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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内對象難覓嗎?


我的另一半在哪裡?是不是靠著自己努力去尋找?不,神早就為你預備好了;神造一男,就必造一女與他匹配,等到祂所預定的一對男女該成婚的日期一到,這兩人必成為夫妻。敬畏神,以神的家為念的虔誠青年才能讓人看透他的將來:「終生必在神的看顧中,走在平安的坦途上。」還有比這更可靠、更理想的條件嗎?其他都是屬於次要的條件了。 (joy 摘要)



婚姻制度是神親自設立的(創世記二章22-24節)。神為了使人有同伴,有幫助(創世記二章18節),並且生養眾多,治理世界(創世記一章28節),以及得虔誠的後裔(瑪拉基書二章15節)而設立婚姻制度。神既然為人設立了婚姻制度,我們就該相信,祂必安排我們與主內的同靈成婚。

我們是天國的子民,為了得到虔誠的後裔,與主內的同靈結婚是理所當然的。可是我的那另一半在那裡?是不是靠著自己努力去尋找?不,神早就為你預備好了;神造一男,就必造一女與他匹配。等到祂所預定的一對男女該成婚的日期一到,這兩人必成為夫妻。教會內青年婚姻的正常途徑是:經過傳道者、婚姻介紹委員、年長的同靈等介紹,或青年本身把中意的對象透過介紹人向雙方家長提親,若家長都同意就訂婚,然後結婚。會內的介紹人與一般的媒人所不同的地方,乃在把雙方的長短處都老老實實地講述,而當事人與家長都有慎重選擇的權利,雙方都同意了,就是神所配合的一對,他們必成為夫妻;雙方都不同意或一方有異議,就不是神所配合的,絕對不會成功。有些介紹人,看準了一對男女青年,認為無論在那一方面都非常相配,就介紹他們認識,結果很意外地並沒有成功,因而感到失望、不悅。其實動這種怒氣是多餘的,為什麽不成功?理由很簡單,因為這不是神所配合的一對,所以不會成功。介紹人只是神的器具,成不成功在乎神,因此不能因被拒絕而駡人「不知好歹」,也不該發表聲明:「以後絕不再為某人介紹」,應該更勤快地再接再厲,為他們介紹另一位主內的對象,直到成功。不過青年們應以謙虛、感激的態度,來接受各位介紹人的安排,不宜過分的挑三揀四,應堅持著大原則-非主內的誓不嫁娶,多禱告,把握時機把自己的終身大事決定下來。

有一位介紹委員曾經安排一對男女青年相親,結果男方點頭女方搖頭,因此再為男方介紹另一位姊妹,但是又得到同樣的結果。這位青年一怒之下,不顧一切地娶未信主的女孩。這事好像等著搭一路公車的人,因左等右等都搭不上車,由煩燥轉為憤怒,就隨便跳上二路公車,一路上閉著眼睛告訴自己,有車坐就行了,總比站在路邊生悶氣強得多,管它開到那裡去!但等他睜開眼睛,發現車子開向前所未到過的陌生地方時,才後梅自己的意氣用事。婚姻不比「搭車」啊,豈能為了一點小挫折就改變大原則呢?其實不要說兩次,就是失敗了九次也用不著自卑、氣餒,應該明白神的旨意,九次為何都不成功?因為這九位都不是神為你所預備的對象。說不定那第十位才是神所為你配合的另一半,如果因等不及而娶未信者,豈不辜負了神苦心的安排?

一位從小受過洗,長大後不樂意親近神的青年,經他母親的一再要求,有人給他介紹了一位各方面都可以打滿分的好姊妹,希望他能藉著賢慧妻子的幫助來重新建立起美好的信德。但這位青年看到姊妹後就一口拒絕了,因為她不是他心目中的美人。這位姊妹是否因自尊心受損,而感到委屈萬分?一點也不,她被回絕後仍泰然自若地微笑著。因為她明白,他不是神為自己預備配合的人,他根本不配娶自己。

傳道者拿一張姊妹的相片給一位青年看,相片不大,只照到肩部以上,青年端詳了半晌,說我不中意,因為只看到臉型,不必著身段也知道這是一位肥胖型的女孩,我什麽都不怕,就怕太太是位「肥婆」。我感嘆時下許多青年都患了「短視症」,只看得見眼前的事物,以為眼前所看到的一切就代表著永恆。且不要論胖與瘦、美與醜,一個人年輕時的體型,並不能代表著終生的體型。不信你可以找鄰居、親戚的「胖媽媽」們,向她借年輕時的照片去研究看看,她們在青春時期那一個不苗條?記得有一年我參加嘉義高女(日據時代的女子高中)畢業三十週年紀念那一年,連日本同學也組隊遠從日本各地趕回母校來參加同學會,大家都已年近半百,我們很驚奇地發現,昔日有「骷髏」綽號的同學,今天居然是賽肥的總冠軍,倒是學生時代顯得「胖嘟嘟」的同學,現在反而成為「老苗條」了。不問對方的信德如何,只以體型與外貌為擇偶的標準不大妥當吧?

為了女兒年紀已不小,但在會內找不到合適的對象而心焦的一位母親,拜託長執介紹,這時仍不肯降低擇偶的條件,還特別強調:一定要大學,至少也得三專畢業,因為女兒是五專畢業的。「丈夫的學識高過妻子,在家庭裡總是站在領導的地位,婚姻生活才會美滿。」這是一般家庭的情形,也是事實,如果在家庭裡妻子的地位總佔上風,那麼這個家必註定吵吵鬧鬧,過著沒有安寧的日子。此種家庭問題在從前「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時代,不曾存在過,可是自從男女接受教育的機會均等後,就層出不窮了。今天大專院校的某些科系盡是女孩子的天下,對於國家社會來說,女性智識水準的提高是可喜的現象,但在家庭就不盡然;時有所聞主張女權至上的家庭,總是鬧得雞犬不寧,甚至夫妻反目。像此類的家庭問題,在基督徒的家庭是不應該發生的。因為我們遵行經訓「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五章25節);「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以弗所書五章33節)。丈夫應先愛妻子,然後才能期待妻子敬重他。妻子與丈夫的關係,相似於教會與基督及身體與頭。所以保羅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五章22-23節)。一位只念過初中的丈夫與大學畢業的妻子,其在家庭的地位仍然是頭與身體的關係,不能因學歷的高低而改變頭與身體的位置,所以仍然是夫唱婦隨,婦隨並不是盲從,是在和樂的氣氛之下共同商討,決定一件事。上屆北區婚姻座談會在三重教會舉行的時候,與會的青年參加小組討論會時,提出了一項決議:選擇會內的對象時,把學歷條件放寬一點,例如自己是高中畢業的,則對方的學歷只要初中到大專的均可。我聽了感到非常的欣慰,教會年輕的一代,思想之開通已超過上一輩人了。

年齡問題也是會內聯婚的一大阻礙。通常二十八歲的青年,都願意娶二十四歲以下的姊妹,他當然如願以償娶得到,但那些二十五歲以上的姊妹,要在主內找對象就成為難題了。其實一位女孩,等她身心成熟,認真的考慮婚姻問題,要在二十五歲以後,因此常導致矛盾現象的發生:一位年近三十的青年,看上二十一歲的姊妹,託人去做媒。這位姊妹因年紀尚輕,結婚兩字對她尚發生不了切身的感受,難免說些使該青年發窘或不中聽的話,他一怒之下說:「我不相信非在教會裡娶不可,否則就討不到老婆!」於是匆匆地跟不信主的人結婚了。歲月不饒人,轉眼間該姊妹已到達亮紅燈的年齡了。她在教會裡遍尋對象而得不著的情況之下,抱著沉重的心情嫁到未信主的家庭去。這是多麼可悲的惡性循環呢!難道沒有解決的辦法嗎?我想有的,只要大家肯把觀念改變過來。首先敬告年輕的姊妹們:有人給你介紹對象,而你覺得尚早時,只能婉轉地說:「會內比我年長的姊妹還多著呢,不該先輪到我。」切不可說該弟兄的長短,或以傲慢的態度來傷別人的自尊心。再奉勸弟兄們:男子長成有了生活能力後,必須娶妻組織一個家庭。妻子與情人不同,情人只是遊伴,所以只要是年輕漂亮的女孩就行了。但是妻子可不同囉,她必須是懂得如何珍惜愛情,甘心與你同甘共苦,把家事處理得條理井然,知道怎樣養育子女,明白對公婆的孝順之道,能夠殷勤招待你的朋友及來訪客人,讓你無後顧之憂,能安心在外工作……等等,這麼煩雜的內務,身心皆未成熟的年輕女孩,能夠勝任嗎?常看到有人娶進二十歲左右的小媳婦,全家人都把她當大人看待,她卻因稚氣未脫,言行難免無法完全取悅於家人,給丈夫帶來莫大的煩惱,妻子又受盡委屈,以致夫妻失和。是否應該是身心皆成熟,見過世面,處變不騖,遇事能泰然應付的較年長的女孩子才是你理想的妻子?甲姊妹沒有娶成,也還有乙姊妹,丙、丁姊妹……,為何死心塌地的非甲姊妹不可,否則就要娶未信者?這是跟誰賭氣呢?主耶穌?教會?甲姊妹?或是跟自己?教會內虔誠敬神愛人的姊妹,隨便那一位都強過不認識主的女孩,但你都不中意,然而當你看上一位姊妹時,怎能要求對方非喜歡你不可呢?切不可因一時的衝動娶進不信的妻子,因為如此一舉可能改變你一生的命運,直接影響你的親人,更得不到虔誠的後裔;同時使姊妹們因找不到主內的對象,被迫嫁到未信主的家庭去受苦受難,甚至靈命滅亡…...,這不是「手足相殘,兩敗俱傷」嗎?

青年弟兄姊妹們:主內的對象不難找,只要把擇偶的條件降低一點就行了。姊妹的內在美重於外在美,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箴言三十一章30節)。請看結婚典禮的時候,只聽見一片「新娘子好漂亮哦!」的稱讚聲,從來就沒聽過「哇!新娘子的媽多漂亮!」的驚嘆聲。其實新娘子的媽,在二十多年前也跟她女兒一樣,曾經漂亮過,只是青春易逝,人老珠黃,永遠不可能再漂亮了。為何弟兄擇偶時,總愛把暫時性的外在美放在第一條件?那能夠帶給你美滿的生活,奠定子孫幸福基礎的信仰與才德應是最先考慮的重要條件。你說對不對?姊妹擇偶時也不要把對方的學歷、目前的財產、體型的高矮肥瘦當最重要的條件;因人的旦夕禍福全操在神的手中,目前的安定不能代表永遠的成就。唯有敬畏神,以神的家為念的虔誠青年才能讓人看透他的將來:「終生必在神的看顧中,走在平安的坦途上。」還有比這更可靠、更理想的條件嗎?其他都是屬於次要的條件了。

讓我們一同來禱告:在主的引領與祝福之下,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能在主內找到理想的伴侶。阿們!




(摘自蔡貞《攜手同行》,1985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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