥,甚或在工作、事業上面臨一些風險。但小信的人,在壓力下容易妥協,失去信仰與真理的立場,令人惋惜!

主說,你們被交的時侯,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不是你們自己說,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太十19-20)。在信仰面對衝擊時,不憑自己應付難處,記得凡事交託主,信靠祂的幫助(參:羅九33)。

3.被眾人,甚至親人所恨惡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太十21-22)。親情本來是寶貴和美善的,而基督徒的本分是愛神愛人;有話說,若不能愛自己的親人,怎能說愛那看不見的神?有時撒但利用不信的家人,作為羈絆、阻擋我們的工具,使原本和睦的家庭,因信仰不同而造成爭端,有時阻擋、逼迫的手段之殘酷,常超乎想像。如此,受到親人的反對,是極度的痛苦,是最深的十字架。

主的門徒為主的名被人恨惡,也是常有的現象。為信仰的緣故,不與周圍的人同流合污,不與罪惡妥協,也難免被人恨惡,甚至殺害。但聖經告訴我們,惟有忍耐到底,是應付被人恨惡的原則,主也必救我們脫離惡人的手(林後一10;帖後三2-5)。因祂應許不會置我們於不顧,不管是家人或外人,只有用愛心和代禱來得勝,要愛仇敵和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太五44)。

三.門徒的代價

1.對主至高無上的愛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二二37-38)。作門徒的首要條件,是要對基督懷有一份至高無上的愛,且不容許在愛慕主的領域裡,有其他的人或事物擺在最優先的地位。誠如經上所言:「愛父母、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

最會妨害信徒全心愛主的,往往是自己家裡的人。親情固然寶貴,值得珍惜,但信徒與主的關係,勝過親人間的感情,因為關係著永生的價值。為著信仰,有時要面對親人的反對,有時我們的內心會被傷透,甚或肉體、精神上的傷害,但唯有忍耐,並以無盡的愛對待家人,藉由更多的善行感動他們。畢竟,站穩信仰的腳步,才能自救救人,才有機會帶領骨肉之親信主得救(參:羅九1-5)。

2.毫無保留的捨棄

「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33)。要作主的門徒,除了要超越內心的情感問題,也要看透世上的財物與利益。亞伯拉罕蒙召時,神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他為實現神的應許,一再捨棄,先是父家、其次羅得、以實瑪利、以撒,至終神回應他:論福,我要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要讓你的子孫多起來(創二二15-18)。但少年財主雖有心追求永生,卻因捨不得他的財富,只好憂憂愁愁地離開主。因此,主耶穌感嘆說,財主進神國是何等的難哪!(太十九21-22,十三22)。

3.面對與親人的生疏,甚至為仇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十34-36)。

這不是說凡信主的人都不愛父母和親人,乃是信主後,會與信仰不同的父母或親人的立場不同。動刀兵即失去了和平的氣氛,我們的心要像被刀刺透,叫我們的情感和愛被傷透(參:路二35)。

4.背著十字架跟從主

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8)。十字架是榮耀的的象徵,主在十架上得勝一切,完成救贖大恩。因祂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5-9)。背起十字架,就是效法主的虛己,忍受一切的羞辱和痛苦,跟從主到底,與主一同受苦,將來與祂同享榮耀(羅八17;林後四17)

十字架包含犧牲和苦難,是被世人拒絕的標記。主在十字架捨命,同樣,門徒常被呼召要背負的十字架,就是甘願為主的緣故,而遭到排斥,不為世界所歡迎。「學生不高過先生,僕人不高過主人」(太十24),主既受辱、鞭打、殺害,門徒亦然。人既如此辱罵、傷害主,我們就不能期望人對我們有好的待遇,但知我們受苦的程度,絕不會超過主所承受的。

四.門徒的賞賜(太五10-12)

1.今生百倍,來世永生小標

彼得對主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跟從祢,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主回答說:「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要與人子同坐榮耀的寶座上,且在今生得著百倍,來世承受永生」(太十九27-30)。如經上所記:「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

這是主將來要賞賜給那跟隨祂的門徒。他們為主撇下了一切,主將來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掌權時,也要賞賜他們坐在寶座上同祂掌權,並且神選召我們的目的,就是叫我們得榮耀。我們今天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現在的苦楚,就不足介意了(林後四17-18;羅八18)。

2.神的保守和看顧

主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太十29)。主叫我們面對逼迫不必害怕,雖然在世上有患難,在主裡有真平安(約十六33)。因祂實在愛我們,保護我們如眼中的瞳人(申三二10;亞二8),就是我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十30)。連這樣細小的事,神都管理,難道我們為祂作工遭害,祂會不管嗎?

3.殺身體不殺靈魂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魔鬼和牠的差役,頂多只能殺害身體,卻不能殺靈魂。我們今日若因著怕被人殺害,而不敢為主作見證,有一天我們的靈魂會被神懲治,我們所該怕的正是這個,因為離棄神導致身體與靈魂被滅在地獄裡。門徒靈戰得勝的祕訣是羔羊的寶血、所見證的道,和不怕死的決心(啟十二11)。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十39)。順著自己的意思生活,滿足情感而喜樂,但不肯為道犧牲的,雖然守住肉體的生命,卻會失去永遠的生命;若為著主的緣故,順著主的旨意而行,凡事犧牲,甚至捨棄生命而不惜,雖然失去肉體的生命,卻可承受那永恆的真生命,得享永遠的平安、喜樂與滿足的福分(腓一23)。

五.結論

主耶穌說:「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路十四28-32)。

我們立志作門徒在委身給主之前,應當謹慎的計算代價。耶穌並不贊成一時衝動或考慮欠周就隨便作主門徒的人,因為既然立志,只有勇往直前,絕不後悔。

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來十一24-26)。保羅深知事主的價值,在走完傳道旅程,為主殉道前歡呼:如今有公義的榮耀冠冕為他存留。這是他一生所盼望的實現(提後四8;啟二10)

我們曾參觀過古代皇室的宮殿或紀念館,保存著帝王的遺物,金碧輝煌、金光閃閃,但這些屬世榮耀遲早會過去。但我們所要追求的,卻是那不朽壞、不衰殘,永遠常新的榮耀冠冕(林前九25;彼前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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