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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回頭亂抓一把


為美對婚姻的態度很慎重,保守己心、約束己身。但婚齡已亮起紅燈的她還找不到合適的對象,母親常為她禱告,有天,張傳道到家裡來提親......,為美想通了,更回味母親說的話「柏拉圖的摘麥穗比喻:把握時機,不要到最後才想到前面有更肥大的麥穗,但回頭已晚,最後唯有亂抓一把……。」 (joy 摘要)


又是一個令人難過的消息:母親的朋友黃阿姨中年喪偶,與獨女小娟相依為命。小娟容貌清秀,心地善良,追求她的男孩很多,但她結婚的條件-必須終身奉養母親-無形中成為她踏進婚姻的阻礙,許多男孩都因此而轉移目標,使小娟屢嘗失望的苦味,但她毫無怨言。護專畢業後,在臺北一家私人醫院當護士。她省吃儉用,幾年下來,在銀行已存下一筆錢了。有一段時間裡,她因事常到臺大醫院去,在那裡每次都看到一位醫師,穿著繡有姓名的本院制服,忙碌地穿梭在人群之間。小娟並沒有經過任何人的介紹,與這位楊醫師由相識而相戀,後經黃阿姨的同意與楊醫師訂了婚,之後就應楊醫師的要求,與他同居起來。小娟為未來編織著美夢,自告奮勇地把自己與母親多年來的積蓄,總共六十萬元悉數拿來幫助他開業,準備等醫院開業以後才結婚,然後請她母親來同住。但當她把錢交給楊醫師後,第二天小娟下班回來,發現情形不對,怎麽楊醫師的衣物都不見了呢?她苦苦等待三天不見他回來,才到醫院去打聽,結果所得到的答覆幾乎使她暈倒:「本院並無楊某某這個醫師。」她由朋友陪同之下到警局去報案,警方立刻査出楊某是化名,他是前科累累的詐欺犯,不務正業,利用英俊的外貌與擅講甜言蜜語的一張嘴,專門以騙取無知少女的感情與金錢為業的無聊騙徒!

為美與母親,為小娟母女的不幸遭遇而相對歎息。「騙徒的手法多高明!利用臺大醫院,人多業務繁忙,醫務人員互不注意的弱點,來施展詭計,使人上當。」為美無限感慨的說。母親的看法不盡相同,她說:「世道衰微,女孩子已不像我們這一輩人年輕時那樣重視貞操,沒有結婚就隨便與人同居;且相信自由戀愛才是達成婚姻的正當途徑,認為:在偶然的場合裡與陌生人很自然地由相識而相戀,才夠多彩多姿;對於對方的底細與家庭情況一無所知,單憑對方的外貌與談吐舉止,覺得頗有好感就判斷與自己有緣分而輕易地付出感情,然後聽任對方擺佈;如此幸運地得到好歸宿的女孩並不是沒有,但據我所知,絕大部分的女孩子都成為愛情的犧牲者。可是不知為什麼,仍然有許多女孩前仆後繼,重踏覆轍…...」「媽,這是因為它已成為世界潮流,世人都視它為理所當然的事,想挽回逆流談何容易!不過可以說至少在我們教會內不會發生類似的事,因為主內的青年重視婚姻,尊重神的配合。」為美說。她知道母親話裡的涵義,因為平日聚會以及參加學生靈恩會時,有關婚姻的道理聽得太多了。

有一天為美在街上,偶然遇見高中時代與自己很要好的同學-珮玉。幾年不見,珮玉變得漂亮且時髦,她眉飛色舞地告訴為美,她已經有理想的心上人了。「恭喜!恭喜!」為美由衷地替好友慶賀著,問:「他在那裡高就?是誰替你們介紹的?」珮玉眨眨眼,眸子裡蕩漾著幸福的光芒,嘴邊綻開甜蜜的微笑,說:「在╳大學當助教,目前他隻身在臺灣,他的雙親都住在美國。至於我們相識的地點嘛──是臺北火車站的月臺上!不必經過任何人介紹,我們像磁鐵的異極般,自然的互相被吸引住了。你說夠不夠羅曼蒂克?」珮玉說完發出清脆的笑聲。為美的腦子裡,突然閃過小娟頹喪的影子,感覺一顆心一直往下沉。她握住珮玉的手,誠懇地對她說:「珮玉請聽我說,不要那麼天真地相信一個陌生人的話…...」為美把小娟的遭遇一五一十的敘說。珮玉聽完了,拍拍為美的肩膀,笑嘻嘻地說:「請放心!你好像忘了我平常做事有多細心哪!我親眼看過服務單位給他的聘書,也見過他父母親在美國的生活照。等有機會我把『我的他』帶來給你鑑定,相信你見了他後,一定會稱讚我有好眼光!」聽了珮玉充滿著自信的一番話後,為美才放下心,並祝她早一天請老同學喝喜酒。不過遺憾的是她始終沒有機會目睹珮玉的白馬王子。

過了大約半個月後,為美在報上右到一則新聞,標題為:騙徒耍花招,少女被「助教」騙取感情與金銭。為美覺得內容與珮玉的故事相似,她抱著一顆忐忑不安的心去著珮玉,結果不幸這位上了騙徒大當的女孩,果然就是她,她所受的打擊何其大!面對著憔悴不堪,傷心欲絕的珮玉,不知該如何安慰她才好。珮玉告訴為美,她的男友告訴她說,最近學校出缺了一個講師的職位,但由助教升為講師,因為競爭的人多,所以需要一筆活動費,他現已積蓄了一筆錢,但數目不夠,尚缺少三萬元,他不願意向在美國的父母求援,願意自己闖出天下來,如果在短期內籌不出三萬元,那麽只有眼巴巴的讓大好機會溜走。不過沒關係,自己還年輕,等待下次的機會吧!雖然不知還要等待多久才有第二次機會……。哦,多麽有骨氣的青年!珮玉聽得又感動又替他著急,第二天她自動地把三萬元送到他的手裡,他極為難的不肯接受,最後還是珮玉強迫他收下的呢!但奇怪的是從此以後男友就避不見面了,珮玉不疑有他,以為他工作忙碌,抽不出時問來陪她,直到有一天跑到學校去找他,到人事處去打聽的結果,才知道「助教」、「講師」全是騙局。珮玉是堅強的女孩,真相大白後,她不甘損失,同時為了避免別的女孩也上當,她立刻到警察局去報案。「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會如此的糊塗、愚笨,被一張偽造的聘書與一張撿來的照片,騙得團團轉!」

多可怕的社會!到處充滿著陷阱。不過為美冷眼觀察,會掉進陷阱裡的女孩子,還是自己應負大部分的責任。在公共場所偶然碰面的陌生異性來找你搭訕,只要他的外表英俊,舉止文雅,就先對他產生五分好感,再加上他的一張能說善道的滑油嘴,就被他的甜言蜜語哄得有如吃了迷幻藥般,失去理性,百分之百的相信他的一派胡言,任憑他擺佈宰割。這不是愚昧得簡直太離譜嗎?不信主的男人不把姦淫當回事,連已婚的男人,也把與妻子以外的女人發生性關係,視為不足輕重的小事。就拿住在巷口的那位李小姐來說吧:記得在幾年前,為美參加大學聯考的時候,在這條巷子裡考上國立大學的只有李小姐一個人。當時李家欣喜若狂,得意洋洋的模樣,讓巷子裡其他榜上有名的、與無名的莘莘學子們,都感到幾分自卑呢。大學畢業後,李小姐很快就找到了一分理想的工作,在一家大規模的貿易公司當女秘書。不久就風聞李小姐與年近半百的已婚總經理有了不正常的關係,後來由經理夫人出面,拿出一筆「遮羞費」了事,但錢並不能真正遮得了羞愧與心理所受的創傷,而且她所付出去的真情無法收回來,加上家人、親戚、朋友的責備與歧視,可憐,她因承受不了這個打擊,而終告精神失常了。她因一時的失足而毀了一生,禍首的總經理卻逍遙法外。

為美時時警惕自己,約束己心。因為我們是神的子民,我們的身體乃聖靈所居住的神的殿,不可讓半點邪情來汙穢了聖潔的殿宇,汙辱了天國子民的人格。在服務單位裡,曾經有男同事熱烈的追求過她,也有人熱心地向她介紹男友,但她都不敢接受。因為與宗教信仰不同的人結婚是違背神的命令,她不願意做出神所不喜悅的事。其實在她心裡深埋著一個真正重大的原因,因為這是令人臉紅的問題,所以她從來沒有拿出來與人討讑過,這就是對「姦淫」的觀念問題。根據聖經的指示,人不可犯姦淫,犯姦淫是屬於死罪,這個死是指著靈命的死亡(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

我們知道形成姦淫罪的情況是:

已婚的人與配偶以外的第三者有性關係。

未婚男或女與已婚的異性有性關係。

未婚男女有性關係之後,沒有結婚成為夫妻,而又與其他異性結為夫妻者。

△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

本來全世界的人類全是神所創造,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神所規定的法則,但是世人遠離神,認為神的法則與他們無關,自作聰明,放縱情慾。因此主耶穌曾經說:讓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吧!(馬太福音八章22節),死人怎能埋葬死人?前面的這個「死」字指的並非肉體的死,而是靈命的死,沒有靈命的人,活著也等於「行屍走肉」。神創立了婚姻,要童男童女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馬太福音十九章5節),神的百姓知道靈命的重要性與寶貴,因此保守聖潔,不敢冒犯致死的誡命,但不認識神的世人不重視性道德,不論是未婚的,或已婚的,都只不過是視淫亂為「不名譽」而已,不相信神會審判。在報上所看到的一項統計:「性病的罹患率,青年學生所佔的比例直線上升」,使為美不寒而慄。許多不信主的男孩,在婚前就去找妓女汙穢自己的身體,與妓女發生性關係的男人,在法律上雖然沒有夫妻關係,但在神的眼裡,他與妓女已是夫妻,假如嫁了這樣的男人,則:與已婚的男人發生性關係,觸犯了姦淫罪。如果弟兄娶未信主的女孩,因未信者不重視貞操,萬一所娶的妻子已非處女,也一樣構成姦淫罪。如果嫁給未信者,他是否童貞,要如何證實呢?誰也不會承認的,他當然會極力否認。雖然誤犯之罪可能較輕,且未信主的男孩不一定都已犯姦淫,但為美想:我何苦去冒這個險?嫁一個有靈命的平凡丈夫,遠勝過一個才貌雙全,且有權勞、財富,卻沒有靈命的非基督徒的丈夫啊!

在教會裡曾經有長執給她介紹過幾位青年,但為美對婚姻的態度很慎重,因為她覺得我們婚後既然不能再分離,那麼必須從弟兄當中,選擇一位將近滿分的對象結婚,否則跟一位在各方面都令自己不滿意的丈夫一起過一輩子,是多麽難堪!因此在婚齡上已經亮起紅燈了,還找不到合適的對象。為此母親比為美更著急,常為女兒的婚事求告主。

有一天張傳道到家裡來提親。為美雖然不好意思把喜悅之情表露於言表,其實她抱著很大的期望,暗自祈禱著:但願這次所提的,就是神為自己配合的另一半。但當張傳道說出這位青年的名字後,為美感到大失所望,因為她認識他,是位貌不驚人,語不出眾的青年-至少在為美的印象裡是如此。張傳道平時就與她們一家人無所不談,因此很自然地與為美交談起來:「我想你對這位陳弟兄不大中意吧?」為美心想:張傳道好厲害!一眼識破了我的心思。她嘴角掛著一絲苦笑,不敢答腔。「陳弟兄只因個子矮了一點,沒有現代一般男孩子的標準體格,他的許多優點都被忽略了,真是不公平。」張傳道說出他對陳弟兄的觀感:「我們看到一群青年在為主做工的時候,往往只憑眼前所見的情形,再加上個人的偏見與直觀,來判斷那一位青年較愛主,但神的看法與人不同,因為人是看外表,而神是看內心;人往往忽視了深愛主的青年,為主所做的不耀眼的小聖工,但無所不知的神卻完全知道人默默地,甚至偷偷兒做的一切善行。我想陳弟兄是特別蒙神悅納的青年。」為美默默地聽著。張傳道舉了幾個例子,證明陳弟兄是做好事不願為人知的謙卑信徒,又舉例告訴她,陳弟兄並不是因笨拙做不了大事才做小事,其實他有靈活的思考力與正確的判斷力,他的工作能力極高,更難得的是他願意把工作能力與時間完全奉獻出來,他有肯為主吃苦的精神,只因他太愛主了,所以不管工作的大小都負責做到底。

張傳道說到這裡,換口氣說:「當然,姊妹選對象,信仰與工作精神並非唯一的條件,否則未婚的傳道者豈不都成為最理想的對象了嗎?」他爽朗地笑了。為美若有所思,但欲言又止。張傳道說:「他做事負責,個性溫和,吃得起虧,能犧牲自己為別人著想,具備著一位『好丈夫』應具備的條件。是否我誇大其詞,你往後暗地裡觀察一段時間,我們再談吧!」

母親本來就很欣賞陳弟兄,現在經張傳道這麽一提,更是勸為美留心觀察他的為人。老實說,在為美心目中理想的男人,應該是身高要在一七五公分以上才像個大丈夫,過去因為陳弟兄的身高至少與自己的理想相差十公分以上,所以沒有把他看在眼裡,連他的相貌是長得什麼樣子,從來也沒有仔細瞧過。現在經張傳道與母親這麽一「督促」,她不得不偷偷兒地細心觀察了。結果意外地發現,他有一對充滿著智慧卻極溫和的眼睛,尤其笑起來的時候,笑臉很可愛。這個發現使她不禁想起了以前不知是誰說的話:「神真是公平,再醜的人也有他美的地方,而再美的人也不會美得完整。」她更覺得他的身材雖不夠魁偉,但肌肉結實,動作敏捷,充滿著年輕人的活力。「我以前怎麽都沒有留意到他的為人呢?經傳道者的細心觀察與保證,還有比這更正確可靠的嗎?

現在為美對陳弟兄的印象與觀感完全轉變過來了。她想:他與我同齡,女人較容易衰老,將來說不定會像對街唐媽媽那樣,被誤認為唐伯伯的母親,但這並不重要,因為屬世的生活是暫時的,只要夫妻相親相愛,白頭偕老,在世留下虔誠的後裔,雙雙赴永生的天城,這種婚姻的生活才有意義。他的學歷比我低一點,但我既然立下志願,絕不與未信的人通婚,擇偶的範圍自然受到限制,為道理做到某種犧牲也是應該的,更何況學歷的高低不能代表一個人的一切,在世上學歷固然是無比的重要,但在神看來,全屬「世上的小學」(歌羅西書二章8節)而已。他目前的工作不大理想,但靠神安排將來定能獲得改善,所幸我自己也有安定的工作,兩個人一同工作,生活應該是不會有問題的。感謝主!為美算是想通了。她更回味著母親說的話:「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摘麥穗比喻,就是要我們學習,凡事要把握住時機,不要走到最後,才想到前面有更肥大的麥穗,但回頭已晚,最後唯有亂抓一把……」

經由父母親向介紹人正式提出同意這門婚事,為美與陳弟兄終於訂婚了。願主祝福這對未來的夫妻!也求主祝福主內所有適合婚齡的青年,幫助大家解開心裡的鬱結,使青年們像為美那樣「想通了」,早一天在同靈之間覓得良伴!




(摘自蔡貞《攜手同行》,1985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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