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870期

女先知米利暗蒙羞的鑑戒(一)

(摘自郭子嚴撰《郭子嚴長老專輯》:聖靈報第二一五期,1983年9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0/01/22

「你們毀謗我的僕人,為何不懼怕呢?」 「毀謗」是不小的罪。女先知米利暗--摩西的姐姐,她在當時是最有名望的婦女,卻因毀謗摩西被神懲罰,長了大痲瘋蒙羞七天。就連天使長米迦勒也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魔鬼,何況我們對於神的僕人或弟兄姊妹?......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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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十二章記載米利暗因毀謗摩西,被神懲罰長了大痲瘋,關鎖營外,蒙羞七天。這事使我們知道毀謗的罪是不小的,讓我們在這事上吸取教訓。因為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米利暗是女先知,是摩西的姐姐(出埃及記十五章20-21節),她和摩西、亞倫,同是被神差遣在以色列人面前,作領導的工作(彌迦書六章4節)。故她在以色列婦女中是最有名望的,當以色列人出埃及過了紅海時,摩西歌唱讚美神,米利暗也拿著鼓,衆婦女跟著她跳舞,一同歌頌神。

當以色列人住在哈洗錄的時候,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就毀謗他。她大概是在毀謗摩西的事上為主動者,起著帶頭的作用,故她的名在先,亞倫在後(民數記十二章1節)。亞倫是摩西的哥哥,也附和了大姐去毀謗摩西。竟不顧骨肉之親的情分,而將家事向外渲染傳佈,實屬不智。亞倫為人雖甚忠誠,但他似乎是個判斷力不足的人,他在西乃山曠野竟縱容百姓拜金牛犢,使他們陷在大罪裏(出埃及記三十二章31節),可知他是個優柔寡斷的人。這次又附和大姐毀謗摩西,再犯了錯誤。但神卻只懲罰米利暗,而不罰亞倫,這大概是「首犯必懲,從犯可恕」之意。而亞倫看見米利暗長了大痲瘋,就對乃弟摩西說:「我主阿,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民數記十二章11節)。他自認「愚昧犯罪」,畢竟是一個能及時覺悟的人;又稱呼乃弟為「我主」,也證明他是個謙卑的人,並尊重摩西在屬靈事上的權威和地位。這當然是因為神親自向他們證明摩西是盡忠的僕人,所以他們才改善了對摩西之不友愛的態度。

摩西娶古實女子為妻,引起米利暗的毀謗,大概因為古實是外邦人,按律法不可娶。其實,古實是含的後裔(創世記十章6節),是住在亞拉伯北部靠紅海的地方,又名「古珊」(哈巴谷書三章7節)。只要那女子不屬於迦南族就可以的(出埃及記三十四章11、16節)。但究竟為了什麼,才是米利暗毀謗的主要原因,我們還不能深入瞭解。神既不判斷摩西有錯誤,卻反而責罰那毀謗者。這也可以給我們看出:米利暗所犯毀謗之罪,比摩西所作的那事更為重大而嚴重。神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例如拿但業心裏沒有詭詐,他雖然說了「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麼?」似乎不大尊重耶穌的評語,但卻仍蒙主耶穌的稱讚和選召,說他「是個真以色列人」。摩西在神的家全然盡忠,且為人極其謙和,已被神所喜悅、所重用。他也是凡事順服神,對娶妻事當必求問神,蒙神應允,故神不提及他的錯誤。而米利暗的毀謗,分明是別有用心。她既是女先知,在以色列會衆中是個有地位的婦女領導者,她的言語應該如何謹慎,她不該一方面作先知說預言,一方面又作「毀謗者」。縱使摩西有錯誤,儘可「當面」勸告(加拉太書二章11節),而且事先還要查察清楚,見證真確(提摩太前書五章19節),免得誣冤害人。但米利暗竟隨便在會衆中散佈毀謗的言語,神知人內心,她的此舉,或因根本上對摩西存嫉妒的心。她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麼?」這話充分顯露她的嫉妒與驕傲,故小題大做,吹毛求疵。她的毀謗散佈出去,必在會衆中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攻擊個人事小,敗壞會衆事大,米利暗和亞倫沒有考慮到這一層。她毀謗的話,被神聽見了,神便忽然出來裁判此事,向米利暗和亞倫發怒。凡存心毀謗別人者,必害自己。俗語云:「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別人不一定受害,自己招禍卻是罪有應得。

神對他們說:「你們毀謗我的僕人,為何不懼怕呢?」可見,對神的僕人並非可以隨便毀謗的。這並不是說,神的僕人都是沒有錯誤的,當然,犯錯誤也多得很,連摩西也曾犯了錯誤,而且受了虧損(民數記二十章10-12節;詩篇一百零六篇32-33節)。但神自己會處置他,卻不許人隨便毀謗祂的僕人。在新約時代,在教會裏承當屬靈的職事,都是神的僕人。正如保羅所說:「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哥林多後書三章5節),又說:「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哥林多後書三章9、11節)。這話指出新約時代教會的職事,比舊約時代的職事更有屬靈的價值。所以凡有聖職在身的神僕,若未經教會公斷予以罷黜,我們應當尊重他們的職分,因為這職分是出於神,且與教會有密切的關係,故不可由私人任意加以毀謗或侮蔑。一則是敬畏神,二則是顧全教會。縱使職事人犯了錯誤或干大罪,儘可以遵照主耶穌所吩咐的方法來處理(使徒行傳十八章15-17節),和使徒所指示提出由教會來裁判(哥林多前書五章12節),這是何等光明合理的辦法。倘若不用此種正當的方法來處理,而徒用散佈毀謗的技倆,以及不負責任的誣衊,以達到自己某種目的,而不計及他人名譽上的損害,這在法律上謂之「誹謗罪」。在聖經上稱為「謗讟」(提摩太後書三章2節),「讒毀的」,「捏造惡事的」,「背後說人的」(羅馬書一章30節),這種罪行是舌頭的作孽,當然也是從嫉妒惡毒的心所排洩出來的。我們切勿視之為不要緊的小罪,主耶穌早已警告:「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保羅也提醒我們:「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羅馬書一章32節),願勿河漢斯言。

聖經曾記載天使長米迦勒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魔鬼,只說主責備你罷(猶大書9章)。可見天使長涵養湛深,說話謹慎而有分寸。他對魔鬼尚且不敢毀謗,那末,我們對於神的僕人或弟兄姊妹,可以隨便毀謗麼?天使長並非示弱於魔鬼,他有大權力能夠戰勝魔鬼和牠的使者(啓示錄十二章7-8節),但卻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牠。因為屬靈的爭戰,是良善與邪惡之戰,真實與虛謊之戰,正直與奸詐之戰。誰是良善、真實、正直,誰才能戰勝邪惡、虛謊、奸詐。這並不是單用舌頭的宣傳戰所能取勝的。天使長米迦勒之所以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魔鬼,並非對魔鬼有所懼怕,他的「不敢」乃為珍惜自己的立場,因他是屬神的聖善使者,有尊貴的地位,有高尚的品德。如果也亂用「毀謗的話」來罪責魔鬼,無異是自毀其立場,自喪其品德和地位。這樣,怎能戰勝那惡者魔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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