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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學生──亞伯拉罕 ◎撰文/黃逸杉 ◎期數:473期 ◎2017.02號

對你來說,神什麼呢?是天父、是朋友、是兄長,還是情人呢?或許都是。對我來說,神最像老師,而我是「人生」這個科系的學生。系上看似有許多的學分,如學業、事業、友誼、感情、家庭……,這些其實都只是選修而已。真正的必修學分應該是信心、愛心、盼望等信仰的品質。

聖經中有一個人物在信心這門課的表現優異,甚至被後世稱作信心之父,因為我們都是他用信心所生的後嗣。但你知道嗎?這位優等生的功課其實並沒有一直很好,還重修很多次呢!

信心期末考


亞伯拉罕,是我們今天探討的對象。有一天神要給他期末考,題目是這樣:「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二二2)。隔天一早,亞伯拉罕就帶著兩個僕人和寶貝兒子應試去了。

以撒在半路上問他老爸:「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回答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沒想到上了山以後,以撒發現他就是祭物。亞伯拉罕把祭壇準備好、柴擺好,把兒子捆起來,準備要殺子獻祭了,直到最後一刻被神的使者阻止。果不出他所料的,父子兩人看到一隻羊羔卡在樹叢,便把牠宰來獻祭了。當下神給亞伯拉罕打了個滿分:「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創二二12)。

《希伯來書》的作者論到這段事蹟,有這樣的評論: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十一17-19)。

初次學習


但亞伯拉罕本來不是這樣的。一開始他修信心這門課,是誤打誤撞。在他75歲那年,某天神向他顯現,叫他離開家族,往神指示他的地方去。「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1-3)。

這就像是第一天上學,什麼都不會,老師就開始出作業了。亞伯拉罕,本名叫亞伯蘭,還頗為上進,就照著做了。他帶著家人、僕人、牛羊,以及自己的姪兒羅得,前往未知的迦南地。他去了很多地方,迦南地的示劍、伯特利、埃及、南地,又回到伯特利,在好幾個地方都有築壇獻祭。與羅得分手之後,再到希伯崙。又經歷了打敗四王救回羅得的事件。

後來神向他顯現,跟他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創十五1)。這時他的回答頗耐人尋味:「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祢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接著又補了一句「祢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創十五2-3)。

他沒有孩子,沒有後代,有那麼多產業有什麼用呢?死後只好留給僕人去承接了。沒想到神跟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十五4-5)。原來神有祂的安排,是自己想錯了,於是亞伯蘭相信神所說。

重修


他相信的內容是什麼呢?我們看看他後面做了什麼事情。那時亞伯蘭離家10年,也就是85歲。他與妻子撒萊嘗試多次,毫無結果。撒萊就出了個主意:「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創十六2),將埃及使女夏甲給他作妾。既然神說的是「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那麼從妾所生的也可以算嘛。於是他們就這樣安排了。

這個計畫也經過許多風波,隔年,夏甲總算把以實瑪利給生下來。亞伯拉罕得了兒子,當時已經是86歲了(創十六16)。

《創世記》的記載接著就跳到亞伯拉罕99歲的時候,足足有13年沒有記錄,但我們可以作出合理的猜想:這13年當中,亞伯蘭覺得有子萬事足。雖然撒萊與夏甲不合,但沒關係,他有了兒子,可以把畢生的努力傳承下去了。況且,神說過要讓他的後嗣成為大族、大國,現在都有了希望。神的應許一定不會落空的。亞伯蘭是真心喜愛這個兒子,一直視他為將來要承受產業的應許之子。每次亞伯蘭看著這個寶貝兒子的眼神,有著多少期待、多少的滿足啊?

但沒想到,以實瑪利長到十三歲時,神又向亞伯蘭顯現,告訴他的事情跟他想得完全不一樣。神要他作完全人(嚇得他趕緊下拜,創十七3)、與他立約、把他改名亞伯拉罕、以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妻子改名撒拉,並且要從她得兒子(創十七1-16)。

亞伯拉罕想說,不會吧,我都快一百、撒拉都九十歲了,怎麼還生得出孩子?但又不敢開口質疑神,於是回答神:「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創十七18)。請注意,這是很重要的一句話,清楚亞伯拉罕當時所想的、所相信的,以及信心的程度。他雖然相信神的應許,可是卻不相信神的實現方式。

神再次強調:「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創十七19)。

再度重考


這段對話太耳熟了。約莫14年前,亞伯蘭曾自作主張地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神回說:「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創15)。而這次他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神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

結果是什麼?結果當然是,應許之子以撒就在神指定的時間出生了。神雖然一再重申應許的內容,亞伯拉罕每次也都相信了,但是在細節上,他相信自己選擇相信的事情,用自己的方式解讀神的旨意,導致他試圖用自己的方式來實現神的應許。尤其是把夏甲娶為妾,生了以實瑪利,又自以為是的把這孩子當成應許之子。

神這不是在拿亞伯拉罕開玩笑嗎?為什麼不要在他99歲時與他立約、應許、準備生子,一次搞定?這樣亞伯拉罕就不會犯下這麼多錯誤了嘛。容我們再想想,假使神一次把所有事情做完,確實也完成了祂的計畫與應許,這對亞伯拉罕有什麼好處呢?過去25年發生的種種事情,如果都沒有讓他經歷到,那麼他的信仰會是怎麼樣的呢?顯而易見,神若開口向他要寶貝兒子,他必定會用盡各種自己的辦法保護以撒,不讓神奪去。這樣子的信仰,就只是一種有求必應,不給我、就不敬拜祢的膚淺信仰而已。

學習需要時間


回到本文開頭的問題,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什麼呢?人生的必修課中,是否有在信心這門課上不斷精進呢?比如說,我們是否看到不錯的工作機會,就當作是神安排的?我們是否遇到令自己心動的人,就當作是神預備好的對象?也許確實是,但也或許是我們自己把這些當作是神的旨意呢!如果我們把信仰建立在這些根基上,萬一神把這些人事物從我們身邊移去,我們的信仰會不會倒塌呢?如果神讓我們遭遇出乎意料的安排,我們的信心是會更堅定,還是更脆弱呢?

亞伯拉罕最後之所以有堅實無比的信心,就是從神與他的交往過程中,一再地聆聽神的聲音、揣摩神的旨意、認識神的作為、相信神的應許。期間發生了多次重大的錯誤,但哪個學生不犯錯?神也沒有為此責備他。即使在以實瑪利的事上,祂也答應了亞伯拉罕所求(創十七20)。

我們都是信心這門課的學生,求老師——天上的真神,賜給我們智慧,能夠看明所遭遇的事情是出於祂;在有限的時間裡,為了要磨練我們的眼光、信心,直到看清神的旨意,超越眼睛所能見,能相信人所不能相信的事情,就如百歲生子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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