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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下) ◎撰文/蔡恆忠 ◎期數:473期 ◎2017.02號

真理是什麼?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祢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約十八36-38)。

主耶穌要以祂的死來建立一個不屬世界的國度,超越世界,是神的國;這國不只將來要永存、永享榮耀,祂要建立的,也是在地上成聖、不屬世界的教會──祂所說的「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指的,就是祂的教會,要因真理成聖、因真理而分別出來。

主耶穌說祂是為了作王而生、為了作王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The Truth)作見證。聽了這話,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麼?(What is truth?)」說完就出去了。他很突兀的以「真理是什麼」這句話結束了他對主耶穌的審問;不是說「真理是什麼?(What is the truth?)」而是說「真理是什麼!(What is truth!)」並沒有想聽答案的意思,更真確的,應是不屑,或不敢面對這問題的答案。他向猶太人說了三次「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路二三22-25),夫人也作夢,託人告訴正在坐堂的他,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也不可管」(太二七19)。在他眼前的真理是:耶穌沒有罪。但他無法照著他看到的真理做,在真理之前心虛,談什麼真理?雖然洗手避責,還是把耶穌交給猶太人定罪,眼睜睜看無罪的人被處以酷刑而死。

彼拉多的不敢面對真理,倒應驗主耶穌將要成就的救恩真理!

真理是什麼?主向父禱告,說:「求祢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祢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神的道就是真理,因為祂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永遠立定、萬代常存(詩三三6-11)。神的道是兩刃的劍,能刺入剖開,辨明人心中的思念和主意(來四12-13);而教會是藉著神的道(真理)得以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主,作榮耀的教會(弗五25-27)。

主耶穌也說祂自己就是真理(約十四6),是神的道。舊約聖經透過預言和預表,預告了彌賽亞的救贖恩典,而主耶穌來,立下新約,把舊約的預言和預表都應驗(路二四25-27)。祂是道,成了肉身(約一14),把神的話語、神的意念和智慧顯明在世人眼前(約一17-18)。

所以祂說:「我的教訓(doctrine)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4-18)。主所說的「我的教訓」,是指祂的教義(doctrine),是父的,乃神的道。教義不是一句話,或一部分的真理,而是神話語的全部,有了全部,才能真正認識祂:這個全部包括了神直接講的、藉古聖徒、先知講的,還有透過異夢、異象,和選民的歷史向願意尋求真理的人講。

父的教義就是完全的真理,是祂讓人認識祂的全備內容。而聖經中的真教會,不能像彼拉多般輕蔑真理、不敢面對真理。她是神完整教義的託付者,擁有祂所賞賜的全備真理,因真理成聖。


這樣,祢是王嗎?


當彼拉多說:「祢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祢交給我。祢作了什麼事呢?」的時候,主耶穌回答:「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5-36)。

彼拉多以審問者的態度問「祢作了什麼事?」問的是屬地的事:問主作了什麼傷天害理,或叛逆朝廷的事,以致被交官?主耶穌的回答是屬天的事:祂的降生、來到世間,是為了要作王,要治理一個不列在地上的國度;所以,祂作的,是在建立一個用肉眼、用俗世的理念看不見的國;凡屬真理的人,也就是所有願意尋求、遵行神話語的人,都會來到這個國,因為主耶穌作為祂國度的王,就是在見證神透過舊約向人說的話,真理。

「這樣,祢是王嗎?」彼拉多問。

在舊的約中,神是以色列民的王(撒上十二12),但祂的百姓卻要立自己的王,想與周圍列國一樣;神說,祂的百姓厭棄祂,不要祂作他們的王(撒上八5-8)。

主耶穌正是舊約中那位被祂的民厭棄的王,但人的厭棄並不能改變祂是王的事實。祂親自成了肉身,來到人間,帶來充充滿滿的恩典和真理(約一14),以祂的血立新約,讓願意以祂為王的人進入這約,成為屬神、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聖經中的真教會。

「祢是王嗎?」是的,祂是王。從舊約到新約,祂一直都是王,不只是一個國度的王,祂還是全地獨一的主宰(猶4,ESV:our only Master and Lord, Jesus Christ)。

忌邪


從「來八13」的前文「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單數)」(來八9)。可以知道,《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的「前約」,是指他們出埃及以後三個月,來到西乃曠野時所領受的何烈山(即西乃山)之約(申五1),其內容是神的律法;讓神的百姓以遵行律法守約,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國民(出十九1-6)。這個約,也就是摩西放在約櫃中的兩塊石版(代下五10),即「耶和華的約,就是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代下六11)。

主所立的新約,同樣的,讓守約的人成為「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和屬神的子民」,為要叫他們宣揚那召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新約所帶來的承諾並沒有改寫神立前約時的旨意。

在前約中,神說祂是忌邪的神(嫉妒的神 Jealous God)。祂說:「(你)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嫉妒)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5-6)。

神看跪拜偶像、事奉偶像的人,是「恨祂」,祂必追討他的罪。

王國時期,猶大百姓並非不敬拜神,他們只是另有偶像: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七8-11)。

他們來到稱為神名下的殿獻祭、敬拜神,同時,也另向巴力燒香,把神的殿當作賊窩,讓神覺得可憎。因此神將他們從祂的眼前趕出:聖殿被火焚燒、聖城被拆燬,百姓被擄、在萬國中被拋來拋去(耶二九18)。

神是永不改變的真神(詩一○二27;來一10-12)。在前約中,祂是忌邪的神;在新約中,祂是住在屬祂之人裡面的聖靈,同樣的,戀愛至於嫉妒(雅四5)!祂不容許他們心中有第三者,因為「與世俗為友,就是淫亂的人,與神為敵」(雅四4):當他們貪戀世俗、放縱私慾、事奉財利、沉迷於奢華的享樂(雅四1-3),且服事這些事如同服事神時(太六24),恐怕已被神看作是心中另有偶像,算是「恨祂」。

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4-16)。

在世界的末了臨近時,也就是在有形質的受造之物都要被烈火熔化銷毀之前(彼後三10),各種能混淆人作正確判斷的資訊將如山洪爆發,如《啟示錄》第十二章所說之龍(蛇)口中吐出的水──「像河一樣」,要將婦人(教會)沖去;也就是說:五花八門的媒體資訊將如决堤的河水,衝擊教會。譬如,現代人的生活少不了手機,幾乎人手一支,將網路帶著走;而真教會的信徒如果也過分重視、倚賴手機上的各方資訊,隨時隨地接收一些時而合乎真理、時而似是而非的不同訊息,就難免不受誤導。這就像一座不設防的城,時常敞開大門,讓人(包括仇敵魔鬼)自由進出,讓來自世界的思維和理念如影隨行,毫無攔阻。

聖經中的真教會不以社會的常理來討論教會事務,而是隨時尋求聖經在處理教會事務上的教導;一般社團或一般基督教會的作法有時可能帶來時效,卻不見得都合乎經訓中的屬靈原則,真教會沒有必要隨意抄襲,就如前述以色列人向撒母耳先知求立王,為要讓他們可以「像列國一樣」,卻不知道這樣的要求在神的眼中,是在「厭棄神」(撒上八4-7)。

聖經中的真教會必重視信徒在真理和社會常理之間的辯識能力,能以舊約中所發生的事例為鏡,作新約中行事的原則。

舊約中曾發生什麼事例?

他們將神的約櫃從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放在新車上。烏撒和亞希約趕車。大衛和以色列眾人在神前用琴、瑟、鑼、鼓、號作樂,極力跳舞歌唱(代上十三7-8)。

大衛和他的百姓很認真,甚至是很興奮的在做一件他們認為很重要且必得神喜悅的聖工,卻不知道他們正在得罪神──祭司、利未人沒有自潔來抬約櫃,卻是以牛車運約櫃!結果,導致牛失前蹄,烏撒基於職責「為神熱心」,而伸手扶住約櫃、遭神擊殺。

神說: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何四6)。

在真教會中推動聖工不能過於偏重個人的理想或抱負,也不應只依社會常理去評估判斷、據「理」力爭,免得因缺乏真理的知識,行事得罪神。舊約有不少事例讓我們知道:參與聖工,必須先學習神的話語,明白神的旨意,否則不僅不能得福,恐將惹禍。

精意


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

保羅和提摩太所說的「憑著精意」,其意思是「從聖靈來的服事」。前文「林後三3」真正的意思是說:很明顯的,你們是我們所服事的一封基督的信,不是用筆墨寫的,而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心版上。……祂使我們足以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聖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順從聖靈的引導去瞭解字句)是叫人活。

如前所述,新約的內容還是舊約的律法,是聖靈將神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寫進人的內心,很自然的讓神的律法反映在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人藉著每天的靈修生活隨時隨地嚐到神話語的甘甜,也從內在顯出屬靈的判斷和行事原則。沒有舊約的背景和其中的語言,又沒有聖靈的引導,人很難真確理解新約的恩典,而遵行新約的教導。

例如,新約教導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又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帖前五17-18)。但從舊約先知的警語,我們知道禱告若沒有相稱的信心和行為配合,有時反而惹神厭煩(賽一11-15)──禱告前不能忽略靈修的生活和淨化的心思。禱告是在神的面前燒香(啟五8,八3-4),若像亞倫的兩個兒子隨意獻上凡火,即私意過重、不以神為聖,恐將遭神厭棄(利十1-3)。

「順從聖靈的引導去瞭解舊約的字句」,正是使徒教訓的精神──憑著精意(林後三6,ESV and NKJV: of the Spirit聖靈,此處所說的「憑著精意」應是憑著聖靈的意思)。保羅對救恩的闡明並非憑空揑造,他「因信稱義」的教義是以亞伯拉罕在律法頒佈之前已「因信蒙神稱義」(創十五6)為根源;憑著聖靈,他每一次講解新約中的救恩,都引用舊約。

一個相信基督的教會若沒有領受所應許要與人同住到永遠的聖靈,就無法知道神的事,更罔論參透神深奧的真理(林前二10-15)。

神與亞伯拉罕立永遠的約,以肉體上的受割禮為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13)。屬肉的亞伯拉罕後裔卻因隨從外邦神、行邪淫、離棄神、違背神與他們所立的約,而遭受禍患和災難,甚至遭神掩面不顧,正如神預先告訴摩西的(申三一16-22)。然而,人縱然失信,神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祂親自來到世間,被釘十字架,以祂的血立新約,讓相信祂救恩、願意藉著洗禮與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人繼續承受那個永遠的約;他們是屬靈的亞伯拉罕後裔,聖經中的真教會。

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結三七26-27)。

在神的永約中,祂要「在他們中間設立祂的聖所;祂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祂還說:「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來八10)。這應許不只成就在舊的約中(出二五8,二九45-46;利二六11-12),也成就在主的新約中(林前三16,六18-20)。

住棚節的節期最後一天,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福音》的作者說: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七37-39)。

主耶穌在屬世最後的逾越之夜安慰祂的門徒,說:「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十六7)。

主的話說得很清楚:在祂得著榮耀之前,聖靈不會來。也就是說,在祂被釘十架、死而復活、升天之前,聖靈雖曾在舊約中臨到人的身上,促使他們去說或做一件聖靈要他們做的事,但祂並未留下與他們同住。應許的聖靈是在新約中才降下(徒一4-8,二1-4),祂來是為與人同住,直到永遠(約十四16-17)。

因此,在新約中,真教會必領受所應許的聖靈;祂與教會同在,也內住在信徒的身子上(林前六19)。

新約之初,主差遣真理的聖靈,來引導使徒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同樣的,祂要藉著聖靈將神的律法放在末後的真教會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因為那是神的家,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聖靈要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因此,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神。

主在新約中賞賜內住的聖靈,住在祂的教會中(弗二22),也住在信徒的身子裡頭(林前六19)。祂在真教會中,也在真信徒心中,寫神話語的精意。

最重要的是:人要真正享受到新約的恩典,就必須從舊約正確地學習神的旨意;畢意,獻祭雖是在事奉神(如禱告、作聖工),但掃羅的獻祭卻惹了神怒。我們因他的隨己意冒然獻祭而知道「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來十16-17)。(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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